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欺诈:华泰、海富通、金杜、中诚信硬抗伤害,审计师评估师闪现躲开
刚看到了一则新闻,援引了上海金融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国内首次资产证券化ABS的欺诈索赔判例,觉得有点意思,午饭时间赶紧聊两句。。。
考虑到做ABS的人,和现在做REITs的人,有很大的重合度,这个判例,还是有些参考意义。
01
ABS违约与欺诈
该由谁来负责主要责任?
案件信息如下:
案号:(2020)沪74民初1801号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证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
法院:上海市金融法院
赔偿金额:5.6亿元
2016年挂牌的产品,目测是2019年暴雷,2020年一审,2023年4月终审,相关判决信息最近在网络上可查。
情况大致是酱紫的:
2016年7月26日,邮储银行与管理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认购《华泰美吉特灯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面值共计9.67亿的优先级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诚信证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案涉证券的法律顾问、评级机构和财务顾问。
2016年11月,案涉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到期后,原告仅获得部分本息兑付。
管辖异议啥的都略过了,属于常规操作,直接看判决。大致如下:
我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基础资产及其现金流严重虚假,灯都公司欺诈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赔偿原告本息损失,华泰证券故意隐瞒发行人欺诈发行事实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余三家中介机构各自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虚假陈述的形成、发布存在重大过失,分别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作出投资决策时的过失,不足以免除、减轻灯都公司、华泰证券的赔偿责任,但可相应减轻其他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本息损失人民币5.6亿余元
其余四家中介机构(华泰证券、海富通、中诚信、金杜)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苏证监局经审查后对本案五被告分别作出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灯都公司作出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
借用下新闻的图表,各方罚则列示如下:
02
资产证券化
也许是特殊机会的新战场
奇怪的是,担保人、审计师、评估师没有被列为被告。。。
如果是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有假,审计和评估师才是第一手接触的呀。
年纪轻的小朋友们,也许已经不知道曾经的德银睿富佳程广场REIT的故事了。伪造租约的戏码,一套操作猛如虎,差点把给它做审计和评估的机构一波送走。
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之后,香港REITs市场这都18年了,还没有缓过来。。。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信心和口碑,建立起来特别难,但如果要摧毁,一分钟就已经足够。
今天上午我还在和朋友聊,资产证券化,尤其是类REITs和CMBS,应该是有不少的特殊机会。
无论是之前发生的勒泰、亿利、美凯龙、三胞、苏宁,最近发生的远洋未来广场,还是未来可能会发生的益田假日广场,值得关注。
我一直挺瞧不上AMC行业的,之前是放债赚信用利差,在实际的特殊机会业务上,没有几家特别能打的。
地产开发商纾困那一波没有赶上,如果资产证券化这一波还没有建树,那我觉得AMC这个行业真的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银保监会干不好,一样可以消失。。。同理。
03
如果是REITs
那么会是怎样的情形?
以上判决是针对ABS的游戏规则哈。
假定上述案例是REITs,如果基础资产、现金流存在虚假,那应该咋办呢?
我瞎猜哈:
海富通应是第一责任人,原始权益人vs运营管理机构,谁是第二责任人?
财务顾问华泰、审计师天衡、评估师申威,估计都跑不了。。。
证券评级机构?REITs目前是没有的,所以中诚信应该无涉。
原始权益人会说,我tmd已经卖给公募基金了呀,从各种法律关系上,都是公募基金在话事。公募基金管理人是你自己主动要少收管理费的,但主体责任还是要负担起来的哈。。。
这种事情,你要去找运营管理机构。。。出了问题去找周树人呀,和我鲁迅有什么关系?
这是卖断。。。我一个卖方,真的要终生质保吗?
04
消费基础设施
这里水很深,你要小心
236号文新开闸了消费基础设施,和物流、产业园、高速公路等业态相比,商业天然具有更复杂的经营关系,自然带来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单纯的金融汪们,要发车了,R U READY?
你看看下面这些舞弊的玩法,我只能说,这还只是一小部分。。。
算了,还是不制造焦虑了,就聊到这里。
产融产融,金融就是要为产业服务的。。。做金融的人,就是需要深入了解产业。
这个判断,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无论是正向,还是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