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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丨银行卡被盗刷,取证绝招,全赔!

2016-07-15 王律师 退役军人律师晚点名


2015年1月2日20时,宋某在北京收到银行提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账户被转账和取款共计5.4万余元。宋某立刻拨打银行电话挂失、110报警,然后到附近的ATM机进行操作,使其银行卡做被吞卡处理并留存了此次操作的凭条。

次日,宋某到银行办理了取卡手续并打印了账户明细,明细显示银行卡转账及取款地点位于广东省,宋某以其银行卡被伪造并发生盗刷为由,起诉请求银行偿付5.4万余元及手续费。法院结合其他事实最终判决支持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中,宋某在交易发生后迅速挂失并报警,经自己操作后ATM机吞卡,有操作凭条为据,证实宋某及其银行卡在事发当晚均位于北京,而本案银行卡转账及取款地点却位于广东省。根据时空距离判断,宋某不可能持同一张银行卡往返两地操作,故应认定此次银行卡交易是伪卡盗刷行为。

■法官建议,取证绝招:主动“被吞卡”

一是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办理挂失。持卡人还应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持卡人在必要时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将来在诉讼中核实情况。

二是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然后到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报警手续。

三是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办理挂失,ATM机将进行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吞卡后持卡人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取卡手续,以便携带银行卡到公安机关办理报案手续。

■防盗刷的建议(预防才是最好的救济)

一是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万不可出租、出借银行卡,不要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

二是用卡时注意环境的安全性。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时注意ATM机或POS机周围有无可疑设备;用卡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密码被窥视;不要在不安全的网页链接上进行操作;购物消费时卡不离手等。

三是妥善保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手机与银行业务的联合使得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具有了更强的财产属性和隐私性。

四是尽量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短信提示能够让持卡人及时发现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未设定账户变动短信提示可能导致时隔数日后才发现账户金额异常减少,增加了证明伪卡盗刷的难度。

五是尽量不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在公共WIFI下进行网上支付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


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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