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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黄世仁,砸烂收租院

2017-07-30 将军政要网



摘自北京东博文化研究院



为什么那么多农民跟着共产党走?统治阶级的传声筒解释不了这个现象。于是他们用了最简单的方式——人身攻击,把参与土改的农民说成流氓,把地主说成善人,把土改说是打家劫舍。


  


今天想当地主没什么难的,牌好一些就敢——”斗地主”已经成为一种全民娱乐。也许是打牌时当过几次地主,人们对地主的厌恶也渐渐消散。现在有一种说法,说地主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人人心地善良,品德高尚,熟读四书五经,到处修桥铺路做好事,个个都是活雷锋。土地改革成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甚至今天社会自私自利、物欲横流也和土改脱不了干系。如果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地主一定是被化妆成萌妹子了。


真实的地主是神马样子?为什么当年要搞土改呢?土改是怎么搞的?在介绍《十里店》这本书以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历史背景。首先,我们看看土改前的土地占有情况:根据陶直夫1934年《中国现阶段的土地问题》,旧中国占户数4%的地主,土地占有达50%;20%的中农占地15%;而70%的贫农、佃农,占地仅17%。这个数字得到其它调查的证实。而且,地主所占土地多半是肥沃的上等田,所以产量上的比例应该更高。由于土地少,产量低,除了少数富农,大部分农民需要租佃地主的土地耕种,才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存。农民除了满足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全部剩余生产物都被地主无偿占有。这个东西叫做地租。地租有多少呢?土改前全国平均的地租是,五成。注意,这个五成,在70%以上的地方(国民政府1934年调查报告)并不是土地产量的50%,而是一个定额。地主估算一下产量,然后你在文书上画押,哪怕颗粒无收,年底也要缴纳这个产量的五成。地主旱涝保收,至于你能不能达到那个产量,他不在乎的。更可恶的是,地主只管收租不管土地治理,地淹了、旱了,租子照收。所以,很多地方地租高达农民实际年产量的六成到八成。在浙江省萧山县,1921年地租竟然达到丧心病狂的九三折(93%)。于是这里发生了中国第一次gc主义影响的农民运动。什么?你说交不起租子?遇到灾荒没收成怎么办?你不是还有一丁点地么?抵押给地主借高利贷,驴打滚,平均年利率大约200%。什么?还不上?你家不是还有喜儿么?这就是旧社会,这就叫剥削!


地主和农民间的生产关系,就是一种封建剥削关系。佃农为了生存,必须隶属或依附于地主,以全部剩余产品为代价租种地主土地。从前面的土地占有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旧中国经济中起决定作用。小农土地所有制是从属的附庸,富农是地主的后备和补充。旧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关系。封建地主为了巩固统治,还要建立相应的上层建筑。维护国家机器的费用也加到了农民头上。历朝历代土豪劣绅都是相互勾结,尽可能把赋税负担转嫁给农民。封建社会的税收,其实就是整个地主阶级以国家名义强制掠夺农民。


民国的20多年中,田赋普遍增长50%以上,此外还经常”预征”。《让子弹飞》里鹅城收税收到2010年那都不是事儿,湖南慈利——此地有资格名垂青史了——1931年把田赋预征到了公元2117年(赵效明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第53页)。然而地主勒紧的不仅是农民的裤腰带,也是自己脖子上的绞索。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土地日益集中在地主手里,农民逐渐走向破产。交不起地主的租子,只能跟地主借高利贷 。抵押掉自己所有的土地和财产后,农民或者卖身给地主成为奴婢,或者逃亡他乡。青壮年劳动力逃亡,导致土地大面积抛荒,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衰竭的时候,横征暴敛和自然灾害的后果会更加严重,成为最后一根稻草。于是农民揭竿而起,以暴力打击地主,重新分配土地,一定程度上削弱土地兼并,恢复社会生产。农民破产的征兆,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已经很明显了。根据抗战前对山西263 个村2000多户的调查,有30-40%的农户明显入不敷出。1933年22省统计显示,56%以上的农户都是借钱的。1929-1931年,河北定县526个农户里借债户增加了四分之三,借债额增加一倍多。到1948年,国民党统治下的河南、湖南、广东、江西四省,荒地面积达到6200万亩,湖南和广东荒地竟然占到耕地面积40%。


地主土地所有制还阻碍了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的发展。如前所述,农民的劳动成果被地主剥削了去,导致农村基本买不起工业品。而大部分地主有了钱,会用来买地,或者投入高利贷领域,通过向农民放贷继续兼并土地。因为对地主来说,收取地租旱涝保收,投资新式工商业却要担风险。地主把大量资金和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上,束缚在落后的生产方式上。没有资金和劳动力投入,没有农村市场,这导致旧中国工业发展非常缓慢(原编者按:所以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先生也提出”耕者有其田”,而国民党却因为割不断与地主阶级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不能完成其历史使命,最终由顺应历史潮流的GC党完成了土地革命)。所以,改革土地制度,把原先为地主控制的大量土地分配给农民,首先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顺应了广大农民改善生活的愿望。土改以后,1948年的华北、华东解放区与大面积抛荒的南方地区形成鲜明对照。两区消灭了一半以上的荒地。仅冀中32县在1948年上半年就消灭荒地近15万亩。东北解放区1948年粮食产量1187万吨,1950年增加到1800万吨。土改后农民购买力提高,工业市场也扩大了。1947年东北销售布匹80万匹,1950年达到了900万匹。


工商业繁荣的同时,农民用没有被地主剥削去的剩余劳力组织手工业和副业生产,获得了大量利润。太行山区平顺县运输合作社赚洋3000万元,1947年全区合作社总资金达9亿元。有人说,分地以后还是会有贫富分化,还会产生新的地主啊。实际上,土改后的情况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在封建社会里,均田(如果可能的话)后确实会产生新的地主,继续以租佃和高利贷结合的形式剥削农民。资本主义社会里,小农必须采取商品化、机械化等新的经营方式才能富裕起来。采取这些新经营方式的农民会成为资本主义农场主,而大多数破产农民则进入城里打工,变成雇佣工人。而到了社会主义,发生的是农业合作化,农民不是破产分化,而是团结起来经营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力,并用剩余产品发展农村工业(比如,1976年,农村的水泥产量已经占到全国20%)。


其次,通过土地改革,千百万农民被动员起来,第一次参与政治、参与公共管理。地主阶级的美容师(鉴于地主已经消亡,也许应该叫入殓师)有一点没错——地主的确是旧社会中国乡村的管理者。农民在经济、政治、习俗等束缚下,像绵羊一样乖乖服从。然而他们现在不安分了,站起来了。土改是在gc党领导下,农民阶级自己改变自己命运的群众运动,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命令。一直以来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中国农民,通过土地改革运动,砸碎了那个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他们第一次认识到,自己不是地主的附庸,而是创造新世界的劳动者。最能概括这个过程的词语,就是”翻身”。一旦农民翻了身,地主就回不来了,代表大地主利益的国民党也回不来了。


土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翻身”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情绪牵引着农民的行动。有对土地和牲口的向往,有对平均主义朴素的要求,有传统的农村互助习俗,也有对压迫者的憎恨。GC党的工作队则通过各种方式发挥影响,使群众运动沿着正常的轨道发展,实现前面说过的双重目的——土地的重新分配和群众的政治动员。《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本书作者柯鲁克夫妇来自加拿大和英国,1947年来到中国解放区研究土地改革运动。本书是他们1948年在河北武安县十里店村观察土改的纪实性著作。本书详实生动地记录了土改的意义,土改过程中有哪些错误路线,而这些路线怎样得到纠正。两个西方人通过他们的视角看gc党怎样发动土改,非常有趣。

这篇书评,好像用了大半的篇幅讲历史资料。这是因为我们在讲严肃的历史。为什么那么多农民跟着共产党走?统治阶级的传声筒解释不了这个现象。于是他们用了最简单的方式——人身攻击,把参与土改的农民说成流氓,地主说成善人,土改说是打家劫舍。可是我们要分析的是历史的真实,当然站在不同立场所看到的“真实”也是不同的,但一个制度是否有利于大多数人、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决定其存亡的。从现实社会的物质生产、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分析问题,才成其为历史科学。不分析具体社会经济基础的历史评论,就好像根据圣经研究人的产生,显然是不科学的。所以,我们看待土改和地主时不能被部分现象迷惑。联系地主和农民的并不是勤劳节俭、修桥铺路、温良恭俭这些’侧面’,而是地租、高利贷、土地兼并和农民破产。只有从社会群体的经济关系出发,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土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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