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丨这个地方,“点石成金”;这个法庭,化干戈为玉帛
上溪人民法庭下辖上溪镇、义亭镇和城西街道。
这里是共产党宣言首个中文译本的诞生地,真理的光芒从此闪耀;
这里是“莫名其妙、无中生有、点石成金”义乌经验的总结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从此牢记;
这里是“义新欧”班列的始发地,满载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列车从此起航。
让我们走进上溪法庭,走进这所发源于“红色根脉”的人民法庭……
近年来,上溪法庭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为引领,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头,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以来,上溪法庭共审结民商事诉讼案件1619件,诉前成功化解案件796件。2022年上半年,共有20项质效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上溪法庭强化法官与镇街、村社矛调中心的联动机制,建立“1+3+X”工作机制,将法庭三名法官分派到三个镇街,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形成诉前调解工作合力。
2021年7月份,鲍某某夫妻二人来到法庭,情绪十分激动,称自家的祖坟被某工程队在施工时毁坏了,造成祖坟中部分骸骨丢失、部分遗骸混同,要求法庭主持公道。
上溪法庭周俊梅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后,考虑到祖坟在农村老百姓心中特殊的情感以及损失的难以确定性,引入“福喜”民事调解服务中心,邀请本地熟悉丧葬习俗、有名望的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
一方面对受害方精神上给予安抚,心理上进行疏导,引导受害方接受祖坟已毁损的现实;另一方面从农村的风俗习惯、老百姓对祖坟的情感寄托及迁坟安葬所需的费用等角度出发,对施工方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诉前调解,使纠纷顺利化解。
建立类案专治机制。依托“共享法庭”,将示范案件的审理延伸至类案每一位当事人,分层化解类案纠纷,以小切口促成大调解,达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法律效果。
2022年4月,上溪镇寺口陈村一次性提起8件诉讼,称陈某某等8人承包了村里的土地用于农业开发,合同到期后,陈某某等人拒不返还土地也未支付租金,故要求陈某某等人返还土地并支付占用费。
法庭了解情况后,以陈某某案作为切口,运用“共享法庭”,将案件审理情况延伸至村“共享法庭”,扩大案件在全村老百姓中的影响力,形成有力的司法舆论,最终促成陈某某主动履行,其他7件案件诉前化解。
建立诉中主动履行引导机制,诉后自动履行和不执行生效裁判风险告知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王某某,你之前跟叶某某的案子马上到履行期限了,你什么时候能够履行?如不履行则案件将进入执行程序,你将成为失信人员,法院将采取限高等各项措施,会有严重的法律后果。”范燕法官说道。
电话的那头,王某某向法官表示,自己这两天事情忙,忘记转账了,现在马上把钱转过去。
这样的电话,是法庭每位法官每周的工作日常。通过法官的督促,实现自动履行案件80余件,有效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深入开展“三服务”,积极落实“员额法官进村居,推进基层大治理”“70法官服务70+企业”活动。如今年上半年,上溪法庭积极推动辖区村社开展“新官理旧账”专项活动。
上溪镇溪华村于2010年发包的农民公寓楼工程,因为各种原因工程迟迟不能竣工交付,导致广大村民的不满。
新任村两委干部在“新官理旧账”专项活动中,主动对接上溪法庭,对接法官十余次到现场,生动形象地讲法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彻底化解了村委会与施工方十余年来的矛盾纠纷,让老百姓安心的住进了新房。上溪镇溪华村两委还向法院寄来了感谢信。
除此之外,针对村社换届后遗留工程款支付难导致涉村案件频发的情况,上溪法庭会同镇街主动介入,要求村社主任梳理遗留的矛盾纠纷,树立新官必须理旧账的观念。同时,充分运用“共享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利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低成本、便利化方式化解矛盾,有效减少诉源、访源。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义乌市上溪法庭将守好红色根脉,紧抓时代赋予的新要求、新机遇,争取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成效,为打造共富新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义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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