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白嫖”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尊重律师,才能被律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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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白嫖”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来源:法海慈航 ,作者:欧阳甫律师
这几天,这个问题上了热榜,可见大家都有话要说。所谓“白嫖”是指不花钱接受律师的免费咨询或其他服务。
可以说,在国内,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提供过免费的法律咨询,或出于人情,或出于道义,或出于职业操守。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对提供免费咨询的律师心存感激。生活中大部分人都很有教养,咨询完以后,不说有的主动问咨询费什么的,最起码说声谢谢,律师也很有成就感。这是一种良性的循环。
但是,有些当事人明明只是想免费咨询却表现出一种“我很信任你,这个案子一定让你代理”的态度,骗取律师的信任,咨询完以后也很满意,但一说到签合同就以各种理由擦屁股走人。
这样的人多了,到最后律师不得不惜字如金,是被这些“白嫖”的当事人“白嫖”怕了。
一、从一位律师被“白嫖”说起
下面是一位刚刚入行的女律师的叙述,全文如下:
在我刚做律师那会,在法院办事排队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有过几面之缘的人。在大厅里等着也是闲着,我就客气着看了她的一整套资料,给她做了解答。我这个人天生比较客气,就和她说的比较详细和专业。她和她老公说,留个联系方式,之后上门详询。
之后,约了时间对方上门了。为了这个事情我特地做了准备,文件和内容都很详实,尽可能地想要展现专业的一面,增加客户信任。对方一个劲地做笔记。
我随后递上合同,说如果按照这个方式继续下去,找我代理,这是合同你们看一下,费用按照指导价最低标准给你。对方拿了合同说,回去商量一下。然后就回去了。过了半个月都没有消息。我也不理了。
突然有一天,她给我打了电话,说这个合同家里还在商量,让我等一等。我说行吧,你们自己看着办。她突然说,倒是我现在有一个别的合同你赶紧帮我看一下。说真的,那时候还是缺少点拒绝的魄力。我说,行吧,发给我看一下。她莫名其妙地补了一句说,我还是和你签那个案子的合同的啊,你放心啊。其实就是把你当傻子了。这种感觉让我很不好。但是还是帮她看了合同。
又过了半个月,同样的路数,打电话过来开头第一句话是,家里商量下来准备让你做,有几个地方需要你再解释一下。其实是他们自己做遇到点新情况,我做了解释,然后顺道又给我发了一个合同,说是她公司的合同,让我过目一下。我早就明白她是什么个人了。这次我就很简单的扫了一眼,随便说了俩地方调整一下。她再追问细节,我也敷衍了事。
没多久,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这个人公司的小主管,来问合同这么改的目的,说是某某某让我联系你。我非常生气,这是把我都当她公司的常法了吗?
过了一天,她打电话来,说你解答的很好,她和公司里在争取,准备让公司也和你签常法合同。其实就是画饼,实际上我就没怎么解答,这时候我已经极度厌恶这个自作聪明把人当傻瓜的嘴脸。我呵呵一笑,没有表情。
她突然又说,公司遇到一个什么事,让我出面看一下几个合同,给个方案。我这次很直接,电话里直接说,计时收费还是签常法合同。计时的话我一小时1500,常法签完包在里面。她显然准备不足,有点咯咯愣愣,说我肯定给你争取,但签常法没这么快啊。我说,那就计时好了。她说,我和老板商量一下,然后挂了。
过了一会,她打过来说,你能不能找一个便宜一点的律师,1500还是贵了。我说,不找我没事,那我就找个一年级律师给你看吧,1000一小时,可以的话我联系。她听到是一个年轻律师,又开心了。她说,行行行,你给我联系方式。
然后,她没多久突然发了9个文件给我,说你先看一下,不懂的和我说。我:???什么意思。她说:我怕解释了半天你同事不懂,解释来解释去,又要反复看文件,浪费时间,白白多付钱了。你看了以后,整理一个专业的案情描述告诉他,我再打给他开始计时间。
我明白,这个人不仅不尊重我,更彻底是对律师的不尊重。我说,从我开始看的时候开始计时间,不是打电话。她说哦。然后后来再也没有找我。
过了半年,又来找我,我没有接电话。她微信又给了我一个文件,问我看一下有什么风险没有。我没有回。过了一会又微信我,说:看一下。我回了一条,在国外。其实我就在律所。
结果,她打了个电话到律所,前台转到了我的座机上。我一接,她说,那个合同啊,你赶紧看一下。我非常恼怒。觉得这个人真特么是坏,我直接挂了电话,然后微信拉黑。
后来一周内又给律所打电话转给我,我就和前台说一律说我不在留下联系方式一会回她,打了几次后来就清净了。这是我遇到过最不尊重人的一个人。
二、首先从当事人的角度
在这场律师与当事人的交涉中,我们可以话分两头。首先从当事人的角度,律师咨询收费是天经地义,因为毕竟占用了时间,付出了知识成果。因此,咨询付费是对专业的认可和对律师的尊重,当事人无需对此抱以微词。
1、一般的法律问题,当事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找到答案,这是许多律师通过自己的时间和知识贡献给社会的免费资源,也是律师群体对社会公心的一种体现。所以,对当事人来说,免费的法律咨询可以利用自己的时间在网络上查询。
2、第二个层次,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花费自己的时间,而是需要占用律师的时间获得咨询,那么提出付费咨询就是一种基本的尊重,至于律师最终是否收取那是律师的事情。
3、第三个层次,当事人已经在网络上进行了搜索,依然无法获得答案。如果这个时候再去咨询律师,那么一定会涉及到实质性的问题,需要律师给出具体的法律建议。这个时候,作为当事人这一方,支付费用就是最基本的商业规则和人情道德。而在这个阶段也希望律师提供免费咨询“白嫖”,显然居心不当。
这里又分两种人,一种是:你告诉我这个案子怎么打,我自己去打。对于这种人只能是您走请好,自求多福。
另一种是:律师你告诉我这个案子怎么打,让我心里有底我再委托。对于这种人,律师无法给你答案。因为对诉讼活动的设计专业性太强,律师没有义务让你成为一个法律专家。另一方面整个诉讼活动如两军交战风云变幻,律师需要在诉讼中随时调整战略战术,这些都是无法预先跟当事人说明白的。
三、其次从律师角度
如何在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同时又不被“白嫖”的确是困扰很多律师的问题,这里提供几点参考建议:
1、可以先考虑书面沟通,根据经验做一个预判,再决定是否安排当面咨询。
2、如果你决定咨询收费,那么首先向当事人表明,双方认可以后约定时间咨询。虽然是否真的收费也需要看情况,但至少告知咨询收费,可以过滤掉大部分无价值的当事人,以免浪费无效的时间。
3、分析案情,说清利弊,不针对具体的法律路径和法律设计给出建议。
4、如果当事人追问实际问题,只提供宏观的政策法律介绍,不提供具体的处理意见。特别是口头咨询,没有材料的,更不宜直接发表操作性意见。
5、当然,免费咨询这种情况也是需要根据情况运用的,前提是当事人的案子有一定的诉讼价值并且懂得尊重律师的劳动。
二、律师如何判断当事人是真心想委托还是想“白嫖”
这里给出几点经验,但也不绝对:
1、追着问细节的人,对法律知识刨根问底的人,尤其是个人客户,几乎没有委托的可能;
2、咨询时做笔记的人;
3、问你案子怎么做的人;
4、要求给出法律建议的人;
5、说“我觉得你的建议靠谱我再委托,你不告诉我案子怎么打我怎么能相信你呢?”这类话的人;
6、免费咨询一次,第二次再提出进一步问题的人。
如果律师发现属于这一类的情况,可以直接拒绝,宁愿失去,也不被“白嫖”。否则,后期的合作也不会愉快。这就是律师行业经常说的,当事人选择律师,律师也需要选择当事人。
据说《新牛津魔鬼词典》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
“律师,就是那个在晚上挑灯夜读,千方百计在法律这头蠢炉必经之路上挖掘陷阱的人,大白天他又衣冠楚楚地拿着绳索把法律从水深火热中搭救出来,让法律一边支付赎金,一边愤愤不平。”
因此,律师说的每一句话,给出的每一个分析,绝不是当事人想象的就动动嘴皮子说说话那么简单,因为律师说的每一句话都,都凝结着知识、智慧和汗水,这就是律师说话的价值。
最后,希望律师与当事人能够彼此尊重,精诚合作,达成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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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律师,为什么律师不高兴?
咨询律师其实是一门学问,有些人“不懂套路”,咨询律师引起律师不高兴。许多咨询律师的禁忌,不可不知。
文章来源:兑诚法律人,图片来源:聚图网
1、时间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专门挑自己合适的时间,而不考虑律师是否有时间。那种你还没起床就来咨询的,甚至在你午休时间、吃饭时间、上下班时间咨询的,律师岂止是不高兴,完全是厌恶。你有天大的事,先来短信或微信留言成不成?
2、方式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特别喜欢打电话,甚至用座机电话。更有甚者,也不说自己是谁谁,劈头一句“你是律师吧,咨询点事”。你咨询律师是请律师帮忙,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我有义务你帮你服务吗?能否先短信留言告诉我你是谁,要问什么问题,然后我同意电话咨询你再来电话?
3、方法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一提到来律师办公室或者要求付费就不高兴。你不来律师办公室,难道律师要去你办公室?约律师吃顿饭就免了咨询费,你以为律师缺饭吃?咨询费是否免除,是律师的选择自由。但是否主动支付咨询费,却是咨询人对律师起码的尊重。最可笑的是一些人把咨询律师当成“吐槽”——你只是缺一个听众,何必找律师?
4、方向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竟然是不想自己网络搜索。能够网络搜索寻找答案的,就不要咨询律师。之所以律师普遍要求收费咨询,也是增加咨询服务门槛。能够网络搜索的却占用律师时间,甚至要求免费服务,这不是把律师当成“活雷锋”?当然,那些通过网络搜索找到我的文章或案件的除外,已经有指向性。还有些人问律师跟某法官熟不熟——律师不是掮客,“介绍行贿”的法律风险律师岂能揽到自己身上?
5、要求不对
有些人咨询律师,我将其转给我的拍档或者助手,竟然有意见,认为我应该亲自接待。我转给我的拍档,往往是因为他更专业,例如我做刑事辩护,你咨询我劳动案件我当然要转给劳动律师;我转给我的助手,那是因为你咨询的案件比较简单,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完全足够。你听说过执业十年的律师天天自己接待那些很普通的法律咨询吗?
图片来源:聚图网
咨询律师要有“正确姿势”,找到律师手机号码或微信号码,先自我介绍再留言咨询,而不是不管律师在办案还是在休息电话就打进来。律师可以选择电话咨询或者来办公室咨询。加律师微信,也应该说清楚你是谁要干什么,而不是用自己的网名频繁要求加好友——律师时间宝贵,要花时间办案,要花时间学习,要花时间陪伴家人,要花时间恢复体力,需要效率。
尊重律师,才能被律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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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是“法律”实战中的专家
来源:律海扬帆
成为专家,首先要找到坐标,知道什么样才能称之为专家。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曾对专家有过定义:
专家要控制自己的情感,并靠理性而行动。他们不仅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较强的伦理观念,而且无一例外地以客户为第一位,具有永不厌倦的好奇心和进取心,严格遵守纪律。
大前研一从一个人的素养、知识、态度和习惯方面为专家完成建模,这个模型具有普适性,但过于抽象。
因为法律服务难量化,律师水平如何,更多是客户的主观感受,用客户视角来作为专家评判标准,这符合大前研一“以客户为第一位”的逻辑。那么,客户会从哪些方面评判律师的服务呢?
解决问题几乎是所有客户对律师的终极期待,而这也是大多数律师的痛点。客户在面临问题时想听到的不仅仅是法律如何规定,条文作何解释,法院如何判决,而是希望律师能站在客户的角度,灵活运用法律帮助解决问题。
在诉讼案件中,断案由法官主导,结果没有达到客户预期,哪怕是律师已经尽心尽力,客户往往还是会心有不甘。非诉服务中,法律顾问站在岸上教客户游泳,客户问应该如何呼吸,律师严肃道:我给你两套方案,两套方案各有优缺,您需要自己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结果客户呛水后就把法律顾问解聘了。律师觉得很委屈,当时已经分析过有发生呛水的可能。
客户会认为,律师应当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提出倾向性建议,并且,律师已经预见到风险,应当提供一套风险应急预案。
律师除了是法律工作者,还应当具有商人属性。商人要讲商业伦理——自利利他、等价交换。收了客户费用,应当为客户创造相等的价值甚至要超值。比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首要功能是法律风险防控,这种价值是隐形的,难以量化和评估,这导致客户常把法律顾问费用作为不创造效益的成本费用,能省则省。
专家型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应当将法律与商业融会贯通,进入客户的决策层,参与到商业模式设计和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只有如此,法律顾问的价值才能充分展示。
价值创造可以源于本职服务,也可以来源于附加服务。很多客户愿意花高价请名律师,并非仅仅是看中名律师的专业水平,部分原因在于名律师背后的社会资源和带来的品牌效应,这些都属于附加服务带来的增值。
客户体验是从客户的需求出发,站在客户立场来审视我们的服务,除了我们专业是否与客户业务匹配外,我们的服务状态、沟通方式、响应速度均会影响到客户的体验。
我刚做律师的时候,同事自创了一套合同修改的方法,用双删除线代表删除,用红色字体代表增加的内容,用表示提示说明的内容。这是一位非常敬业律师的创新。但落实到客户体验就会发现,相对于修订模式,创新为客户制造了巨大的工作量。
我们在与客户洽谈的时候,常常用团队化服务作为卖点,但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客户担心对接的律师不固定会影响沟通效率和服务质量,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改进工作模式。
我们通过面谈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调研,发现初创型的企业对执行效率的要求非常高,甚至为了效率可以容忍一些非原则性的瑕疵。因此,针对初创型的企业,要求我们的服务律师做到及时响应、即时回复。
法律知识浩如烟海,要精通某一领域的法律,将耗费律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正因此,很多律师疏于非法律知识的学习,这样的结果是,你将会是一名不错法律工作者,而很难成为专家型律师。
那么,专家型律师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呢?
根据诉讼和非诉的业务划分,所需的知识结构有很大差异。诉讼律师除了法律知识外还需掌握纠纷所涉领域的行业知识,比如建设工程纠纷,律师不了解行业知识,甚至没法和当事人愉快沟通。律师要说服法官,还需懂得影响法官决断的因素有哪些,大多数诉讼律师都知晓要围绕事实、证据、法律来做工作,但往往放弃考量案外因素对法官决断的影响,比如说社会稳定、法官对错案的顾虑、法官的业绩追求等等。
对于非诉律师,除了为客户防控法律风险外,更重要的是协助客户实现商业目的。所以,非诉律师除了具备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外,还需熟悉客户所处的行业,这样才能理解客户的商业模式,从而准确判断各项交易中的法律关系,预见到各环节会出现的风险。
另外,律师还需要具备商业思维,能够帮助客户平衡商业利益与法律风险,如果只要存在法律风险,律师就提出反对意见,恐怕客户就难以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有大的作为。
一个优秀的企业,是不会满足于现有的业务坐等被竞争对手打败的,作为企业的经营者,需要具备对行业发展的洞见,适时推出新的业务和产品,甚至进入新的领域。
作为企业的律师,要能想企业之所想,跟得上企业的发展节奏,此过程中有一项律师的本职工作,就是对行业政策的准确把握。部分传统行业发展相对稳定,政策趋于完善且变动不频繁。但有些行业正处于政府构建监管框架的过程中,政策出台密集并且导向不明朗。
这个问题在金融领域较为普遍,比如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如果律师能预见到监管部门可能采取的动作,企业的管理和产品早已按此标准执行,这一定能为企业节省很多规范成本,争取发展时间,最终在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
我们身边不乏有远见的人,但看得远还需要考虑得周全。作为律师,思维的逻辑性和缜密尤为重要。
一个并购方案是否可行,方案本身合法只是必要条件,最终能否成功还需要同时具备各项充分条件,比如:政策变化、人事调整、员工安置方案等都可能成为破坏交易的元凶。
一个诉讼案件能否胜诉,充分的证据和有效的法律依据是必要条件,但对方的抗辩、法官对事实的判断甚至对社会因素的考量,都会影响到案件结果。因此,专家型律师不能只依托于必要条件给出结论,而应当站在法律之外,通观全局后做出判断。
律师在接受客户咨询时,常用这个问题“有争议”进行答复。但是,面对争议问题时,律师需要参考多方意见进行分析,有时在理论层面进行充分讨论也是必须的。
因为职业的需要,律师往往口齿伶俐、擅于辩论,很多律师甚至进行过专业的辩论技巧训练,可是,辩论一旦违背了逻辑,就会成为诡辩。在一场专业讨论中,如若诡辩参与进来,讨论将可能被带入歧途。
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并找寻正确答案,而诡辩仅仅是为了驳倒对方。笔者与众多同行有过交流和讨论的经历,很多律师已经习惯于辩论或诡辩,可以肯定,这样的律师是不擅长讨论的。
作为一名专家型律师,应当具备这样的理性,他参与讨论时,他的意见定与身份无关、与知名度无关、与辩论技巧无关,仅仅与逻辑有关。
我们身边有一些干了二三十年的老律师,但他们却不是专家,在某一个行业付出了时间与付出心血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不聚焦于某一个领域,持续更新自己的知识、磨砺自己的本领,并且乐此不疲,仅仅只是呆在这个行业的时间无人能比,这样的人想成为一名专家,是非常困难的。
作为一名律师,你用不着害怕前面有多少人比你资深,因为他们可能只是呆在这个行业时间比较长而已。只要你有成为专家的强烈愿望,那么从现在开始,系统学习总结自己需要的知识,并付诸实践,对与自己领域相关的理论和案例反复消化和积累,然后通过提供服务验证和总结自己的专业。长期的刻意练习,是成为专家的必经之路。
好奇心能为学习的热情源源不断地输送燃料。居里夫人也说过:“好奇心是学者的第一美德。”我认为,与其说是美德,不如说是捷径。
假如没有好奇心的内在驱动,面对抽象的理论、枯燥的法条及一个个疑难待解的问题,也许你会放弃对业务精益求精的追求,给出一个没有原则性错误的方案。长期如此,被你放弃的是对自己智慧和专业能力的探知,你满足于目前的状态,认为自己已经很不错,其实你可以做得更好。
所以,从现在开始,要相信自己的潜能远远没有开发完全,大多数律师的工作成果其实没有做到最好,要勇于在新生领域中发现自己的机会,要敢于挑战新的领域并且不畏惧失败。
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一句话,律师作为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有多少人会时时用这句话提醒自己?恐怕绝大多数律师只会提及自己是专业人士,而非服务业人士吧?这是律师群体自我认知中最急需变革一个观念。
其实,把客户利益放第一位还不够,假如担任法律顾问,应当擅于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其面临的问题。商业的本质是通过价值交换实现盈利,客户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将围绕交易和盈利来进行。
在此过程中,法律顾问无论是参与决策、谈判、设计交易模式还是起草法律文件,都应当站在客户的立场来进行考量。当我们出具了一份充分考虑了客户利益的合同文本时,客户也许还会说:这份合同我很满意,但如何能让我的客户愿意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