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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理

【第186期】 萧山检察 2021-04-28

时间:9月11日上午

地点:萧山区人民法院

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杭州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张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萧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萧山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坤、检察官助理张丰出庭支持公诉,员额检察官黄维娜、检察官助理刘建胜担任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沈燕平和临浦、浦阳、进化、所前镇人大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和公诉部门干警观摩了本次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深入讯问,采用多媒体进行举证及质证,直观、清晰、全面地展示了本案证据,并对被告人张某某对部分案件事实的狡辩和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给予了针对性的答辩反驳。


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法庭讯问和举证质证,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某、刘某某支付销售有毒狗肉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六名被告人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服法,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在庭审中表示愿意接受相应民事责任。


时间:9月11日下午

地点: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参加了庭审评议,对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出庭情况进行点评。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桔水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国对本次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对检察官在庭审现场的表现用“案情熟、思路清、应变好、水平高”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此次区检察院选取的案例是萧山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非常有典型性。他强调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要善于担当、勇于担当。针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面对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需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二是面对食品安全、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检察机关需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的作用;三是检察机关需进一步重视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不断在庭审节奏把握、庭审技巧、调查取证、案件选取等方面加强针对性。

赵桔水副检察长表示,区检察院将继续选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件开展出庭公诉评议活动,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和员额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会上,代表们对庭审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出庭检察官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着装仪表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同时也对案件选取、法制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该活动是区检察院2018年第三期员额检察官出庭公诉评议活动,旨在顺应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出庭公诉综合能力和推进出庭公诉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建设。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观摩评议,丰富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提升了社会大众对公益诉讼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图片|检务保障部

文稿、编辑|办公室

萧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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