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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轻!这帮人焚烧国旗入狱还喝酒庆祝|论道

2018-03-28 田闻之 北京日报公道


有人会在判刑入狱前喝酒庆祝?!

    


近日,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成员古思尧因多次焚烧侮辱五星红旗、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被香港法院判处2个月徒刑,但他“死不悔改”,大言不惭称“坐完牢继续抗争”“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我不认罪)。”

    

(▲古思尧在庭外喝酒)


俨然一副知法犯法的老油子心态。据悉,这是他第六次入狱,也是他至少第六次作跳梁小丑之举: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古思尧手持灭火器,试图扰乱火炬传递,被安保人员制服。

    

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古思尧游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区旗,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共判监禁9个月,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

    

2015年7月,古思尧在湾仔焚烧区旗,后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法官认为他已有3次同类前科,判监禁6周。

    

2017年12月29日,他又因在游行中涉嫌侮辱国旗而被拘捕。案件于今年1月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在获准(在担保条件下)外出的情况下,古思尧仍在今年1月1日带着涂污的香港区旗上街。

    

    ……


他曾承认“焚毁国旗及区旗,百分之二百要坐监”,又扬言“判几重都无所谓。”脑子里明明很清醒,但又表现得执迷不悟,到底图什么?


难道是为了所谓的“民主”,中了“港独”的毒?事实胜于雄辩。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落实得怎么样,世界有目共睹。那些“民主卫士”口口声声的“普选”,英国统治香港150年,从来不被允许,香港总督一直由英国女王任命英国人担任。如今,香港人有权选举自己的最高行政长官。如果要说“民主”和“未来”,此时的港人不比此前更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或许,与其说这是一位“港独分子”,不如说是浑水摸鱼的投机者。


国际政治舞台永远暗流涌动,西方一些反华势力热衷于炒作香港问题,给中国添乱,好坐收渔翁之利。只要有人愿意打头阵,就可以拿到“资助”、拿到“头衔”。再说,高喊“港独”口号,游行示威并非什么高技术含量的操作,只要嗓门大、脸皮厚都可以参与。坊间早有人指出,当西方势力的“吹鼓手”已经被一些投机者视为“高薪工作”。


古思尧是这样,之前的黄之锋之流同样如此。据网友爆料,2012年11月,“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临时拨款10万美元,通过他人转交黄之锋,作为活动经费。2014年3月,美国又通过中间人交给黄之锋160万港元。去年,美国“中国委员会”召开听证会,讨论“一国两制”在香港落实情况,黄之锋等人不就颠颠儿地跑去出席并“作证”了吗?



早在中英商谈香港问题联合声明之际,邓小平就曾严肃地指出,“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存在于香港内部,也不能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

    

某种国际力量,我们当然要警惕,同时,对于香港内部的宵小之辈,也不能轻视。某些人判刑之前还面带笑容,甚至将入狱当做刷“政治资本”的路径,或许足够提醒我们:当下,管理的力度还很不够,惩治的措施还太软。对那些以一己之私置国家和民族利益于不顾,置香港未来于不顾的人来说,坐两个月牢只是“度蜜月”,还不足以产生震慑。

    

台湾一位电话诈骗犯曾向公众忏悔:如果知道在大陆会被处罚,还处罚得这么严重,自己就不会这么干了……这辈子完了!事实正是如此,让那些跳梁小丑见到棺材掉下泪,他们才不敢肆无忌惮地踩红线,才可能生出敬畏之心。    

    

*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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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汤华臻

原创新媒体制作人员:汤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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