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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9年招聘188名博士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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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首大学人事处

编辑:学子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88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188名,相关学科专业、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五、聘用方式及主要待遇


聘用方式为事业编年薪制聘用。首次服务期最低为6年。基本年薪及主要待遇详见附件2。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校园网(http://www.jsu.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9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方式


第一种情形: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第二种情形: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按要求将现场报名要求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报名表》可使用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jsdxrsc@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学院+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应聘商学院+李某+博士+武汉大学+会计学)。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学术评议,并考核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各考试环节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或电话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单项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弃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何老师)


举报电话:0743-8564814(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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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首大学2019年博士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后)

2、吉首大学2019年博士招聘基本条件和主要待遇一览表.docx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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