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房产已被查封,离婚时能分割吗?
房屋是家庭的大额资产,也是离婚诉讼中财产的争议焦点所在,而一旦待分割的房产已被另案查封,此时就涉及到案外人的债权利益。如果夫妻一方坚持要求法院分割该被查封的房产,人民法院会支持吗?
近日,巨野法院凤凰法庭姚红梅法官审理了一起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经政府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男孩,2010年生育女孩,因婚后矛盾不断,原告诉至法院。另查明,本案诉讼期间,原、被告名下的涉案房产在另案涉及原、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查封,该民间借贷案件正在审理中。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离婚;2、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依法分割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商品房。
被告辩称,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愿意承担抚养费,要求探视权,共同房产一处愿意分割。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已被另案查封的房产在离婚案件中能否处分?
法院审理
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涉案房产依法属于原、被告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因该财产已被另案查封,若根据原、被告的意思分割涉案房产,可能会侵害第三人的利益,本案调解时,对原、被告夫妻上述财产不予涉及,告知原、被告可待民间借贷案件解除查封后,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另行主张权利。
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涉案房产被查封,尽管原、被告均同意分割,但此时若处理涉案房产,必然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经释法明理,原、被告均同意财产部分另行主张权利,原、被告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说法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审判部门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需要确权的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文字:姚红梅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颜亚畦 审核:郅硕 张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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