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高质量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形成协同协作、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决定在府谷县范围内公开招募2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益心为公”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一定的认知,或者具有发现公益受损线索的便利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志愿者的情形。
志愿者职责
志愿者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协助检察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提供、评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见证、协助检察人员勘验、检查;
(三)提供专门性知识等咨询意见;
(四)参加公益诉讼听证,担任听证员或者社会公众代表;
(五)接受委托开展公益诉讼第三方社会调查;
(六)开展专题调研,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支持;
(七)参加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成效评价和验收;
(八)观摩公益诉讼庭审、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等;
(九)监督检察人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十)其他必要的职责。
履职要求
“益心为公”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自愿、诚信、友爱、互助等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努力当好公益保护宣传员、咨询员、监督员,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履职方式
通过招募和选任后被确定的志愿者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注册成为一名公益保护志愿者,结合所在区域实际,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等等。
招募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填写完成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自(推)荐表》1 份。
报名地点:陕西省府谷县新区政通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91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婷
联系方式:0912-8722129
202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