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勇 | 一个佛教徒不能“批评”别人吗——兼谈中国佛教发展的最大障碍
费 勇
浙江人,现居广州,昊达文化创始人,唐宁书店联合创始人,著有《金刚经修心课》、《心经修心课》,译著有《时尚的哲学》(西美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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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佛教界的什么人有什么负面新闻的时候,常常有朋友问我:你怎么看这个问题?为什么佛教界没有人出来有个什么说法?作为一名准佛教徒,这不是我能够谈论的,也不是我应该谈论的事情。而且,我相信真正的佛教徒更不会谈论这种事。也不要指望佛教的系统里有教会这样的公共机构,可以对于僧侣做出某种裁判。佛陀还在世的时候,阿难曾问佛陀,如何处置那些违规的弟子。佛陀回答:不要理睬他们就可以了。
这个简单的回答,包含了佛教最基本的教义,那就是,佛教并不像其它宗教那样,相信有一个什么全能的神,可以创造生命和世界,也可以做出裁判。佛陀不相信神,不相信有一个全能的神创造了生命和世界。佛陀认为是“无明”创造了生命现象的流转,是“因缘”组合积聚了这个世界。所以,如果说人生的最高目标是摆脱苦海,那么,靠的不是什么神的帮助,而是自己的觉悟。佛陀临终遗言:自以为灯,自以为靠。什么都靠不住,你们要靠自己。只有自己能够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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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没有神的裁判,谁来决定每个人是否觉悟?是否对错呢?佛陀的答案是:这个事不用我们操心,自有因果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我们每个念头的升起都会带来一系列深远的后果,何况一个具体的行为。这个人做了坏事,种下了恶果,自会得到报应。何须劳动我们去教育他,或惩罚他。
自觉,因果,这两个原则决定了佛陀会说:不要理睬他们就可以了。我猜想这位从净饭王子觉悟而成佛的佛陀,是一位有精神洁癖的人。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不管别人做什么。别人的事情自有因果在管。由此发展出佛教的处世哲学,用慧能的话来说:只见自己的过患,不见别人有什么错。再通俗地说,就是眼里全是好人,没有不好的人。见到别人犯错,怜悯都来不及。为什么?因为有报应啊。这是佛家的慈悲。佛教有很多戒律,但这些戒律,只是针对自己,从不要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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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义使得佛教徒不会去批评别人,也使得佛教徒在受到别人污蔑、陷害的时候,不会回击别人。他们相信受到污蔑、陷害,一定是自己曾经所造的某个业缘所致。所以,他们会坦然接受。坦然,是因为既然是自己所致,就要有勇气承担;坦然,也是因为既然是一个业,就一定会来,来了就消了,消了就好了。所以,有些佛教徒遭到别人迫害的时候,会一笑置之:谢谢你帮我消了一个业。这种教义使得佛教徒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责怪别人、抱怨别人;任何时候,都归因于自己。
这种教义,非常适合个人修行。对于个人而言,实在不是什么消极的、避世的,恰恰是无畏的,把这个世界的暗黑都承担在自己身上。但这种教义的特点是冷暖自知,和旁人无关。更关键的是,这种教义先天地为佛教的组织化和世俗化埋下了一个深刻的矛盾。尤其在中国,佛教多少融合了老庄的因素,由此发展出来的禅宗,更是强调个人体验,强调对于形式的摒弃。出现了一些疯疯癫癫的人物,比如佛印,比如传说中的济公,再比如日本的一休。都是颠覆惯常的思维方式,做出惊人的放浪之举。这些人在传说里变得很浪漫,很率性,几乎是一种文学式的存在。但如果,我们现实生活里出现这么一个和尚,喝酒、吃肉、泡妞,等等,就很难评判他是大彻大悟后的率性,还是借着佛的名头纵欲。
所以,中国的禅宗到六祖,就没有再往下传了。六祖说,出不出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觉悟。如果没有觉悟,就算出了家,还是在“东方”;如果觉悟了,就算没有出家,还是在“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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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佛教要传播,必须要有僧团,要有庙宇,要有一定的组织。但一旦传播,就面临世俗化的问题。当然这是所有宗教都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宗教都很出世,关心的是世间外的事情,另一方面它又必须在世间生活、发展。这个矛盾如果不能合适地调节,就会产生很多负面的信息。西方的文学作品(比如《十日谈》)和中国的文学作品(比如明清小说),都有一个讽刺、揭露僧侣腐败的传统,正是这个矛盾的体现。
但基督教和天主教对于上帝的信仰,以及西方本身的民主传统,使得西方的教会有一套相对严格的组织管理体系,并且与世俗政权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关系。而佛教,尤其是中国的佛教寺庙,与教会相比,第一,没有基于权威的组织架构,基本靠个人自律,靠个人觉悟,靠人治。第二,没有厘清寺庙与政治的关系。从魏晋南北朝至今,佛教寺庙围绕僧侣制度问题、庙产问题,一直和世俗政权纠缠不清。
按照李向平先生的分法,“传统中国的佛教寺僧大致可被分成三类:第一类,官僧,由国家拨款供养并负责完成皇家的佛教仪礼及其服务;第二类,私僧,由一些达官贵人、大户人家提供食住等条件;第三类,民僧,他们孤立地生活或形成一个小团体而栖身于乡间,由民间社会一般信仰社群的微薄捐赠维持。”由此形成了中国寺庙官僧制度和丛林制度的两元结构。也就是说,在总体的僧侣管理上,中国历代都是由当时的政府干预的。清朝的“度牒”制到今天的宗教管理局,都是从大的制度上管理上寺庙。寺庙的日常管理,靠的是佛教内部的丛林制度。由此也形成了李向平先生所说的,在中国,不是世俗世界和神圣信仰的冲突,而是僧官和俗官的冲突。也就是说,中国的寺庙基本处于国家的权力结构里。
魏晋以来,中国的佛教僧侣普遍和官府关系深厚。比如,佛图澄、鸠摩罗什都做过实际的军政顾问。道安说:“不依国主,法事难立。”康僧会说:“以佛明法,正心治国。”近代太虚大师参加过辛亥革命。中国佛教有着入世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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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一直有僧格独立的主张,比如魏晋时代慧远写文章《沙门不敬王者论》,主张僧人不必礼敬当权者,要有自己独立的僧格。佛教内部也一直致力于建立自己独立的体系,“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获取寺产,是非常重要的独立的手段。比如,晚清时代,八指头陀和敬安创立“中华佛教总会”,目的是要保护寺产。但寺产又带来新的问题。麻天祥先生指出:“寺产问题始终是困扰佛教的一个主要问题。”“有了寺产,反而为寺产所累。较大的寺院,终日忙于寺产而无暇修道;一般僧寺也多以贩卖如来家业、争取货利以为常事。他们以财富为荣,名利为尚,甚至借寺产中饱私囊。”
太虚大师曾经致力于中国丛林制度的改革,他认为“中国民族以至中国佛教最大的弱点,则在家族性太深,中国佛教僧寺亦变为一个一个家族,此为中国僧寺没法振兴的症结处。若能医好此病症,中国佛教乃可重振。”后来的印顺法师也认为,中国佛教不容易前进的最大障碍,是寺院家庭化。太虚大师强调佛教要适应现代的思想潮流,在制度上,应该摒弃人治化的毛病,他在《复亦幻书》中说,中国一定会成为欧美式的民主国家,所以,他自己专门撰写《整理僧伽制度论》,“为适应建设。”
当然,后来的发展是中国并没有成为欧美式的民主国家。太虚大师的丛林制度改革,在1949年后已经完全不可能。大师本人在五十年代受到冲击。文革期间,几乎所有和尚都被迫还俗。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才慢慢开放寺庙。但困扰了近一千年的中国丛林制度的矛盾,以及中国佛教如何处理世俗化僧团组织的问题,又再度浮现,至今也没有解决的办法。(赵朴初先生在八十年代曾致信中央政府讨论寺庙财产归属、以及寺院管理等问题,今天仍然值得思考)。今天,面对一些出家人被举报的事情,佛教内部并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往往只能交给国家宗教局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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