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某某涉黑犯罪案件移送黄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8月23日,在延安市扫黑除恶办的部署指挥下,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吴起县警方联手打掉了以闫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案由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管辖。2018年6月6日,26名团伙成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闫某某涉黑犯罪案件,是近年来延安市侦办的组织发展时间最长、涉案最多、危害最严重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此案省、市两级挂牌督办,限期侦破。专案组经过近十个月的连续奋战,一举摧毁了盘踞吴起八年之久的涉黑犯罪团伙。
经侦查机关依法查明,以闫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组织成员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案件48起,其中,刑事案件35起,涉及14个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开设赌场案9起,寻衅滋事案7起,非法拘禁案4起,故意伤害案5起,敲诈勒索案1起,抢劫案1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1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1起,组织卖淫案1起,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1起,非法经营案1起;行政违法案件13起。
受理该案后,黄龙县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并向县委做了专题汇报,市院党组特别是刘惠生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各1名直接参与办案,全力以赴参与案件办理,县委主要领导也给予了案件办理工作最大的支持,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黄龙县院按照市县领导的要求,立即启动大要案办理机制,成立了由何武荣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马上进入工作状态、集中精力投入办案,立足于市县联动的办案模式,力争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精品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字 |王文喜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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