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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一、自2022年6月15日起,中国驻尼泊尔使馆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可受理以下种类签证申请:

(一)赴华复工复产的外国人凭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申请工作(Z字)签证。

(二)赴华从事必要的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活动的外国人,凭中国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PU),可申请商业贸易(M字)、交流访问(F字)签证。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拟赴华长期居留(超过180天)或短期探亲(不超过180天),可申请团聚(Q1字或Q2字)签证。

(四)持有效工作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拟赴华随居(超过180天)或短期探亲(不超过180天),可申请私人事务(S1或S2字)签证。确需赴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可申请S2字签证短期探亲。

(五)因紧急人道主义事由赴华,包括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可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六)外交公务礼遇类签证、人才签证、乘务签证继续受理。

注:(一)、(二)、(三)、(四)类签证申请人须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申请时需提交疫苗接种证明(幼童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不符合当地疫苗接种条件的除外)。

二、中国驻尼泊尔使馆自2021年5月10日起,已启用电子签证在线填表和在线预约系统,所有签证申请人须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或https://avas.cs.mfa.gov.cn网站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申请人亦可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org完成在线填表。 

三、疫情期间,香港和澳门的签证政策请登录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https://www.immd.gov.hk)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https://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官网查询。

四、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及人才签证请径向使馆咨询申请。使馆办证咨询邮箱consulate_npl@163.com

工作(Z字)、商业贸易(M字)、交流访问(F字)、团聚(Q1字或Q2字)、私人事务(S1字或S2字)、乘务(C字)等签证请径向加德满都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申请。

加德满都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有关信息:

地址:尼泊尔加德满都Dubar Marg区Rising Mall一楼

电话:(+977)014169043/(+977)014169045

电子邮箱:kathmanducenter@visaforchina.org

网址:www.visaforchina.org

五、自2022年6月15日起,持中国有效工作类、团聚类、私人事务类和常驻记者类居留许可的尼泊尔籍及在尼长居的第三国国籍公民,可自尼泊尔入境中国,无需重新申办签证。


                                  驻尼泊尔使馆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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