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年8月3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何晓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扎根进行领学,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意见》共19条,从“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这一《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深远意义,要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要准确把握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要认真对标对表《意见》的安排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任务;要扎扎实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回应民生新期待。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扎根,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李怀玉,办公室主任薛少荣分别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意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六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文件进行了领学。
黄龙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作者 |高亚丽
曹梦蓓
编辑 | 常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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