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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到底是不是"网络传销"?工商总局发话了!

2016-07-07 平安璜土



微商,英文名Wechat Business,是基于微信生态的一种社会化分销模式。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是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是C2C微商。


如今打开朋友圈,通常只有三种人:朋友、微商、做微商的朋友……


那么,“微商”到底是不是“网络传销”?工商总局发话了,快看看!




  上个月,微博红人@粽粽粽粽粽粽粽 发起了一个活动,邀请网友模仿微商的语气讲一句话。




  一时间,大家仿佛都找到了那种正能量、循循善诱的feel!简单感受一下。




你连都试都不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一个产品,可以骗一个人,却骗不了一群人,更骗不了大中国五湖四海的人。因为我在用,所以我推荐;因为我认同,所以我分享!

女人,靠父母充其量是公主,靠老公最多是王妃,靠自己你才是真的女王!

做微商不丢人,丢人的是不去挣钱还满身的负能量!今天我没时间,明天我怕卖不出去,试想,连试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你不行?

我已经在反哺父母了,而你还在用着他们给的钱!





  或许正是这种稍显奇怪的语气,和每天在朋友圈刷屏一般的推销产品,让不少人觉得,做微商就是“搞传销”。



  但这样说又有点绝对,毕竟许多微商和淘宝店家都差不多,甚至同时开两种店。许多正经微商也对此表示委屈。


  那么,有没有一个比较权威、可靠的说法呢?近日,工商总局发话了!




工商总局:打着“微商”名义

搞网络传销的情况,屡见不鲜




  据新华社7月1日报道,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报道称,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5月30日,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对外发布称,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案。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筛查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通知要求:




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


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工商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做微商”并不代表是传销,但有人会借着“微商”的名义搞传销。那么,怎样辨别你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微商还是传销呢?




网络传销的五大表现形式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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