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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泊、陈坤”事件

2017-05-31 将军政要网



——姜鹏讲述事件始末

作者:谷风


近年来,在网上看到不少有“二陈”(陈泊、陈坤)事件的文章,还有文学作品。本来,研究历史,各抒己见,这些都是正常有益的,但是有些文章中内容混乱,甚至直接点名指责罗瑞卿、谭政文和多位公安部老领导,难道大家都错了?对此,笔者甚为困惑。


笔者有幸阅读了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夫人姜鹏(北京市公安局副局级离休干部)六年前的文章《我和谭政文》,姜鹏撰写此文时虽己八十六岁,但她的头脑非常清楚,对早期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记忆尤为清晰。她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写出了三万余字的文章。文章以一位公安战线老干部、老党员和亲历者的目光,用率直朴素的文字,一目了然地记述了这一段历史的真实。最近,又见到老人九十二岁高龄临辞世前留下的另一篇文章《浅谈传记文学的真实性》,更令人感动。


姜鹏,1918年6月2日出生于四川岳池县,父亲曾当过中学校长,母亲也曾是小学教师。1937年底,姜鹏到了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3月23日,加入共产党。1938年6月,她参加了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举办的第一期特别训练班,由保安处保卫部长布鲁(陈泊)领导,接受党的隐蔽斗争训练。从此,姜鹏在党的保卫、公安战线奋斗五十多年。


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原为苏区的国家政治保卫局,是西北局和边区政府锄奸保卫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周兴任处长,谭政文任副处长兼政治处主任、地方部长。


谭政文,1910年4月26日出生在湖南省资兴县一个贫农家庭,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毛主席上井冈山,担任过建宁警备区保卫局长兼闽赣军区及闽赣省保卫局长和西北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等职,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


姜鹏所在的特训班,有8位女同学挤住一间小平房,感情胜似姐妹。其中,周越华是贺诚同志(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的爱人,卓琳和邓小平同志结了婚,海伦和汪金祥同志(后任公安部副部长)结了婚。姜鹏从特训班结业后,被分配到保安处邮电检查所当检查员。


一天,特训二班的同学吕璜(后同布鲁结婚)约姜鹏一起去探望卓琳,


卓琳一见面就问姜鹏:“听说谭政文同志对你印象蛮好,你对他印象怎么样?”当时,姜鹏如实告诉卓琳:“我对政文同志的印象也不错。”


吕璜回去就向布鲁打了“报告”。经保安处长周兴撮合,第二天,1939年9月1日,姜鹏和谭政文向公家借钱,在延安南门外一家饭馆摆了一桌菜,请保安处几位领导和姜鹏的几个女友相聚,就算结了婚,其中就有布鲁。从此,姜鹏和谭政文风风雨雨共同生活了22年。


这是谭政文、姜鹏夫妇与布鲁(陈泊)、吕璜夫妇,四个人生活历程中的一段插曲。现在,网上有人说谭政文和陈泊两人的关系在延安时期就不好。其实,即使工作中难免有不同看法,也不能说个人关系有什么不好。


1942年6月,中央调谭政文任中共晋绥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兼边区政府公安总局局长。姜鹏在公安总局预审科工作。此后多年,谭政文和陈泊没有在一起工作,更不像某些人所说“矛盾很深”。


1948年6月,谭政文从中央晋绥分局调往中央所在地河北平山县,任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姜鹏则被分配在中央社会部二室研究科工作。北平和平解放前后,谭政文担任了北平市委常委兼北平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长,接管了旧警察机构,为维持治安,建立人民公安队伍,保卫党中央和领导人的安全,制定、完善公安工作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此后,党中央决定谭政文调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公安局长兼广州警备区政委,协助叶剑英同志开辟公安和情报工作。


陈泊(即原来的布鲁)原任第一任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12月到任后,陈泊改任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兼广东省公安厅第一副厅长。这种人事变动,属于加强华南公安工作的正常调整,在特殊历史时期,由正职转副职的例子并不鲜见,相当正常。谭政文也是由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职务转到下边任职的。

姜鹏到广东后,任省公安厅人事处干部科长兼省厅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那时广东散兵游勇众多,土匪横行,甚至公然堵在公安局治安处的门口,与警卫部队互相射击。敌特分子勾结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制造暴乱,袭击、爆炸、抢劫、纵火、投毒、暗杀事件屡屡发生,搞得人人自危。


谭政文到任后,努力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雷厉风行,狠抓全省的治安管理,破获敌特暗杀、爆破案件1,200多起,将危害地方、民愤极大的匪帮一网打尽,广东混乱的社会局面迅速得到扭转。


陈泊是谭政文的老下级、老战友,在延安保安处就一起共过事。陈泊同他的夫人吕璜,还是姜鹏与谭政文婚姻的半个“红娘”,按说在工作中应当默契,但是,陈泊和另一个副局长陈坤,两人在市局自行其事,极少请示汇报,重大问题也不同谭政文商量。


有一天,谭政文去陈泊家,姜鹏也顺便去看望老同学吕璜。恰逢有干部来报告情况,姜鹏才得知陈泊和陈坤对一些有叛变投敌和敌特嫌疑的人物十分信任重用,还收罗一批地痞流氓和“利用人员”,擅自组建市局“便衣队”,竟然向他们发了枪支,甚至特授了搜捕权。这些事情,两人都是背着一把手的谭政文私下里搞的。


当时,全国都在向敌特分子收缴枪械,但是,陈泊和陈坤却指示把“利用人员”组织起来发枪,这在全国无疑是绝无仅有的严重错误行为。


事实上是,那些坏分子有了枪,有了授权以后,就开始抢劫、绑票、贩毒、强奸,无恶不作,还同我们的纠察队发生了正面冲突并开枪打死一名排长。


谭政文知道这些之后,作为一把手,他要求二陈说明情况。陈泊和陈坤两人轻描淡写,或推托说“自己不了解情况”,并授意处理问题的干部把严重的事件说是“误会”、“误杀”。这是姜鹏亲见亲历的事情。类似的工作中的问题,还有不少。


此后,经中央批准,陈泊和陈坤被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陈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两人先后病逝。改革开放以后,几番周折,最后,组织终于决定二陈平反,恢复了名誉。


近年来,针对陈泊和陈坤事件,网上有许多议论,有人把“二陈事件”的责任归咎于时任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和广州市公安局长的谭政文同志。有人散布说,“谭政文在延安曾与陈泊同事于保安处,发生过多次争吵,关系不甚融洽。”“谭某到任后不久,对市公安工作予以全盘否定,抓住市公安局下属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大做文章,夸大上纲。”


有些文章把矛头直指当时担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同志,说他满脑子是敌情,听信个别人的谗言,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他们还主观臆断:尽管罗瑞卿心中明白,但如果宣告陈泊、陈坤无罪,就意味着否定了自己!


有人还割断历史地说:叶剑英一开始就对“二陈案”大为不解。陈泊解往北京不久,他曾对公安部长说:陈泊的历史我是了解的,他在南洋的时候,革命立场就非常坚定,以后到了延安,一直表现很好,屡立奇功,是个难得的优秀公安人才,怎么会是反革命呢?


诸如此类的说法纯属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不负责任。


2003年8月,上海学林出版社出版了蒋巍撰写的《红色福尔摩斯》,姜鹏作为知情者,尖锐地指出:该书涉及“二陈事件”,多有与事实不符之处


笔者阅读了该书之后,也与姜鹏有同感。从文学创作的角度上讲,传记文学、纪实文学及小说文学是不同的。该书中出现了叶剑英、罗瑞卿等已故高层领导人大量的内心活动、心理、想法和感觉的描写,这种做法违背了纪实性文学作品的真实性原则。


姜鹏的文章指出:谭政文到任前,陈泊任广州市公安局长的时间是一个月,不是书中所写的三个月;陈泊从未担任过书中所述的广东省社会部长的职务,也没有任过广东省公安厅长。


特别要指出的是,该书中对一些有关“二陈事件”的重要法律环节,也采取了杜撰,甚至是严重违反事实的作法。


《红色福尔摩斯》一书中写道,1951年1月24日,深夜在华南分局开会,在叶帅和罗瑞卿部长主持下,由谭政文面对陈泊、陈坤二人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揭发批判”,然后由罗部长下令逮捕。该书还让根本不在场的叶帅主动问道:“陈泊、陈坤你们有什么话要说?”陈泊听得心惊肉跳,大汗淋漓,陈坤更是吓得瘫软在沙发里,浑身发抖,早已不知谭政文说些什么了。这一段杜撰的痕迹实在太明显。


据姜鹏的文章,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1951年元旦过后,罗部长即带工作组来到了广州,在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中央已决定批捕“二陈”之后,才设局进行诱捕的。


据当时在场的知情同志回忆,那是1951年春节的大年初一夜,即2月6日,比该书所写时间相差13天,以谭政文的名义在罗部长下榻的东山农林上路设宴(不是在华南分局开会),请广州市公安局的所有副局长,包括陈泊、孙乐宜、陈坤、朱明以及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田星云“节日聚餐”。作陪的还有叶帅的警卫秘书马甫同志(后任广东省外办主任)。大家落座后,罗部长站起来说:“今天过节,大家一起吃顿饭。不过,陈泊、陈坤你们要把枪拿出来。”“二陈”还没缓过神来,预先埋伏的公安战士就随声抢上前去下了二陈的手枪。然后罗部长只说了一句:“把他们押下去!”没容任何人多插一句话,整个过程就结束了。


当晚,即由叶帅主持开会,罗部长参加,谭政文也到会,向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等有关领导同志通报了情况。接着,连夜布置并执行了对其他重要涉案人员的后续措施。


《红色福尔摩斯》一书的作者认为“二陈案”没有任何证据、材料,只有谭政文在捕二陈当晚的“口述揭发”;“二陈案”以及“梁侠案”是谭政文用逼供信手段制造的一起假案;包括对二陈被捕时间、地点、情节的演义,上述内容都是背离事实的杜撰,根本不存在。


在我党公安、保卫战线上,谭政文同志决非一贯极“左”的那种领导干部,从来不是那种故意整人的人。在所有熟悉他的老同志中没有这类说法,在诸多相关历史文献中也没有这类记载。


谭政文同志本人在党内的政治生活也充满了坎坷。他参革命三十六年,三次被“左”倾路线或思潮错误地压抑打击。第一次是在中央苏区,他对王明“左”倾路线不满,被批评为“消极对抗中央路线”;第二次是在晋绥分局,他抵制和纠正土改运动中“左”倾错误的正确作法,险些被批为“右倾”;第三次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无端被扣上“右倾教条主义”的帽子。


1943年,谭政文从延安回到晋绥分局参加整风,当党校四部运动已进入纠正前段极“左”错误倾向的甄别时,谭政文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召开民主大会,放手发动大家讲话,让那些受了委屈的同志发牢骚、提意见、批评消气,并承担责任,在总结中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


当年,在晋绥土地改革试点时,谭政文顶着巨大的压力,大胆抵制和纠正康生推行一套极“左”的土改政策和干部政策,坚持实事求是,重用和保护了一批受打击的同志。1948年初,他对崞县土改工作特别是纠正“左”倾偏向的经验进行了认真的总结。1948年3月12日,毛主席到晋绥看到这份报告,高度评价了崞县土改经验,批示《人民日报》全文刊发谭政文的报告。并以“按语”的形式,发表了批示,之后,才有毛主席4月1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和4月2日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


谭政文对自己的同志十分热情,许多老部下说他“脾气大,心地好!”他和一起工作的同志之间关系十分融洽。三年困难时期,有一次,他到草原去打了几只黄羊,回来以后分别给几位领导同志家里送去一些,还在家里做了一桌“黄羊席”,特意请高检各厅的正、副厅长来补充营养。逢年过节,谭政文同志都要请身边的工作人员吃饭。他的勤务员、炊事员、司机结婚,都是在家举行仪式,谭政文亲自当证婚人。秘书的孩子病了,他还专程到家里去看望。


谭政文同志是个立场坚定,原则性很强的保卫、公安、检察战线的高级领导干部,他一直强调要同时与右的和“左”的两种错误倾向进行斗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既坚决纠正宽大无边的偏向,又防止草率定案量刑、滥捕滥杀搞扩大化。


当时,广东的镇反工作完全有必要,总的来说是健康的,无论从当时的形势还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也同样如此。谭政文在一线组织、指挥,上面有叶帅亲自掌舵。有关文件的签发,叶帅都逐字逐句推敲、审改。


陈泊和陈坤两人在历史上对党的工作有过重要贡献,但他们在广州公安工作中确有过敌我不分的严重错误,而且产生过一定程度上的恶劣影响。当时,谭政文同志从大局出发,坚持党的原则,坚决反对他们两人搞的那一套,此举无错!但是,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说是谭政文要把“二陈”一棒子打死,这严重有悖历史真实。


当时,在讨论如何处理“二陈”问题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不同意见的分岐。华南分局社会部的一位领导,对“二陈”问题就看得很重,始终认为是敌我性质矛盾。他断言陈泊等人是阶级异己分子,而且不断地到罗部长那里汇报。按他的观点,广州市公安局里还有许多特务,都要立即抓起来。谭政文坚持要拿证据说话,要拿材料说话,不能漫无边际地猜忌和凭空武断,因而同其他领导同志一道,坚决否决了这种错误主张。


据姜鹏的文章所提供的事实看来,处理“二陈”是组织的决定,不只是那一个领导人的责任问题,当时定案是刘少奇同志亲批,并报毛主席核准,宣判后经申诉,周恩来总理亦亲自调阅了案卷。


“二陈”分别去世后,1979年底“一风吹”,现在看来,当时在办案中确有定性过重、牵连过广等扩大化倾向,但是问题确实不那么简单,“二陈”虽然平反,但不等于他们当初在工作中没有错误。


谭政文在广东工作两年半中,积劳成疾,1953年5月,离职休息一段时间。


1954年初,由周恩来总理提名,谭政文担任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集中处理日本侵华战犯的专项工作。姜鹏也于1954年4月调回北京市工作,不久,又回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先后任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副处长等职。1961年12月12日,谭政文因患肺癌,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1岁。那时,姜鹏43岁,扶养三子二女,并度过了“文化大革命”的浩劫,直至1982年12月离休。


“二陈”事件是一段历史公案,组织上对此结论已了,但还是有人想把这件事延伸,不仅累及罗瑞卿和谭政文同志,有人硬分析出陈泊与公安部老领导汪金祥、陈龙有个人恩怨,还殃及时任公安部政治保卫局长的凌云同志。还有人把“二陈事件”及“广东反地方主义”联系起来,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广东反地方主义,是谭政文同志调离广东之后的事情。


谭政文等同志去世早、没留下相关的文字的东西,现在,社会上就是有个别文人,掌握了话语权却不大懂历史,也没有下大力气去了解历史,仅靠道听途说去做文学发挥,还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宣传炒作,从而导致舆论“一面倒”或者“随风倒”。更为甚者,有人试图把“二陈事件”文艺化、神秘化,试图通过它整人、泄私愤,这样岂不又制造了新的“冤案”?


笔者认为,研究历史,分析历史是后人的责任,但也要有健康的风气,在叙述“二陈事件”这一段历史时,应尊重事实,注重公正,重视调查研究,在讲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应当有根有据,必须有一手的历史资料,决不能乱刮风,更不能无辜伤人。


姜鹏九十高龄,坚持党性,坚持真理,坚持讲真话,她老人家的文章,不仅如实地告白历史的真相,而且让我们这一代或再下一代人看到了一种无畏的精神,即:为了真理献出一切。



附:由《红色福尔摩斯》的失实谈“二陈事件”

——姜鹏

前几年友人借我一本《红色福尔摩斯》,作者叫蒋巍,是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的。看后觉得,一方面,作者能满怀激情地为公安保卫工作者、尤其是为一位曾受过错误处理的老同志作传,是难能可贵的;另方面,该书又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其中写到传主陈泊同志在广东的工作,我有所了解。


当时,我爱人谭政文是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直辖市)公安局长兼广州警备区政委。陈泊是广东省公安厅第一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还有一个同志叫陈坤,也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陈泊是政文在厅、局两级公安部门的主要助手。而且,他同政文在延安保安处就一起共过事,可说是政文的老下级、老战友。陈泊同他爱人吕璜,还是我和政文婚姻的半个“红娘”。


我、吕璜及吕璜的好友邓小平夫人卓琳,都是保安处第一期特训班的同学,同为政文和陈泊的“女弟子”。按常理,这样的历史关系和个人关系,陈泊与政文之间的工作配合应当很顺、很好。然而,事实却相反。陈泊在省厅挂虚名,只参与市局的工作;在市局,同陈坤二人又只管侦查工作,其余治安、刑侦、内保等公安业务,全部推给孙乐宜副局长等同志。工作中,极少请示汇报,重大问题甚至不同政文商量。在特情逆用、敌台逆用等这些涉及隐蔽斗争、秘密战线许多政策性、纪律性和技巧性极强的专业工作上,二陈又有自己另一套想法和做法。而二陈在工作中敌我不分的错误具有明显的右的性质,政文坚决反对他们那一套;同时,又很难协调、节制他们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另搞一套的错误做法。


事后才知道,陈泊在东北工作时,便同东北局社会部的汪金祥、陈龙等领导同志有过此类争执和矛盾,后来闹得很不愉快,只是没有在广州这么尖锐和激烈。政文肩负着镇守南大门、开辟公安和情报工作前哨阵地的特殊使命,在无形战线指挥着特殊的战斗,作战指挥部内部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其对大局的影响可想而知,政文的不安和焦虑亦可想而知。他是个极守纪律的人,我过去作为他的学生,后来作为他的下级和妻子,他也一贯要求我同样严守纪律。所以,鉴于涉及工作的特殊性和机密性,对于二陈的问题,对于他们工作中深层次的分歧、争论和斗争,我无从知晓。


只有一次,一个星期日因随政文到陈泊家,我去看望吕璜,偶然碰上干部来向他们二人报告情况,才得知:陈泊、陈坤信用有敌特嫌疑的两面人物,并收罗一批地痞流氓和“利用人员”,擅自组建市局便衣“公安工作队”,竟然背着政文向他们发了枪,甚至特授了“搜捕权”、“审讯权”。在全国向敌特分子收缴枪械的情况下,“广州公安”却把“利用人员”“组织”起来发枪,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独一无二的。这些坏分子持枪恃权,竟然打着“公安”的旗号抢劫、绑架、贩毒、强奸,无恶不作。最终发展到同我们的纠察队正面冲突,开枪打死一名排长。二陈对此的解释是化大为小,轻描淡写,或推脱说自己“不了解情况”,或示意处理问题的干部,说是“误会”、“误杀”。正如有的干部讲,我们是“以毒攻毒”,二陈是“养毒攻己”。


这类累积成害的严重问题,逐渐反映到中央。正如“二陈案”复查小组的同志讲:二陈“曾经有意识地利用了一些线人,这些人员构成相当复杂,其中有的恶习难改,在行为上歪斜扭曲,黑道白道,互相倾轧,甚至给工作造成被动,产生了不良影响。这在当时刚刚离开战场,对敌人那根弦绷得紧紧的年代,造成一些同志的怪异惊诧,戒怀生疑,作为问题辗转报到中央,引起关注。”


“二陈事件”立案后,从始至终便由中央公安部承办,公安部长罗瑞卿同志主持。当时定案是刘少奇同志亲批,并报毛主席核准的。因“严重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等公安工作中的严重过错,1953年判陈泊十年徒刑;陈坤虽刑前已病死狱中,仍判八年徒刑。宣判后经申诉,周恩来总理亦亲自调阅了案卷;“文革”中主持此案的罗瑞卿同志虽被“打倒”,经造反派多方“活动”,二陈仍未能翻案。陈泊刑满,曾于1961年释放,但几天后又押回湖北沙洋劳改农场,直至1972年去世。


1977年罗瑞卿同志复出主持中央军委常务之后,一些涉及“二陈案”文章的矛头便从罗部长身上移开,转向了政文。甚至指责政文奉中央之命离京南下,到广州赴任,是挤占了陈泊广州市公安局正局长的位置。以这种极端个人主义和权位算计的逻辑妄评中央对高级干部的调任及工作部署,其荒谬已到了滑稽的程度。政文在北京是任第一届市委常委兼北京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他离任后,由罗部长亲自兼第二任局长。可知政文原来的职位不可谓不重要。如为当官,他何苦离开首都,远离中央到方言都不通的广东来“抢官”?


1978年,罗瑞卿同志病逝。1978年底公安部成立“二陈案”复查小组。1980年底二陈问题“一风吹”,“宣告无罪”;长年受牵连的家属、子女得以正常安排。1981年公安部为陈泊、陈坤二同志补开了追悼会。可见,“二陈事件”确实不那么简单。按照历史真实讲,二陈虽然平反,即使办案中确有定性过重、牵连过广等扩大化倾向,但不等于他们当初在工作中没有错误。连公安部的复查结论也没有回避当年他们工作上的问题。


参与复查小组的同志在纪念陈泊的文章中明确写明:在翻阅公安部有关“二陈案”的全部档案后证明,“档案中没有看到任何个人的恶意陷害材料,谈到具体事情的也多是工作中的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与工作问题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矛盾,应当严格区分罪与错、罪与非罪的界限。这才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然而蒋巍所写的《红色福尔摩斯》一书,对“二陈事件”的描写多有与事实不符之处,犯了前面所述某些传记文学的几种通病。首先,作者没有对有关人员、包括办案、审案及广东老公安那些知情人员进行广泛的调查、采访,所以所得资料和信息就难免有限、片面。书中许多失实大约都同此有关。比如,政文到任前,陈泊任广州市公安局长的时间是一个月,不是书中所写的“三个月”。那时,广东省还没有设立省委,也未设社会部,因此,陈泊从未担任过书中所述的“广东省社会部长”的职务,也没有任过广东省公安厅长。


政文到任后,陈泊更从未如书中所述担任过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职务。书中对涉案由专列押送北京的“要犯”,记述亦前后矛盾。二十一页说从七百人犯中挑出了二百二十四名“要犯”,二百零四页又说从二百四十多人犯中挑出了一百二十四名“要犯”,这个重要情节的数字,前后差了一百人之多。包括书中写到延安整风内容时,说吴德同志是西北公学托儿所长,也不对。吴德同志那时在西公虽未任具体职务,但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同李士英、凌云二同志负责审干的甄别工作。而那时西公的托儿所长,是周子健同志的夫人王平。


诸如此类明显的硬伤,使人对该书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不打折扣。其次,在没有本人访谈、回忆录、日记、文件等实证的情况下,作者对已故的叶剑英、罗瑞卿等领导同志的内心活动、心理、想法和“感觉”,作了大量的描写。这样强加于逝者,显然是不严肃、不客观、不真实的,也是对逝者的不敬。


最关键的,是书中对一些重要情节的编造严重违反事实。书中写道,1951年1月24日深夜在华南分局开会,在叶帅和罗瑞卿部长主持下,由谭政文面对陈泊、陈坤二人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揭发批判”,然后由罗部长下令逮捕。按照该书对陈泊的评价及对二陈的角色定位,二陈是著名的侦查专家、审讯专家,反之,他们也应该是反侦查、反审讯的高手。莫道是无中生有的栽赃诬陷,就是稍有似是而非的缝隙,他们也应善于、更勇于据理力争。何况书中还让根本不在场的叶帅主动问道:“陈泊、陈坤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


然而,该书描写的现场,却是“陈泊听得心惊肉跳,大汗淋漓,陈坤更是吓得瘫痪在沙发里,浑身发抖,早已不知谭政文说些什么了。”又说,陈坤用袖口抹着满脸的汗,瘫在沙发里,说不出话来;陈泊被“狂轰滥炸”炸得晕头转向,乱了方寸,不知从何说起。书中对二陈过度失态的描写,令人十分费解。其实,1951年元旦过后罗部长即带工作组来到了广州,在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中央已决定批捕二陈之后,才设局进行诱捕的。


据当时在场的知情同志回忆,那是1951年春节的大年初一夜,即2月6日,比该书所写时间相差十三天(对这个重要时间节点的记述双方为何出现这么大的差别,也颇难解),以政文的名义在东山农林上路罗部长的下榻处设宴——不是在华南分局开会——请广州市公安局的所有副局长:陈泊、孙乐宜、陈坤、朱明以及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田星云“节日聚餐”。作陪的还有叶帅的警卫秘书马甫同志等。大家落座后,罗部长站起来说:“今天过节,大家一起吃顿饭。不过,陈泊、陈坤你们要把枪拿出来。”二陈还没缓过神来,预先埋伏的公安战士就随声抢上前去下了二陈的手枪。


然后罗部长只说了一句“把他们押下去!”没容任何人多插一句话,整个过程就结束了。随后,当晚由叶帅主持开会,罗部长参加,政文也到会,向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等有关领导同志通报了情况。接着,连夜布置并执行了对其他主要涉案人员的后续措施。可见,《红色福尔摩斯》认为“二陈案”“没有任何证据、材料”,只有谭政文在捕二陈当晚的“口述揭发”;“二陈案”以及“梁侠案”是谭政文等人用逼供信手段制造的;包括对二陈被捕时间、地点、情节的演义,都是背离事实的杜撰。平反错案,纠正“左”的历史错误,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党的进步。但是,在纠偏的时候,也不能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而造成新的伤害。


应当指出的是,“文革”中曾有造反派到广东让几位反映过二陈问题的领导同志修改原始材料,在那样的超高压下,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还想说明一点,在处理二陈问题时,华南分局社会部的一位副部长对二陈问题看得很重,始终认为是敌我性质矛盾,断言陈泊等人是阶级异己分子。他不断到罗部长那里“汇报”。按他的观点,广州市公安局里还有许多“特务”,都要立即抓起来。政文坚持要拿证据说话,要拿材料说话,不能漫无边际地猜忌和凭空武断。因而同其他领导同志一道,坚决否决了这种错误主张。待政文同志离开广东后,这位副部长还曾站出来要反“谭政文的右倾”,遭到干部们强烈的抵制和一致的反对。政文在广东从1949年12月到1952年秋,不到两年时间,既要高度警惕地对敌斗争,又要不断排除内部干扰;既要反右,还要反“左”,不得不两面作战。因高度紧张,夜以继日,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把身体累垮了,不得不于1952年秋天离职外出治疗、休养。1953年5月,正式卸任,告别了他在华南、在广东、在广州的战斗岗位。


人老了,不愿也没有精力同一些知情不足的作者和写手去打笔墨官司。去年国庆,吕璜同志送我一本《独特英雄》,是海南出版公司为纪念陈泊诞辰一百周年出的专集。而今年,亦是谭政文同志诞辰百年纪念。回顾这段历史,我想,未亡人有责任把所知的事实和真相告白于众,以正视听。这也算对故人、对历史的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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