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小心!佛冈竟也有人误入邪教!
2019年9月24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被告人禤某某、周某某依法作出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不上诉。
被告人禤某某,女,1968年1月出生,广东省佛冈县人,汉族,初中文化,住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因本案于2018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某,女,1945年3月出生,广东省佛冈县人,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佛冈县汤塘镇,现住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因本案于2018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9月24日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份,被告人禤某某在佛冈县石角镇介绍一名叫徐某某(另案处理)的女子给被告人周某某认识,三人均为邪教“法伦功”人员。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禤某某与徐某某多次共同向被告人周某某提供邪教“法伦功”宣传资料。其中:2017年7月份,禤某某在佛冈县水头镇公交车站提供8本“明慧周刊”给周某某;2017年8月份,禤某某在佛冈县城佛冈中学附近提供了一小布袋“法伦功”资料给周某某,内有“明慧周刊”10本、“真相”小册子20本、“法伦功”宣传单张20份;2018年11月12日,禤某某在佛冈县城佛冈中学附近提供了法伦功资料年历小册子共8本给周某某。
被告人周某某从禤某某、徐某某等人手中拿到“法伦功”宣传资料后,到佛冈县石角镇范围内进行散发。其中: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周某某到佛冈县石角镇附近城居委会龙西二、三巷(城东市场)的居民楼散发了16小袋共计39张邪教“法伦功”宣传资料;之后一周,周某某又到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东路132号原陶瓷厂宿舍楼内,散发了7小袋共计28张“法伦功”宣传资料;2018年年初的一天,周某某到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居委会公园北街8号(佛冈县文化公园)附近,散发了4张“法伦功”宣传资料。
案发后,佛冈县公安机关在周某某家中起获到邪教“法伦功”刊物211本,单张资料145张等物品一批,其中76本邪教“法伦功”刊物及42张单张资料为禤某某与徐某某共同向周某某提供。经认定,从周某某家中起获的资料均为“法伦功”邪教组织传教及宣传煽动的宣传资料。
法院认为,被告人禤某某、周某某通过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邪教组织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情节较轻。鉴于被告人禤某某、周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正确认识到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性,表示不再从事邪教活动,能够真诚悔罪,且仅将小部分邪教宣传品传播了出去,大部分被公安机关起获尚未传播出去,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项、第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并将查扣在案的邪教宣传品予以销毁,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理。
什么是邪教组织
邪教的本质
邪教的危害
邪教的特征
邪教的主要特征是崇拜教主、编造邪说、精神控制、敛收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
邪教的骗人手法
佛冈县开展“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
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在疫情防控时期的防范邪教意识,认清邪教组织的本质与危害,提高广大群众抵御邪教的侵蚀能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4月26日上午,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在县人民公园开展以“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出席了活动,并向反邪教志愿者赠送了一批《中小学反邪教知识进家庭宣传手册》和儿童教育读本等。
(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区和宣传展板,通过现场回答群众问题、讲解反邪教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向群众讲解反邪教相关知识,并现场派发《反邪教知识进家庭宣传手册》、《崇尚科学 抵制邪教 健康生活》、《行动起来,共同打击邪教组织的滋事活动—致佛冈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和反邪教法治宣传环保袋。
(工作人员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
本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让群众掌握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知邪、识邪、防邪、反邪的方式方法,使群众清楚地认识到邪教组织骗人害人的本质,从而增强了群众自觉防范抵制邪教的能力,在疫情期间形成“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良好的宣传氛围。
佛冈县石角镇深入开展
“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稳则全局稳,根强则盛,本固则安。乡镇是邪教重点渗透目标,防范邪教侵蚀尤为重要,为此,佛冈县石角镇党委政府以“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为主题,在镇村(社区)深入开展系列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加强乡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4月上旬,佛冈县石角镇党委政府分别在23个村居召开疫情期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会议,对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并要求结合防控疫情高度重视反邪教宣传,通过活动识别邪教,抵制邪教,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防范抵御邪教能力,坚决抵制各类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平安佛冈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佛冈县石角镇党委政府借力国家安全日宣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志愿者向群众派发反邪教宣传单张约350份,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邪教的危害,提高反邪教意识和能力,确保国家安全。通过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提高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知邪、识邪、防邪、反邪”。
通过悬挂标语、摆设展板、知识讲座、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积极对抗疫情,反对封建迷信,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把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崇尚科学、勤劳致富等正确方向上来,让邪教失去赖以生存的空间,预防邪教带来不稳定因素。
高岗镇:与您牵手,共拒邪教展未来
莺飞草长,春回大地。随着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佛冈县高岗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反邪志愿者,热情高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防范打击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回首过往,高岗镇一直致力于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全镇营造全民响应、广泛参与的反邪教舆论氛围和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通过在新联村委白色围墙外、高岗中学侧边白色围墙上印刷反邪宣传标语、反邪特色墙绘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反邪教知识,利用高岗市场旁高岗社区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反邪标语,努力建立正知、正念,传播正能量,在人民群众心中筑牢拒绝抵制邪教防火墙。
立足当前,在全国上下共同抗阻疫情的非常时期,高岗镇结合“精准扶贫攻坚”等工作,以“抗疫情、讲科学、反教”为主题,在进村入户期间以反邪教小讲堂、座谈会等形式,通过观看省编辑的反邪教典型警示教育影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进行防范邪教渗透教育宣讲,提高了广大村民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力。临近敏感节点,高岗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反邪志愿者在市场开展防范打击邪教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和现场讲解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识邪防邪反邪能力,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将一致对外,警惕境外邪教势力渗透,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展望未来,高岗镇坚持精准宣传,推动网上线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镇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实效,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水头镇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法治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全民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意识,扎实推进禁毒、扫黑除恶和反邪教工作,4月13日下午,水头镇党委书记郑从志率队到水头社区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上,镇党委书记郑从志、镇长陈湛其向群众派发禁毒小册子、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反邪教宣传单,并耐心地向群众讲解毒品、扫黑除恶和反邪教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呼吁群众要积极参与禁毒、扫黑除恶和反邪教活动,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教育群众相信科学、健康生活、拒绝邪教歪理邪说,主动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对邪教歪理邪说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以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态,有效防范疫情。并号召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向周边的人传播禁毒、扫黑、反邪教知识,让更多的人知道涉毒、涉黑、邪教势力对社会的危害。
通过本次活动,该镇有力提高了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覆盖率,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识毒、防毒的能力及参与扫黑除恶和反邪教专项斗争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广大居民群众同涉毒和黑恶、邪教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希望能引起大家足够重视远离邪教,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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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在佛冈新闻综合频道播放反邪教微电影或反邪教的典型案件:
3、每天7:30、12:30、18:00、20:00在FM98佛冈电台,新闻后播放反邪教宣传标语口号16条。
1、举报电话:县扫黑除恶办 0763-4288121
县公安局 110;0763-4482066
2、举报邮箱:fgxzdd@163.com;fgxshceb@163.com
3、举报地址:佛冈县振兴路38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4、来人还可到各镇扫黑除恶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镇辖区派出所举报。
报料电话:6830668、13318601200(微信同步)
报料邮箱:fgtv7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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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佛冈县融媒体中心
责编:崔钰莹
编审:钟海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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