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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赣州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为弘扬赣南苏区传统美德,发挥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模范引领作用,在全国政法系统全面开展“两整顿、一提高”活动之际,根据赣州市司法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布置要求,经赣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自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诚信”是中华文明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是人立足之根本。即将生效实施的《民法典》将诚信原则列为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诚信,履行承诺,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律师执业的诚信要求应当高于普通社会成员,故规范、管理、监督律师的诚信行为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开创全省律师管理之先河。
《办法》提出建立执业律师诚信档案,档案分为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在赣州律师网开设专栏并设立网络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基本情况、优良及不良行为信息。《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要求律师在遵守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诚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信《办法》的实施,将引领赣州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编/审核:文化与宣传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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