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宝利来”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
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公众号信息:
2020年5月8日上午10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文俊等15人集资诈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对王文俊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王文澜等14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财产、罚金,还对赵小龙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责令王文俊等15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70亿余元,按损失比例发还各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俊在不具备资金兑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王文澜、邢爱华、潘雅琴、吴铭、赵小龙、潘春红、陈大为、莫艳丽、胡学民、张伟芬、胡梦洁等人,先后成立玉茶坊、讯通公司、康满堂、湖北玉子春秋、易通公司等数十家公司(以下简称“三三”系公司)并由王文俊实际控制,以玉茶坊、康满堂店铺、宝利来平台、易通商城开展“线下实体加盟”“线上玉石资产证券化交易”“网上商城”为幌子,雇佣邵洁、周晓垣和撒荣阁为负责人的宝利来平台操盘团队,通过网站、微信群及举办会议、活动等形式开展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具体模式如下:
1.线下实体招揽加盟商骗取资金
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间,王文俊等人先后成立康健公司、玉茶坊和康满堂,通过“三三”系公司各地市场运营人员,以招商会、微信群、培训讲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推销保健品、岫玉等商品为名在全国各地发展加盟商,以一次性缴纳相应费用获取加盟商资格,后续使用积分折抵进货款的形式承诺保本返利,骗取加盟费。逐步形成宝利来平台和易通商城的市代理、区代理和服务网点三个加盟商层级。
2.线上玉石资产证券化交易骗取资金
2014年6月,王文俊在嘉兴成立讯通公司,经被告人陈大为推荐由郑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宝利来平台软件,2015年7月,通过讯通公司运行宝利来平台,在未取得金融交易资质的情况下,将平均价值仅为100元/件左右的岫玉单件包装成原始资产包,由玉茶坊和湖北玉子春秋两家关联公司先后以2000元或3000元的初始单价,在一级市场向各级加盟商和会员发售共30期原始资产包收取认购款,再将原始资产包作为交易标的挂在宝利来平台二级市场,吸引会员入金以类似证券化交易的模式开展网上玉石订单交易,收取买卖双方千分之三的交易手续费;以区域提成、推荐提成、地区市场排名提成等多种提成方式及会员在宝利来平台的采购专款积分指定消费为诱饵,刺激玉茶坊、康满堂加盟商积极发展平台会员。2016年7月,王文俊指使陈大为、潘春红等人以讯通公司名义全资收购名称和经营范围经省金融办报备的禾商所(报备的经营范围是为大宗商品提供现货交易平台服务,所属行业为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将宝利来平台挂在禾商所名下进行交易,对外宣传是经批准的禾商所宝利来平台。收购禾商所之后,宝利来平台会员数量、原始资产包申购量及入金量开始急剧增加。
王文俊等人以玉茶坊加盟店中“金镶玉”岫玉产品的标价虚构所发售的原始资产包具有十倍增值空间,承诺资产包价格涨至十倍时由公司向会员回购,推出承诺6个月后双倍返还资产包交易款的“1+1交割”等交易规则,诱使宝利来平台会员为获取高额资金返利,通过认购原始资产包及入金参与平台交易。为达到持续吸收、占有会员资金的目的,王文俊等人先后花费巨额资金雇佣邵洁、周晓垣为首和撒荣阁为首的两支操盘团队,通过操作讯通公司提供的公司自用账户和自留资产包、虚拟资金流水,采取高进低抛、自买自卖等方式干预、改变盘面趋势、方向和震荡幅度,给宝利来平台会员造成每期资产包交易量活跃、价格总体上扬的盘面假象,吸引会员大量投入资金,并根据指示在资产包涨幅趋近十倍时用虚拟资金回购。王文俊等人未使用第三方监管账户监管会员出入金,而是通过讯通公司财务部和结算部等人员核对会员银行入金款后手工录入宝利来平台,以使会员交易账户资金与公司账户资金脱节,给会员造成账面资产持续盈利的假象,会员入金款实际已被王文俊等人蓄资金池用于兑付十倍回购、“1+1交割”的会员出金等占有使用。宝利来平台资产包的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等事项均未依规向金融办报备,属于违规交易,王文俊等人明知禾商所被金融办要求关闭,仍先后迁移至江西于都、辽宁岫岩继续非法集资。
3.网上商城充值和开店骗取资金
2016年12月,为骗取资金兑付宝利来平台会员出金,王文俊等人联系他人在杭州萧山成立易通公司,设立易通商城网上交易平台,向宝利来加盟商和会员发布积分充值促销奖励活动,即现金充值按1比3获取积分(1个积分可按1元在商城使用)后还可按70%比例循环使用积分,以充值返利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同时,宝利来平台的账户资产按1比3平移为易通商城积分。2017年6月,王文俊等人在易通公司设立玉之家商城积分兑现平台和积分兑换模式,但通过讯通公司账户返还兑现1%的比例后未能持续兑付。同年8月,为兑付易通商城积分和宝利来平台会员出金,王文俊等人上线运行新版易通商城,以无风险开店、不盈利全额返还现金的承诺为诱,吸引会员用现金、宝利来账户资产、易通宝积分在新版商城投资开店,继续骗取资金。
各被告人在明知返利模式必然亏损、无法持续履约的情况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上述犯罪。
王文俊等人向境内外48万余人非法集资530余亿元。至案发,造成15万余人的资金170亿余元不能归还。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玉石等财物。
此外,法院还查明赵小龙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事实。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俊伙同被告人王文澜、邢爱华、潘雅琴、吴铭、赵小龙、潘春红、莫艳丽、胡学民、陈大为、邵洁、张伟芬、周晓垣、胡梦洁、撒荣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明知集资模式不可持续、无实际兑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线下实体加盟、线上金融和网上商城的方式,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赵小龙伪造人民警察证,其行为还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各被告人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境内外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案采取法庭与羁押场所连线的方式视频宣判,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视频直播。
视频直播网址如下: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1139816
短短一天,已有超过90万人观看了这一庭审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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