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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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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将知名药商莎普爱思推上舆论风口。据悉,莎普爱思涉嫌虚假宣传已经停牌。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明亮眼睛,幸福晚年。”对于莎普爱思的用户尤其是老年群体而言,这款眼药产品的广告词并不陌生。

    有一个叫“丁香医生”的公众号发布的一文中公开质疑莎普爱思在没有明显药效的情况下过度宣传产品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以此实现巨额盈利。

    文章引述多位眼科医生的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力证莎普爱思滴眼液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弥天大谎,是用洗脑式广告营销,坑害老年人,使其延误治疗、有失明风险。年销量7.5亿元,实际是坑人产品。

    2011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该省当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中,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曝光350次。2014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通过证监会上市审核之际,《经济参考报》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而公开资料显示,2011-2017年期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共发布了352条“莎普爱思滴眼液”药品广告。

    莎普爱思相比鸿茅药酒来说,仅仅只是冰山一角。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取得最多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并非莎普爱思,而是另一种OTC药——鸿茅药酒。

       据食药监总局官网显示,自2011开始至今,由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茅国药”)生产的鸿茅药酒已于近7年间取得1167个“蒙”字开头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两倍于排名第二的“阿胶”广告数,三倍于莎普爱思。


   喝鸿茅 百病消

      这样的广告语整天充斥在人们眼前和耳边。2015年9月1日,鸿茅药酒“顶风作案”,邀请明星代言,影视演员陈宝国代言的鸿茅药酒广告很快被上海市工商局立案查处,成为新法实施后工商部门“违法广告第一案”。

  看重广告宣传的鸿茅药业常常走偏。今年,健康时报曾报道,记者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后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浙江、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违法药品广告“舒筋定痛片”近期被天津市查处,宣称“滑膜炎、关节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只需服用五盒,类风湿、股骨头坏死只需服用八盒”,严重误导消费者。

       随后,又一款宣称能治疗风湿、类风湿、颈椎、腰间盘等病症的“曹清华胶囊”被曝光。经过核实,这款疗效神奇的胶囊实际上只是保健品,广告中骨科专家身份屡遭质疑。

       根据《广告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违法者除了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外,对于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虽然法律责任,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却有很多的没有到位的情况,另外,相对于所获得的利润,违法的成本也太低,因此有更多的企业都会走这样的偏门。

      医药虚假广告,骗人钱财,对患者造成副作用,严重者会耽误诊疗、危及生命。希望大家不要相信电视报纸的医药广告,去正规的医院检查配药,至少那些药是真实的。


文章来源:揭黑联盟成员

责任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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