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征集参与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企业的通知
按照《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2〕1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榆林高新区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我局现按照有关要求,征集参与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选聘程序
1、榆林高新区经发局负责征集参与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企业,择优选取选聘企业,并在高新区官网公示;
2、公示通过的企业开展自主选聘工作,将选聘大学生相关资料报送榆林高新区经发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高新区官网公示,公示后上报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复核;
3、选聘企业(组织)与选聘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市财政通过企业(组织)给予聘用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奖补,合同期满后不再发放;
4、选聘企业(组织)在市财政奖补的基础上,企业(组织)须向聘用大学生发放所在企业(组织)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并不得低于2021年度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扣发、拖欠薪酬补贴及其它应发工资;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足额为选聘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
(二)指标分配
按照市级指标分配,2022年榆林高新区选聘大学生55名,其中建档立卡的脱贫户5名;每户民营企业(组织)选聘人数不超3人。
二、参与选聘企业(组织)要求
(一)符合选聘的条件
1、在榆林高新区注册且在高新区依法纳税的企业、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服务民营经营发展的商协会及各类机构;区内民营医院、民办院校等;
2、企业(组织)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企业(组织)及法人征信良好,无失信记录;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且用工紧缺的企业(组织)为重点选聘对象。
(二)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在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企业(组织);
2.列入失信名单(行为)企业(组织);
3.季节性生产经营企业(组织);
4.国有企业(组织);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企业(组织)。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各企业(组织)以正式文件上报参与202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申请;
(二)选聘企业(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选聘企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组织)基本业务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专利等相关佐证资料);
(四)选聘企业(组织)登录信用中国(陕西)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以及法人征信报告(加盖公章);
(五)榆林高新区选聘民营企业(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六)企业(组织)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中2022年注册成立的企业(组织)不需要提供;
(七)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榆林高新区经发局,选聘民营企业(组织)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1399821837@qq.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白鹏 丁楠
联系电话:0912-2399862
附件:选聘民营企业(组织)申报表(长按二维码识别打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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