关于邀请2017-2018年度新会员入会邀请函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睿字 [2017]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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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2017-2018年度新会员入会的函
各有关单位: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是由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与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共同创办的,集研究、咨询、会议、培训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人才培训网,官方网站www.lawyertraining.com.cn为国际、国内注册的专业性法律网站,服务于培训中心;其中文域名为www.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com。培训中心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培训服务为最高目标,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培训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拥有国内千余名一流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名师荟萃,举办各类研讨会、研讨班、进修班、培训班、出国研修团和考察团、函授班等千余场,参加人员达十万多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人才培训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功能作用,巩固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培训成果,提升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教育的质量,提高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的理论研究水平,搭建中国法律研讨和交流平台,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
自即日起接收2017-2018年度新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凡加入本网的会员将按规定,享有各项权利和义务。请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会员类别,真实填写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神州法培大讲坛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快递邮寄至我中心,我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建档。
鉴于贵单位的发展潜力和社会影响,我们真诚邀请贵方入会,期待您成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会员。
附件一: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条件及权利
附件二: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申请表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
2016-12-20
附件一: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入会条件及权利》
第一条 本网站会员分为VIP会员、贵宾会员、普通A级会员、普通B级会员。
第二条 入会条件
拥护本中心会员条例,有加入本中心的意愿。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各地法律机构、教育团体、协会及其他行业机构。
从事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会员可享受的权利
(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
(仅限华东区、华南区、华北区、华中地区、西南区、西北区、东北区各一名)
权利:
1、在担任VIP会员期间内,安排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权威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
2、自动成为我中心每期相关领域培训研讨班的协办单位,并在官方会议文件、会刊、会场背板或横幅上体现。
3、可下载我中心网站上所有专家讲义、音频资料。
4、免费提供我中心网站广告位一年。
5、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6、安排VIP会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我中心培训研讨班演讲嘉宾五次,每次2-3小时,交通费用及食宿自理。
(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
权利:
1、在担任贵宾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2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七五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5、安排贵宾会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我中心培训研讨班演讲嘉宾二次,每次2-3小时,交通费用及课酬自理。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
权利:
1、在担任普通A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11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
1、在担任普通B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2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第四条 会员单位可参加由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举办的、联合举办的各类诉讼、非诉讼类培训研讨班,覆盖各类民商事活动、公司纠纷、合同管理、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技术合同、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金融资本市场、涉外民商事、企业法律风险等,每年活动不低于50场。
第五条 会员单位交纳会费须将会费汇入我中心指定的帐户。
账户一:
单位名称: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帐 号:0835 1212 0100 3040 24700
账户二: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石景山支行
帐 号:20000031721000010376263
第六条 入会时间以收到入会申请表和款项为准,待审批合格后将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 会员到期时间以12个自然月为准,会员到期未使用完的名额不再给予保留。
第七条 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及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所有。
附件二: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会员
入会申请表
单 位 全 称 | 成立时间 | ||||
通 讯 地 址 | 邮 编 | ||||
传 真 号 码 | 电子邮件 | ||||
会员类型 入会费用 | VIP会员□ 贵宾会员□ 普通A级会员□ 普通B级会员□ | ||||
单位负责人 | 部 门 | 电 话 | |||
联系人 | 部 门 | 电 话 | |||
工商注册号 |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 ||||
注册资本 | 资质等级 | ||||
申请单位申请函 |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法教培网审批意见 | ||||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法教培网: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申请担任神州法培大讲坛、中法教培网 级会员单位,请审核接纳为盼。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波 电 话: 13520104266(微信) 传 真:010-52384181 QQ在线咨询:525433405 邮箱:yubolaw@vip.163.com |
说明:以上内容由申请方填写,须真实有效,并能遵守培训中心章程。如通讯地址、电话、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变动时,请及时函告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秘书处,以便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