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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人注意了!又喝死一个,家属索赔60万,以后千万不要劝酒了!

2016-06-05 吉安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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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聚会,还是应酬,朋友在一起喝酒是难免的,不过,喝酒一定不要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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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小东在聚会上过量饮酒后死亡,家属向酒友索赔60万,经过法院判决,最后聚会组织者和朋友均进行赔偿!

其实不论赔多少钱,这样一条年轻的生命没有了是什么都换不回来的!就像视频里面说的,酒可以助兴,但是一定不要过量饮酒,这样是对自己,对家人的不负责!而且,请各位在酒桌上一定不要劝酒,如果出现意外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强迫性劝酒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所以,我们举杯交欢之时,在莫劝酒的前提下,还要注意对方是否有不适合饮酒的身体疾病。有时候不适合喝酒的人可以以茶代酒,照样可以谈风月、叙往事。正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以茶代酒另有一番风味。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首先,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


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在平时聚会吃饭时,各位一定要做到喝酒之前了解对方是否开车,身体是否适合饮酒,不要过分的劝酒,以免发生醉酒后的危险!

而且所有的朋友一定要记得,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朋友,多一份责任,好好保护只有一次的生命!

是朋友,请别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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