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来啦

2018-01-31 东台时空

点击上方"东台时空"免费订阅

  小编从有关部门得知,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
《东台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开始施行,失业保险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具体情况,小编特地做了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9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以及盐人社才〔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扩大政策扶持范围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将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东台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15〕85号)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申报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指标解释
  1.企业裁员率是指申报年度上年末的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减申报年度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减申报年度自然减员人数除以申报年度失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乘以100%。
   企业裁员率计算公式:
   (申报年度上年末的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申报年度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申报年度自然减员人数)×100% 
  (申报年度1月至12月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之和÷12) 

  2.申报年度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是指申报年度上一年12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3.申报年度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是指申报年度当年12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4.自然减员人数是指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劳动合同期满等人数之和。
   5.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申报年度末盐城市核定我市的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如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补贴资金应优先用于清偿失业保险欠费。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五、审核程序
01
  企业申请。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申报年度次年的1—4月份(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015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6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东台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3、退休、死亡、入伍和升学人员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期满人员须提交最后一次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退工备案等相关材料,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另须提供对于其派遣的人员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补贴资金归属协议。-。
02
  部门审核。每年4-6月份,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申报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参保人数、裁员人数等情况进行查询和审核,2016年审核时间为9-10月。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计算出补贴金额并填写《东台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条件的,说明理由,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
03
  网上公示。每年8月上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享受稳定补贴的企业、月平均参保人数、裁员人数、补贴金额、城镇登记失业率等,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6年公示时间为11月上旬。
04
  资金拨付。集中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审核、公示通过的企业和补贴金额,一次性专项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计划,市财政局将稳岗补贴资金核拨至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收到资金后,将稳岗补贴对应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六、其 他
  1、对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规定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2、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稳岗补贴,以及稳岗补贴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一经查实后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补贴资金。
  3、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45号)规定,当本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时,本市停止发放稳岗补贴。当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重新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时,于次年恢复发放稳岗补贴。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实施,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无补充意见,该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底。   2、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级规定负责解释。

提示要求


加强宣传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一项重要决策,各镇(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动员全镇力量,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特别要组织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机构和部门,深入到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把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报程序以及相关资料要求,贯彻到村(居)和企业,确保将这项惠及企业的政策落地生根。


组织申报

为便于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原则上以企业所在镇(区) 进行集中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试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从严审核把关,各镇(区)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扎口把关。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指导其认真填写《东台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做到填写准确,不缺项、不漏项,确保资料真实、齐全。


申报时间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政策性强,时效要求高,各镇(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稳岗补贴申报工作。2015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从2016年度起至2020年度止,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时间按本试行办法要求执行,截止时间为次年4月30日。

◆互动信箱:jsdtsb@163.com

◆微信公众号:东台时空(微信号cyh_jsdt)

社保查询 | 交通查询 | 百科知识 | 服务电话 生活健康

东台时空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相关表格。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