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江西10县(市、区)入选全国名单…
近日,水利部公布了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江西省南昌县、永修县、德安县、分宜县、靖安县、南城县、崇仁县、金溪县、上饶市广信区、玉山县等10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获得水利部命名。2018年度我省安义县等7县(市、区)获得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2019年我省丰城市等16个县(市、区)获得水利部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加之本次公布的10个县(市、区),我省已累计建成并通过水利部复核命名的县(市、区)达33个,提前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南方省份30%的任务目标。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推进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举措。我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动此项工作向前迈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二是落实部门分工,加强协作。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省管局、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齐心协力,共同发力,进一步理清节水载体创建部门职责、规范创建流程,不断为县域节水达标建设夯实节水载体基础。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监督考核。我厅委托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全程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培训,对《标准》指标进行逐一解读和释疑;继续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省级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工作;同时,加强重点县(市、区)调研和督导,对广信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调研,对赣州市和上饶市水利局印发《关于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工作任务的函》督办函,加快建设进度。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成效。我厅将中央下达我省节约用水资金全部下达市、县,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鼓励县(市、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县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效果良好。五是从严省级验收,确保通过复核。我省严格按照今年长江委复核组的验收标准要求,对县(市、区)进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的称号。
2021年,我省将再接再厉,不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规范创建流程,争取提前完成“十四五”40%的创建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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