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1年8月7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张明楷:嫖娼未经同意强行二次性交是否构成强奸?班主任多次奸淫女童仅判10年

来源:网络



张明楷:嫖娼未经同意强行二次性交,是否构成强奸?

案例:一名男子下山到理发店找卖淫女,说好把女孩带到山上去发生性关系给400元钱。二人发生性关系后到半夜了,女孩不敢下山,于是二人赤身裸体睡在一个被子里。半夜男子醒了,又要发生一次性关系,女孩摸着男子的下身说“你还行吗”,男子说没问题,于是,女孩提出再给400元钱,男子说没钱,女孩便不同意,男子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和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张明楷:有学者认为,对这个案件中的男子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你们怎么看?

学生: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张明楷:因为女孩是自陷风险。就是说,她自己赤身裸体跟一个男子睡在一个被子里,就是使自己陷入被人强行奸淫的危险状态,不能认定男子构成强奸罪。


学生:意思是被害人自我答责。

张明楷:对。

学生:与其说被害人自我答责,还不如说男子没有期待可能性。

张明楷:这怎么能说没有期待可能性?


学生:如果说这个刚发生过性关系的男子都没有期待可能性,那些长时间的单身汉对强奸罪也都没有期待可能性了。


张明楷:既不要滥用期待可能性理论,也不要滥用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

学生:这种行为在国外也不可能认定为被害人自我答责。在女权主义影响下,在美国,只要妇女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即使在妇女同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只要妇女说停止男子就必须停止,否则就是强奸罪。


学生:这个标准也有点不合适。

张明楷:本案中,女孩明确表示反对,不能因为她是卖淫女,也不能因为她与男子赤身裸体睡在一床被子里,就否认男子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即使说被害人自我答责,充其量只能说,她对部分猥亵行为需要自我答责。例如,男子半夜醒来摸她的身体的,不可能认定为强制猥亵罪。但对于强奸行为来说,她不应当自我答责。当然,我们可以说男子的期待可能性有所减少,但不能说没有期待可能性。如果没有其他减轻处罚的事由,以强奸罪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也是完全可以被人接受的。

班主任多次奸淫女童仅判10年,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

12月3日,最高检发布“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七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班主任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齐某多次奸淫、猥亵女童,当地高院终审判决齐某“有期徒刑十年”。最高检提出抗诉,最高法终审判决齐某无期徒刑。


最高检发布“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典型案例。图片来源:最高检


  2011年夏天至2012年10月,被告人齐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洗澡堂、男生宿舍等处多次对被害女童A(10岁)、B(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带A女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带回家中强奸。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等地猥亵其他5名被害女童(10-11岁)。


  2013年4月14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作出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齐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根据该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恶劣,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2018年7月,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全面采纳最高检抗诉意见,认定原审被告人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贵州恶人谷悍匪强奸让被害者家属把风:公安派出四大超人名捕抓捕!

9、捅死前女友、烧死3名无辜学生!石俊峰被执行死刑!

10、国家安全局副局长8年内杀4人,3人被碎尸,被执行死刑!

11、连续毒杀四任新婚丈夫,河南蛇蝎母女毒死新婚丈夫如同杀死一只鸡!

12、韩国军营性丑闻:21岁兵长与32名战友发生性关系,27人是长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