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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20万卖处女之身!一个经济的数据,让人陷入沉思!

来源:博士学者圈

大家一定要认真看完视频,这个教授非常大牌



有些人质疑这是炒作,假新闻,博士特别谷歌查证

据2016年10月31日云南媒体都市时报报道,有一位同名女孩曾于当月28日在云南丘北县城南门十字路口附近,脖子上挂着一串红辣椒,以一个辣椒一毛钱的价格为哥哥筹钱。据她说,哥哥3年前在当地查出白血病,治疗期间他从病友口中得知浙江有家医院能进行骨髓移植。2014年底,当她和哥哥的骨髓配对成功后,哥哥在浙江的医院进行了骨髓移植。


都市时报记者通过女孩家乡村主任证实,女孩家里确实很困难,现在家中只有其父亲和两个妹妹在家,靠种玉米为生。从该报的新闻配图看,在云南卖辣椒的女孩和昨天我在杭州地铁口看到的,应是同一人。


博士很想知道这个可怜的女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大家有联系方式吗?我们愿意提供工作(实习)帮助。


“黑老大”涉黑强迫少女卖淫、聚众斗殴…获刑20年!


来源:警方

池州一黑社会团伙覆灭 首犯一审获刑20年

 

2018年12月29日上午,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侦办的徐飞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11人被判有期徒刑。2019年3月21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徐飞程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黑老大”诞生记

2011年,先后在江、沪等地务工的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人徐某某回到池州,开始构筑自己的“老大”梦。2013年,自认为时机成熟的徐某某,网罗郭某、桂某某、徐某等人,在贵池区杏村东街、西街开始“混世”。为扩大影响力和控制力,完成自己的“帮派梦”,徐某某以斗殴逞凶来提升自身影响力,先后购买统一服装和大量的甩棍,以图吸引招揽人员组建“飞程帮”,成就自己的“老大梦”。


因公安机关多次严厉打击,其“帮派”筹备之初内部又矛盾众多,尚未成型的“飞程帮”胎死腹中,徐某某不得已暂时“隐退”至上海。期间,徐某某与徐某一直保持联系,并有意识地在上海结识了蔡某某,等待时机图谋“东山再起”。


2016年底,徐某某回到池州市主城区,与胡某某、黄某等人结识。2017年上半年,自觉时机成熟的徐某某,邀集在上海务工的徐某重返池州“混世”。3月,徐某某赴上海接回徐某,安排徐某、胡某某等人在池州市主城区某宾馆统一住宿,并开始大肆“招兵买马”,正式宣告“黑老大”归来。



徐某某通过提供食宿、为手下出面“平事”等方式,控制、拉拢十余名人员为其效力。作为组织者,徐某某“黑老大”的地位,渐渐得到其他成员的认同,该组织成员均称其为“老大”,听其调遣。


2017年一晚,徐某某与戴某某为各自“女朋友”逞强斗狠,相约在池州境内“西门大埂”斗殴。第二天凌晨,戴某某自觉不敌徐某某,在赴约途中拨打110报警称“西门大埂”有人打架。徐某某带领组织成员携带械具到达“西门大埂”后,发现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杏村派出所处警警车后逃离现场。此后,徐某某犯罪组织基本确立了其在池州市主城区的“江湖地位”。


至此,以徐某某为“老大”,徐某、胡某某、蔡某某、徐某方为“骨干”,以吴某某、黄某、孙某某、纪某、纪某某、刘某为成员的较稳定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基本成型。


敛财不择手段

徐某某及其组织成员,盘踞在池州市主城区杏村东街、西街等繁华闹市,多次涉嫌实施强迫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替人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攫取非法利益,维系“帮派”生存和发展,“黑老大”徐某某要求组织成员以谈恋爱为名,通过引诱、欺骗的方式控制少女,要求各自“女朋友”在KTV进行异性有偿陪侍,并将获取的“小费”上交,获取钱财40余万元,用于组织成员日常开支。


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该组织强迫胡某某、龙某等人卖淫多次,敛财8万余元。另外徐某某还通过安排组织成员给赌场望风、替人非法讨债、帮人聚众架势、摆场平事、敲诈他人等手段聚敛钱财。该组织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50余万元。



帮派彻底覆灭

2017年7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徐某、蔡某某等人在池州市主城区东街口与周某、洪某等人发生纠纷,蔡某某持砖块将洪某驾驶的奔驰轿车损毁后潜逃。受害人报警后,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蔡某某上网追逃。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蔡某某多次伙同徐某某、徐某等人,在主城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在深耕细挖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这是一个以徐某某为“老大”,徐某、蔡某某为骨干成员的涉黑社会犯罪组织,盘踞在池州市主城区,多次无故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造成恶劣影响,不少受害人担心徐某某等人报复,不愿报警。

2018年,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班,针对徐某某等人涉黑社会案进行专案侦查。1月22日,蔡某某被抓获归案后,“老大”徐某某及其他组织成员相继归案;7月9日,该局依法对徐某某等人系列违法犯罪案件立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查;9月7日,该局依法将徐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起诉;12月29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某某等11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同案犯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同时,对该案11人分别并处16万至1.1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此,池州市贵池区首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成功告破,并一审判决,盘踞在该市主城区的黑社会团伙也彻底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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