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天百谎72】终于判了!邓智天被判13年!
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经过12月17日和18日两天审理的“邓智天、冯文秀等组织领导传销罪”案,终于迎来了一审宣判!
请看判决书(来源于网络):
判决结果如下(判决书第21-23页):
1.邓智天: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000万元;
2.冯文秀: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400万元;
3.邓萍: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0万元;
4.石俊武: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0万元;
5.王国惠: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万元;
这总是实锤了吧?!
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去法院确认。
你若是再不信的话,真是没辙了!
只能说,被洗脑洗得“黑白不分”、“真假不辩”了!
下面,根据这一判决书,回答几个“智天家人”的问题。
一、为什么在罗甸?
有人问:智天公司在四川成都,为什么在贵州罗甸审理?
根据判决书第20页,此案是源于涉案人之一“王国惠”因电信诈骗报案而起,公安机关发现其银行账户流水异常,才顺藤摸瓜,查出智天金融一案。
由于罗甸是最初受理立案地,因此,在贵州罗甸审理是很自然的。
其实,很多案件都是这样的,比如“龙爱量子”公司在深圳,但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判的!
二、犯了什么罪?
我们来看一下判决书中的内容(12-13页):
我们来看以下几点:
1. 参与人员达117102人,也就是11万人,销售股权金额超过10亿元;
2. 传销的“推荐奖”和“返利”高达50%,也就是说10亿元资金,其中5亿元被各级团队长和推荐人瓜分了!这就是团队长和推荐人大肆拉人的目的所在!也就是至今还在疯狂洗脑,不断用谎言进行欺骗会员的原因所在!
3. 智天公司并无实体经营,进行公司和邓智天的虚假宣传,虚构22万亿古玩,鼓吹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换句话说,你在微信群中看到的,全是吹的!
4. 吴开明另案处理中。
5. 另外,根据判决书陈述,这些金额大多存在私人账户,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和车辆,邓萍甚至买了1亿元的理财产品!
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智天家人们的钱究竟去了哪里?
6. 冯文秀有传销前科!曾于2011年因“组织和领导传销罪”入狱一年半!
7. 有意思的是,辩护人在为邓智天辩护时,曾以“可能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为其推脱。
三、结语
笔者追踪调查了一年多的智天骗局,也该到了落幕的时候!
但是,时至今日,很多微信群还在进行忽悠!还在宣称这一“判决书”是假的。
你能否动一下你的脑子?难道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洗掉了吗?
第一,谁敢造假?若是,这是妥妥的伪造公文罪!
第二,谁能造假?36页的判决书,有公章和审判人员信息,还有银行账户、金额、房产地址、车牌号码诸多细节,谁能造假?
第三,你可以向法院求证啊!多么简单的事!
那么,为什么这些群主还在睁眼说瞎话?
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团队长和推荐人,在其中骗取大量的“推荐奖金”和“返利”,你所辛辛苦苦省下来买股权的钱,一半都被他们瓜分了!
因此,他们一方面不断忽悠,让大家静待花开,另一方面又开始了新的骗局,进行拉人骗取“推荐奖金”,美其名曰“分享经济”!
前者让你沉迷于“白日梦”中无法醒来,后者让你开始了新的白日梦,继续入坑!
最后,再来讲个故事。
有一个人,名叫李大毛。
他说,不到黄河不死心,到了黄河就死心。
结果有一天真到了黄河,
他却蒙住眼睛:不看,不看,我偏不看!
后来,指缝里瞥到了一眼黄河,还看到了“黄河大桥”几个大字!
愣了三秒后,听到有人说,这是“长江”!
哈哈!李大毛真的又信了!
对了,
说话的,
是一个盲人!
旧文参考:
【转载须知】
本公众号文章均为原创,转载时请遵守CC协议,注明出处,保留或注明原标题,请勿改动文章原意。若需补充非原作内容时,请加以标注。谢谢!
独立调查|专业分析科学态度|坚持原创【长按右图可关注】
谎言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