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日记】难忘自侦岁月
1998年7月,我通过层层考试,荣幸进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二十年的检察工作中,先后在办公室、刑事科(批捕和起诉)、反贪污贿赂科(反贪局前身)、法纪科(反渎局前身)、监所科、法警队等部门工作过,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仍是职务犯罪侦查,也就是大家熟知的自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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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记得由于工作需要,我由办公室被调整到新成立的反贪局,开始了我的自侦生涯。第一任反贪局局长黄晓龙,他既是我的领导,更是我的良师益友。
到反贪局,参与第一个案件的办理,是和黄局长一组查处某乡镇粮站站长吴某涉嫌贪污案,我们吃住在乡镇,这一待就是30多天,我的主要工作是做记录。当时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没有打印机、没有复印机,无论是谈话、现场勘查、书证复制等证据的搜集都是用笔录纸手写完成。工作一般都是白天外调取证,晚上与嫌疑人谈话。在与吴某谈话时,必须反复核实各类账务问题,自己从未记过笔录,初次上阵难免紧张,经常出现年度和数字捣混、出错的情况,情急之下就涂成圈或黑点,所涂改的地方,在被谈话人核对笔录时按手印按的红红一片,涂改的越多,按的手印也就越多,甚至对主要问题和证据环节记述不清,必然造成笔录质量不高。有一次,黄局长看了我做的笔录,严厉的说:“建设,你看一下你记的笔录,这么多涂抹、添加,让人看着都费劲,案件承办人怎么能拿到法庭上使用。作为侦查人员,做好记录,不仅字要写好如实记录完整,而且要随时保持页面干净整洁,这是门面活,也是基本功,此刻起,笔录出现涂抹、添加,你必须重抄一遍后再核对留存。”我虽心不情愿,但还是连夜将二十多页的笔录重抄了一遍。第二天,黄局长又看了笔录后,笑着说:“什么事情就怕认真,功夫没有白下的。”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感受到自侦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使我受益终生。在后来的工作中,我对不懂和拿不准的问题经常请教黄局长,黄局长无论再忙,都会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的给我讲解。他的言传身教,不遗余力的帮助,使我逐渐的成长起来。2016年,黄局长因身体原因病故,我痛失了一位好领导、好战友、好同事。我暗自下决心,只有脚踏实地,多查处贪污腐败分子,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便是对黄局长最好的告慰。工作中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牢记黄局长的教诲,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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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院里接到群众举报某乡镇民政专干张某违规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线索转到法纪科,我跟随当时的副检察长吴广民查处了此案。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渎职侵权案件,第一次感受到渎职侵权案件取证难。民政专干张某身为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熟人打招呼,赴一顿宴请就违规为五十余对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青年办理结婚登记。由于案件涉及的家庭较多,住址比较分散,有些人已经生育子女,有些人外出打工,初次上门了解情况,大多数证人都不配合调查,吃闭门羹成了家常便饭,侦查进展缓慢,工作一度陷入了瓶颈。吴检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他紧急召开办公会,完善侦查计划,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从法制宣传入手,经过与乡政府协商组织召开全乡专题法制教育大会,会上运用大量详实生动的案例,向群众讲解《婚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树立群众的法制意识。随后,挨家挨户进行走访拉家常,拉近与群众的关系,消除群众的顾虑,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四个多月的侦查,跑遍了该乡十三个行政村,四十一个村组,走访村民2000余人,查户籍信息一百余份,最终使张某的滥用职权行为得到有罪判决,该案也成为全省首例新罪名渎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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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正式被调整到法纪科,跟着杨继龙科长查处基层派出所所长贺某非法拘禁案。当时该派出所管辖两个乡镇,而且乡镇与渭南地域接壤,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加之,贺某是公安干警在开展制爆辑枪专项活动中,对他人滥施戒具,非法滞留,由于其懂得法律,反侦察意识强,使侦查工作更加显的阻力重重。杨科长告诉我,突破该案的关键是要制定周密的侦查方案和谈话策略。通过外围走访、谈话、调取派出所给被拘禁人员出具的法律手续,再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具体情况时刻变化侦查方向,不断巩固证据材料。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贺某不得不承认在办案过程中非法拘禁三人,时长均达到24小时以上。贺某对其行为付出代价,受到了应有的处理,调离公安工作岗位。案件侦查终结后,我们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办案纪律,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办案水平,亡羊补牢,从源头上杜绝知法犯法行为,以此为戒,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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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杨科长退休了,我与新的法纪科长尹朝阳成为办案组合,人称黄金搭档。在查处乡镇卫生院郭某某传染病防治失职案时,我对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疾控知识知之甚少,两眼摸黑,为了办案需要,我找来相关书籍开始了解学习传染病的种类、分级情况等知识,结合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对每一名病人的病例逐项进行核实、摘录、统计、合计,请省、市、县卫生专家、教授进行问诊把脉,确认疫情等级和隐瞒不报、漏报病人名单。经过一个多月的初查工作,将卫生院郭某某隐瞒不报、漏报三级腮腺炎传染病人80余人的情况彻底查清。最终对郭某某立案侦查,使郭某某受到了法律追究,传染病人得到及时救治,并将传染病范围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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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到了2012年,作为办案能手,我有幸被抽调到市院反渎局,配合查处宝塔区公安局干警王某等人滥用职权案和延川县公安局干警杨某等人玩忽职守案。在宝塔办案期间,先后去榆林、咸阳、铜川等多地调查取证,第一时间掌握了王某等人利用职权插手民间经济纠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涉嫌犯罪事实。在延川办案时,首先听取当地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情况汇报,公安干警在办理身份证件是对嫌疑人办理了多个身份信息,嫌疑人利用身份信息又重新实施犯罪。对整个案情有了了解后,在市院的协调指挥下,办案人员分三组,第一组为外调组,第二组为材料组,第三组为审讯谈话组,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我被分在审讯谈话组,面对大量对调证据,自己坐在办案区,经过两天两夜的归纳整理,制定了详细的审讯方案、安全预警方案、谈话应急对策好、审讯次序和重大易出现问题的应对方案。精心的准备工作就绪,使得审讯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市院两起渎职案件的成功办理,市、县两级领导给予高度评价,树立了黄龙检察良好的对外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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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院党组的关怀下,我被任命为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上任伊始就接手了一起国家林业局驻西北专员办网上公布的我县白马滩林场,在中幼林抚育项目施工中存在滥砍乱伐的问题通报。长期自侦工作的锤炼,针对这一则消息,我敏感的意识到项目实施背后存在林场领导严重的渎职失职问题,随即请示主管检察长后,我带领局里干警对此事开展初查。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勘查,固定证据,掌握第一手材料,走访调查了解情况,聘请有关林业专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等方面进行学习、讨论,结合第一现场座谈,达成共识,认为林场作为项目的实施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林业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有渎职失职的地方。该案脉络已清晰,事实已经清楚,请示市院决定立案侦查。我进一步完善侦查计划,带领局里干警吃住在案发地,顶烈日,耐饥寒,穿越原始丛林,数次深入实地,反复核实书证和相关人员的谈话,落实所砍伐木料的去向等问题,对林场施工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追究责任。案件进一步深挖余罪,先后从2014至2016年,三年内对林场林政股长、场长、林业局林政科长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使其受到刑事追究。该起窝案的成功办理,有力的打击了渉林领域的犯罪,保护了生态环境,使黄龙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同年,反渎职侵权局被延安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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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作为反渎案件查处工作进入倒计时。局里干警都普遍存在混日子的,办凑数案件的想法,作为局长我也彷徨过,何去何从对自己的归属问题也一度没着没落,但是肩负的使命不容我犹豫不决,一刻没有转隶就一刻不能停止工作。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
得知我县某企业在国家农发行贷款中间,存在依贷还贷,不以规用贷,造成国家资金流失二百余万元的问题后,我带领干警奔赴延安、西安、榆林等地,从上到下,吃透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清查企业账务、库存、银行对账单、各类企业章程、合同书、还款清单、款项用途、各类资金审批流程等,从调查中发现农发行工作人员史某在该企业贷款时,未按照所带款项的用途用于收购农副产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导致所贷款项无法按期归还,致使陕西省农发行将该笔贷款二百余万元打入呆死账务,让国库予以冲销。通过初查、侦查等工作,将史某以涉嫌玩忽职守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的查处,为兄弟县院查处该类案件提供范本、奠定了基础。
尾记
2017年年底,按照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力推进,反贪、反渎部门相关职能划转给监察委,相关人员转隶到监察委。
再见了!自侦工作!再见了!自侦兄弟!!
我们一起风雨兼程,一起风餐露宿,一起日日夜夜,一起欢声笑语,一起痛苦流涕,一起患难与共。多少个日日夜夜啊,我们的足迹踏遍了县域的山山峁峁、沟沟梁梁、千家万户,跋涉在县与县、市与市、甚至个别省与省之间。我们并肩作战,调查事实,提取证据,排除干扰。期间的汗水、泪水、苦水甚至血水,我们感受过、尝到过、经历过;多少次我们舍弃了节假日,舍弃了陪伴老人、妻子、孩子的时间,舍弃了和同学、朋友相聚的日子;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抱怨过、没有后悔过。对于家人,我们有的只是解释、解释、再解释,有的只是有我、需要我、舍我者其谁的忘我工作精神,我们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党的需要,国家的需要,人民的需要,工作的需要,这就是我们自侦人的家国情怀!
文字 |刘建设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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