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365】情理虽重,法理底线不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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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语文课题组:方超
河南信阳商城高中语文教师,信阳市优秀教师。崇尚有温度的语文,有生命的语文,坚持文字有温度、文章有灵魂的语文观,力求让语文成为滋养孩子心灵的清泉。
主编:王涛
栏目主编:巩彦芬 / 责编:梁音
审校:罗莉 / 美编:易沐
作文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全国研究生考试结束后,山东齐鲁电视台制作了现场直播节目,就考生迟到失去考试资格问题展开了讨论。
事情是这样,考试入场规则明确规定,考生必须按时入场,如果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则取消考试资格。该考生赶往考场途中,看到一位老奶奶由于着急过马路摔倒在地,无法动弹。该考生便将其送往附近的诊所,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后,该考生急忙赶往考场,但迟到了二十分钟。他请保安通融通融,保安未允许。对此,收看电视直播的观众踊跃投票。有人认为考生由于帮助他人耽误时间,应当让其进入考场,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也有人认为,法外开恩,公示的法律就得不到有效实施,人们无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富强中学计划举办一场“法理与情理”为主题的辩论赛,就是否允许考生进入考场一事展开辩论。请结合上述材料,选择正方或反方写一篇辩论稿,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并驳斥对方的观点。
要求:结合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命题说明:本题来自河北省张家口市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语文试题。查看更多作文解析请关注 “新课标大语文” 微信公众号。
命题方向
责任担当:社会责任
人文底蕴:人文情怀
科学精神:理性思维 批判质疑
实践创新:问题解决
学会学习:勤于反思
审题
限制性
1.真实情境的限制。本题的生活情境明显。考生因救助老人而迟到,无法进入考场。法理,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则取消考试资格;情理,考生做好事,应该通融。电视台制作了相关的节目,要不要考生进考场,观众意见不一:应重人情,给予他考试机会;法贵在公平,网开一面则有失公允,应维护规则法律的尊严。就此问题,富强中学举行“法理与情理”为主题的辩论赛,就“是否允许考生进入考场一事”展开辩论。正反方需观点鲜明,维护一方,必然驳斥对方观点。
2.典型任务的限制。考生首先应该梳理材料,明确法理与情理的具体内涵。然后,考生需要理解辩论赛的方式特点,选择自己认可的一方,然后维护自己观点,驳斥对方观点。因此,在写作时,必须选择正方或者反方,牢记辩论任务,做到观点明确,思路清晰,有理有据。
因此,考生辩论的焦点在于“迟到考生能不能进考场”,判断依据是“法理和情理间的关系”;既是辩论,应该有身份意识和辩论意识;文体应为议论文,考生在为自己的观点辩护的同时,需要驳斥对方的观点;此外,考生须注意辩论稿的体例。
3.价值判断的限制。本材料要求考生通过思考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关系,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有助于考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只讲情理,法理就毫无意义;只讲法理,毫无情理,法规也会失去现实意义。树立的价值观应该是在维护规则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方式给予人情的关怀。价值观不能出现偏差!
开放性
1.立意角度自由。考生可以选择正方,“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然后从情理和法理关系的角度论证;也可以选择反方,“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也从情理法理角度展开论述。不论选择哪一方,都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理由立意。
2.论证选材开放。不论考生选择哪个角度展开论述,不论道理论据,还是事实论据都应该做到典型,能够非常鲜明地佐证观点。比如,如果选择正方,认为不能让考生进考场,可以列举高三学生“柳艳兵和易政勇”的事迹,两人在公交车上勇斗歹徒,受伤无法参加高考,事迹被报道后,很多大学都表示要破格录取。但是两人婉拒,自己参加高考,凭实力进入大学。面对“人情”,他们选择了“法理”,以此维护高考规则的神圣尊严。
解题
本题目为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辨能力和批判质疑能力。情境化是新课程改革下高考作文的方向,作文情境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本作文题取材于新闻热点素材,旨在通过现实中的情境,让学生思考情理和法理之间的关联,进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既让他们拥有人文情怀、社会责任意识,又能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因此,考生在写作时,一定要进入情境,针对问题设身处地进行思考,找出一种方案,既能维护法理,又不能让“善举”被冷落。这样的情境正是新高考“语文核心素养”的具体要求。
参考立意
切题立意:
1.情理虽重,法理底线不容破。
2.不讲情理,法理亦无意义。
……
偏题立意:
1.公平之我见。(偷换概念。)
2.要辩证分析问题。(游离关键词外,有万能标题之嫌。)
……
下水文
情理虽重,法理底线不容破
尊敬的对方辩友:
你们好!
关于因帮助他人耽误入场的考生能否通融一下,进入考场一事,我方认为他不得入场。
不可否认,法律规则制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维系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你我,温馨社会。但是,我要提醒对方辩友,情理不能突破法理,法律规则必须有客观理性的一面,如果为了人情就要肆意破坏法理。
突破了法理底线,大多数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几年前,两名高三学生柳艳兵和易政勇,在公交车上遇到一起歹徒行凶事件。他们两个人见义勇为,制服歹徒,而自己也深受重伤,耽误了即将到来的高考。他们的英勇事迹被报道后,包括清华在内的很多高校都向他们表示可以破格录取。两位少年却表示,自己要与他人一样,坚持自己参加高考,最终被两所大学录取,虽然不是名牌,但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这两位青年,是自觉维护规则的典范。也正因如此,他们不仅获得更多社会敬意,还为日后人生发展铺好了路。突破了法理底线,法律规则将失去存在的必要。
任何大型考试,都有具体章程规则,考试入场规则明确规定,考生必须按时入场,如果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则取消考试资格。这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法理”,目的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该考生帮扶老奶奶而迟到,情有可原,但是规矩就是规矩,无规矩难成方圆,还是应该按照规定,拒绝他入场。有关部门应该表扬这种善举,另外,因为善事而耽误自己,考生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进行申诉。例如,是否可以申请,在不损害规则以及其他考生利益的情况下进行补考。
因此,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情理不能突破法理底线,该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捍卫法理底线,该赏则赏,该罚则罚,能唤起人们的敬畏心,社会更能高效有秩序的运作。雨果小说《九三年》描写过一次海军事故,炮手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大炮滑脱,在海浪冲击下像一头野兽,横冲直撞,破坏巨大。然后炮手勇敢站出来,与大炮搏斗,最终“制服”了大炮。长官先表扬了炮手,为他颁发了荣誉奖章,然后命令卫兵将他枪毙。舰队长官的这一处理方式,不失人情,有坚守法理,既维护了军人的英勇和尊严,又坚定地捍卫了军队的纪律。相信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其他的军人一定会各司其职,做好本职。
世事纷纭,需要情理,但情理又常难公允,恪守规章,另行他励,既维护了社会公平,又不让见义勇为的善举被冷落,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情理固然要考虑,但法理一定要坚守。我方陈述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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