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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南京民政 2023-04-16


经调查,下列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0、2021年度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相关文书。限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机关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2515室联系电话:025-83635683特此公告。
拟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1.南京才华毫米波工程技术研究院2.南京金陵皮肤泌尿性疾病研究所3.南京麒榕生物科技研究所4.南京三优科学育儿研究中心5.南京紫峰创意产业策划研究院6.南京高新高性能计算机及复杂系统仿真研究中心7.南京中大中医药研究所8.南京康捷医学信息技术传播中心9.南京彭家豆腐研究所10.南京金陵银屑病研究所11.南京方山社会医学研究所12.南京现代生殖医学研究中心13.南京博济养生保健研究中心14.江苏(南京)现代国际旅游研究中心15.南京博思电子科技研究所
南京市民政局2023年3月22日


来源:社管局

美编:李婉婷

校对:解宏亮

责编:秦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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