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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理异地就医后能否再转回原参保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什么?

2017-11-18 东台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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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任广丽”: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如果又不想在异地报销了,可不可以转回当地报销?需要哪些手续呢?

 网友“任广丽”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规定,参保人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选择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式,并且外地就医时完成了直接结算,此次住院费用是不能再做退费处理,转回原参保地报销。


  网友“ba”:什么条件属于长期在异地居住?我多年在异地和子女租房住,办理了常住居住证,算不算长期在异地居住?能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网友“ba”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大多数地区只需要参保人提供居住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具体条件可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来源:人社部网站

◆互动信箱:jsdtsb@163.com

◆微信公众号:东台时空(微信号cyh_j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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