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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检察 学习“枫桥经验” 将思想切实统一
12月10日上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关于“枫桥经验”的具体内容,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薛少荣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武荣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
会上,党支部书记薛少荣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陕检发《关于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的通知》,了解了“枫桥经验”的发展过程和重大意义。
党支部书记薛少荣作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推广。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二是要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的矛盾和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鉴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坚持”,将检察业务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党组书记何武荣强调,自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年来,“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全体党员干警要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检察官要坚持以案释法,引导公民既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
作者 | 曹梦蓓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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