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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无处申冤,农村陋习正成为文明黑洞

2017-02-26 李木 你的朋友夜航船

文章来源:众号:晓看(ID:xeyeview夜航船经授权发布


文明社会是规则社会和权利社会,农村陋习的文明黑洞,却总是要固执地剥夺着文明社会产生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性意识。


说说是五千年文明史,可有的陋习就像文明的黑洞,跟“文明”两个字完全背道而驰。

比如童养媳这样的陋习,春秋时期就有记载。这里面就根本没有什么人性和文明,有的只有跟生育有关的生物性。一方把女儿当作负担,早早就送给他人;一方把女孩当作生育机器,养育的目的是替夫家传宗接代,未及成年,便要被夺取贞操。

现代文明社会的底线就在于,尊重人的基本权利,要把人真正当成人来对待。童养媳现象不把女孩当成人来对待,违背了三种的文明规范:非法买卖人口、非法拘禁、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在任何文明社会,这些都应当是法律所规定的重罪,也是法律所维护的文明社会底线。

正因为童养媳现象是如此反人类、反文明,早就应当被排斥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视野之外,然而在中国农村,却依然屡屡爆出童养媳事件,见诸媒体的,甚至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即使是这一小部分,受害的女孩还是很难伸张正义。

重庆巫山县童养媳事件马泮艳便是如此,她9岁失去双亲,12岁被大伯送给陈学生当童养媳,14岁就产下一女,怀孕期间甚至被陈学生弟弟强奸。她想要起诉大伯买卖儿童,想要告丈夫和丈夫的弟弟强奸尚未成年的自己,这些主张,在2月24日公布的《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通报上,均未能得到支持。这份通报承认了马泮艳的悲惨人生,但却没有一个人为她承受的痛苦负责。

通报承认,当马泮艳12岁的时候,“因马正松(大伯)实在无力代养,在亲属的建议下将马泮艳送往双龙镇乌龙村陈学生家生活。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协议约定,陈家给马正松3000元代养费 ,给马泮艳1000元恋爱金,马泮艳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前由陈家代养,达到结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

大伯明明收了钱,这个过程还是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完成的,等于说村干部成了一桩买卖婚姻的见证人,涉及的对象还是一个只有12岁的未成年女孩。一个12岁的女孩,你说你给了她1000块,她能保得住这1000块吗?这样一个被官方承认的交易过程,最后的结论是马正松不涉嫌买卖儿童行为,这要多强大的反常识逻辑,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强奸,官方结论是没有证据显示陈学生及其弟弟对马泮艳实施了强奸。理由是,陈学生和马泮艳在福建打工时,同住一室的工友们证实两人没有发生性行为。另一个理由是,14岁生下女儿的马泮艳,受孕时间是在20021月到3月,恰好,根据马泮艳的户籍登记资料,她的生日是1988124日。现行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什么原因,都应定为强奸。但同样无法证明陈学生与马泮艳是在14周岁之前发生的性行为。

其他诸如“派出所接警未予立案”,因年代久远,马泮艳不能认出双龙派出所当时的接警民警,派出所也无报案记录,警方也不承认接到报警,结论是“不能证实双龙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所有这一切指控,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头成空,只有马泮艳在长大成人后,独自一个人承担这一切罪恶。

她得知官方的态度后,她非常失望,“他们几乎毁了我的人生,难倒不应该说一句道歉吗?”“我本来是个懦弱的人,但多年来经历的事让我变得坚强,我的事情当地政府必须有个说法。”“28岁前我是(盲山)电影里面的主角,只是结局更悲惨。28岁之后我将是(我不是潘金莲)电影里面的李雪莲。但是我会重新开始结婚生子,同时进行维权,抗争到底。官司输赢不在乎。我将追究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马泮艳如是写道。这些话,听上去都令人心痛。其实像她这样的童养媳,在中国还不少。中青报报道,1999年,7岁的李萍被父母以协议形式与人“订下终身”,两人自此在一起生活。12岁时,他们举行了“婚礼”。婚礼上,有近百名客人前来祝贺。大家都没觉得这事有什么不妥。

2003年,人民日报记者走访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发现,村民为了解决小伙子讨不到老婆的问题,就到外地抱养女孩当“童养媳”。“童养媳”大多来自福州长乐、闽侯等地。坪洋村有900多户,几乎每家都抱“童养媳”,村里大大小小的“童养媳”近千名。记者在径里小学作了调查该校6年级有女生33其中“童养媳”14五年级有女生31其中“童养媳”7人。童养媳现象只是农村各种陋习的一种,2016年12月,媒体争相报道了河南林州鬼妻事件,说的是林州市原康镇某村元某年纪轻轻就因故过世,其家属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一直想给其“娶”个女子配“冥婚”。之后,从湖南省联系到一“女尸”,并答应给对方家属3万元“彩礼”钱。没想到下葬当天,棺材里传来拍打声,本该是“死人”的女尸竟然是个大活人,是个被绑架而来的智障流浪女。经深入调查,警方进而抓获一个以收留智障流浪女进行贩卖、卖淫活动的犯罪团伙。

还有“闹婚”,许多在文明社会被定义为性骚扰、侮辱他人的行为,却在闹婚的名义下公然行使,没有人出来反对。伴娘被上下其手,乃至被轮奸;云南大理,新郎被脱光衣服上街游行;海南文昌,伴娘被灌酒直至酒精中毒死亡;山东日照,新郎大冬天被扔下海冻成冰棍……这些侮辱人格,伤害性命,有违公序良俗的闹婚,正在各地农村上演。

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算命村,乞讨村,讹诈村,电信诈骗村……甘肃、安徽、河南,许多地方的农村,有很多村民从事乞讨为业,在城里当职业乞丐,装得可怜兮兮,回到老家却盖起大房子;电影《盲井》展现了人性的恶,却不曾想到,云南省盐津县石笋村,相当一批人从事制造矿难,获取补偿款的犯罪行当;更不用说福建安溪,这个出铁观音的地方,却有许多人在从事电信诈骗。

不是所有的农村都在发展中变得更加文明,在北方的农村,女人甚至不能上桌吃饭,她们做好了饭菜,只能蹲在不被人看见的地方,悄悄填饱肚子。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取决于最发达最文明的城市地区,而由最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文明程度决定。相对来说,城市文明更加强调权利和规则的重要性,而农村地区更强调熟人社会的游戏规则。正是在熟人社会的规则下,一切自己人的恶行,都可以被接受被原谅。而这种思维,甚至在当地获得了公权力的认可。

马泮艳被大伯卖出去做童养媳,给这场丑陋的交易作证的,就是当地的村干部。而记者采访莆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科有关负责同志时,他们明确表示知道坪洋村的“童养媳”,认为这现象在边远山区很正常。“如果不让他们抱养‘童养媳‘,你能帮他们找到老婆吗?”

熟人社会的传统,古老陋习的顽固,地方公权力的纵容,使得一批农村成为文明的黑洞。这里只执行村里的道理,无论是谁,无论有多文明,只要进了这里,就会被吞噬,必须按照村里的规矩来办事。哪怕你是北京CBD的金融白领,还是上海外滩的代理,只要你是这个村的人,回去之后,你的文明就不见了。许许多多的城乡冲突,更像是一种文明的冲突。

文明社会是规则社会和权利社会,农村陋习的文明黑洞,却总是要固执地剥夺着文明社会产生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性意识。在这里,只有熟人社会相关的利益社会,任由这样的游戏规则侵蚀文明社会,我们自身也会深陷其中。讲权力不讲权利,讲利益不讲规则,讲圈子不讲法治,这些农村熟人社会的游戏方式,同样也在威胁着我们的生活。整个社会想要进入现代文明,就必须消灭农村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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