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

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

惠曙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面临新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时代“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人民政协具有担当历史使命的光荣传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和新民主主义思想、中国民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适应中国国情,充满文化智慧,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情怀。回顾人民政协成立70年的光辉历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重要政治成果和组织机构,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担当了应有的历史使命,不仅为建立新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历史功勋,而且为建设新中国、促进改革开放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领导人十分重视人民政协工作。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口号”中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内容就是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来的;1977年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在结束“文革”、拨乱反正的第一时间就强调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问题,亲自领导恢复和改进了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各党各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充分政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共识,体现全国人民的意志,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重要的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在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凝聚了力量,有力地促进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各项事业。

     1978年2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选举邓小平同志为全国政协主席,对壮大和巩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恢复和健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做了政治共识准备。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前所未有的事业,是一场极其深刻的革命,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必将在新时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本次政协会议的召开,党的十一大精神不断得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步恢复了正常秩序,直到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做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人民政协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团结、民主主题,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越来越成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特色与优势,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宪法明确规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部署和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作用,出台了加强人民政协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面临新的历史使命。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团结、民主的主题没有变,必须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国内国际的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党和国家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正确把握和勇于担当新的历史使命,进行有新作为的功能定位,更好地实现团结、民主的目标。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进一步在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的定位基础上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述,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拓展了人民政协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

     1、人民政协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政治整合平台

     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当前社会利益分化、观念多元化、环境复杂化的条件下,集中智慧、协调利益、达成共识的意义就十分重要,这也是政协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主题适应新时代、承担新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政协长期以来形成的理性表达、广泛讨论、诚挚建言的机制和氛围,有利于党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各方面的诉求与批评,从而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领导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政协长期以来形成的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价值,有利于党的主张在各民主党派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中形成共识,形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大政治力量。在新时代,人民政协应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把政协的传统政治优势发挥好后,把传统的和新生的政治力量都凝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

     2、人民政协是加强和促进民主建设的民意表达渠道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必须加强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人民政协历来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组织途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自身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人民政协促进民主建设的方式更具有中国特色和独特优势。新时代把人民政协这些优势和特色发挥好,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政协永永葆生机的内在逻辑。为此,党委和政府必然要更加重视通过人民政协的渠道倾听民意、回应诉求,集中民智、改进工作;人民政协的各组成单位要担当这些使命,就必然要加强和所联系的界别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弄清实情的基础上建真言。在实践上,人民政协的协商式民主,广泛地听取了民意、反映了民意,然后集中民意形成共识,这些共识为党委所吸收,产生充分代表民意的党的意志,再由党委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途径讨论完善,最终以法治的形式确定为国家意志,从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

     3、人民政协是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途径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政协应发挥切实的监督作用,一是建立在坚持党的领导基础上的政治监督作用,二是建立在代表民意基础上的民主监督作用。两种性质的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促进政府工作的不断加强与改进。人民政协以其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制度设计、历史贡献,注定了其必将在新时代发挥更为重要而突出的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必然要在政协监督政府工作中得到体现:一方面人民政协有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会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权力、执政党的法定权力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各党派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人民政协的渠道也会反映到政府相关部门,在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行政规范框架条件下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改进政府工作。新时代人民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必然会进一步增强政治的约束力和民意的推动力,促进政府工作在政治正义、民意满意两个方面不断改进,既体现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政治宗旨,又体现政府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团结全体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人民政协要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致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只有通过持续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会有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只有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应有实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会迈上正确的轨道。因此,政协就必须围绕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言献策。在这一点上,政协不仅有人力智力密集的优势,而且有广开言路、充分讨论的优势,跨专业、跨行业、多学科、多视角的充分交流讨论,有专业研究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条件,对于决策过程、推进过程都能发挥具有独特的优势作用,有利于完善决策、推动工作。而且政协还能在促进发展、协商利益、实现和谐等方面提出理性可行的建议,有助于协调处理好近期与远期、部分与全局、快速与持续、效率与公平等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

     基于以上基本认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指导政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其一,实现党委常委会议与政协主席会议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向政协通报党委的工作,征询意见建议,听取政协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其二,党委统战部门要加强与政协的日常联系,加强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和激励政协委员更好履职;其三,党委要支持政协加强专委会建设,既要创造兼职人员的履职条件,又要改善专职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专委会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第二,指导加强人大和政协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共同落实党委的工作安排。其一,建立人大立法征询政协意见制度,立法调研要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立法文本草案要征询政协委员的意见;其二,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人大常委会议,书面征询列席会议政协委员对相关议题的意见建议,由人大的相关委员会决定是否采纳,并在常委会表决前公布;其三,人大和政协可联合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成立联合调研组,就主要工作和项目开展视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党委研处。

     第三,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由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联合办理提案。其一,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由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集中办理,督查部门将提案分送相关部门办理,将办理结果统一抄送政协提案委;其二,开展提案办理效果的评估,由政协提案委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联合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列为年度部门工作考评项目,促进提案办理认真务实。


   (作者系民建陕西省委员会驻会副主委)


 欢迎您关注 □民建榆林市委会公众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