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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中警,今天从神秘的幕后走向台前……
1997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20号令《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施行,这是共和国警察制度史上的一个路标:它标志着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督察制度的建立。
至此,神州大地上,在警队中,活跃着一支神秘的警种:督察。
21年的发展历程,这支队伍也逐步发展壮大,
今天这就带你走进这支神秘的队伍,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很多人都觉得特警很帅气,刑警很霸气,巡警很接地气,但是有一种警察鲜为人知,却又切切实实地存在着,他们头戴白色警盔、身穿威严警服,腰扎白色腰带,穿梭于基层一线。他们既是警营里的“啄木鸟”,又是民警维权的“急先锋”
那么
我们的市县(区)两级警务督察都做了些什么?
话不多说,请看图☟
安保工作现场督察
网上督察远程发力
警容风纪随警督察
公务用车跟踪督察
山南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始终坚持以服从公安中心工作的原则,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督察部门“督促、查纠、防范、保障、整改、提高、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服务中心、服务决策、服务执法,服务管理、服务保障”的全方位督察工作新格局,有力的推动了公安队伍的建设的规范化发展。
看到这里
是不是想问督察是做什么的?
下面
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1
开展现场督察
(包括随警督察、个人督察、专项督察等)
2
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
3
依托网上督察系统开展网上督察
4
组织开展警务评比活动
5
受理民警维权申请,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
6
针对尊出的督察决定、督察建议
和督察通知事项下发督察法律文书
7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8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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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槐少卜
审核:王旭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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