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保价?7天退货?“双十一”购物潮,这些你都搞清楚了吗
你以为“双十一”刚开始?
其实“双十一”的购物潮已接近尾声
定金、尾款、满减、折扣券……
你都搞清楚了吗?
下面法官为你“现身说法”
先涨价后降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同时第五十五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首先和商家协商,协商不成,消费者有权撤销合同,退还货款;而如果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确实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返还一倍价款以及赔偿三倍价款。
15天保价是不是个坑?
今年“双十一”的大幕已经拉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升级保价服务,若在保价期内同一商品出现降价,即可申请退补差价,让消费者能够安心购物。
但部分商家通过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变相降价或通过“同款商品不同链接”等设置,有意绕开“价格保护”。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针对“保价”和“退差价”,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平台规则,注意保价时间及价格构成,例如,保价时间是7天还是15天,价格构成是否包含店铺优惠券或者平台优惠券。另外,在发现符合保价条件后应及时向平台或商家申请退差价,避免错过保价时间。
所有商品都可以
“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网购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二、商品不属于以下类型:(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遭遇网购纠纷
去哪里起诉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发生网购纠纷时,除买卖双方有约定外,消费者可以选择卖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买受人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起诉。
网购物品丢失
应该由谁“买单”?
01、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丨白龙桥法庭:“走出去 请进来 广普法”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