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点亮山村 ——黄龙县检察院包扶长村侧记
“我家门口也有路灯了!”长村村民激动地奔走相告。随着技术人员的调试、安装,6月11日下午19时许,圪台乡长村没照明设施的5个零散居民点全部安装上了太阳能路灯,告别了长期以来早晚摸黑出行的历史。
长村是黄龙县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村子之一,也是圪台乡最远的一个村,村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县乡的重视支持下,村上建成了两个村民集中居住新村,2012年县检察院包扶该村后,先后争取资金60余万元,帮助长村硬化了巷道,建成了文化广场,安装了路灯,有效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受地形的限制,目前仍有40户村民分散居住在4个小组,出行条件较差,加之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老弱病残留守居多,村子里没有路灯,村民早晚出行极为不便,能像集中居住点一样安装上路灯一直是村民们的期盼。潘振洲检察长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牵挂于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跟进解决村民最急最盼的事。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经多方协调,为长村争取到10盏太阳能路灯。
6月11日,潘振洲检察长和县城管局杨军局长带领技术人员又一次来到长村,帮村民把这1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好、调试好。“这些灯都是LED光控太阳能路灯,通过白天太阳能蓄电,晚上自动亮灯,节能环保。”潘振洲检察长告诉村民。村民们激动地说:“县检察院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给我们带来党和政府的温暖,送来了光明,帮我们解决了几十年摸黑出行的老大难问题,以后在地里干活回家迟了或是晚上出门,再也不怕天黑了,再也不用手电筒照明了!”傍晚时分太阳能路灯顺利安装到位,看着一盏盏路灯点亮了山村的夜色,村民们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
黄龙县检察院党组和党支部以“检民同心”为引领,用实际行动,时刻践行着心系群众的承诺,真正做到解民忧、惠民生、帮民困,得民心。一盏小小的路灯,不仅为村民出行提供了便利,更用真情“点亮”了村民的幸福生活!
黄龙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供稿 | 段艳萍 曹梦蓓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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