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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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规范依法用工行为,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准确性和高效率,实行用人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优化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秦皇岛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信息结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一、开展的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截止。
二、主要范围
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统称为用人单位),均需主动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参加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以下简称:等级评价)。成立时间不满2023年度整年的用人单位,暂不纳入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范围。
三、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内容: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执行劳动保护及工作时间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
202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具体文件通知和实施方案,可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hd.gov.cn/),在通知公告栏搜索下载。
五、友情提示
(一)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主动接受书面审查,参加等级评价。
(二)对无故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列为年度内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监控对象,违法行为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工作将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挂钩,属工程建设类用人单位,在办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过程中将实施差异化管理,等级评价结果也将报送至“信用秦皇岛”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
秦皇岛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3262677
海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551303
山海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137798
北戴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185557
抚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129358
秦皇岛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8691227
北戴河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592637
卢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209409
昌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30972
青龙满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15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