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置2017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通知(具体见附件1-16)

2017-01-05 JWC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在大学党委和主管校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教学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秋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已圆满完成。为确保我校2017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春季学期期初将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布置如下,望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寒假时间抢先抓早,提前谋划。具体工作见附件:

附件1: 关于发布佳木斯大学2017年校历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对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检查的通知

附件3:  关于举办毕业论文(设计)培训会的通知

附件4: 关于上报2017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附件5: 关于寒假期间办理学历(位)证明、在校证明的通知

附件6: 关于开展2017年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7: 关于公布2017年佳木斯大学“每月一赛”项目的通知

附件8: 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学期教材学生用书的通知

附件9: 关于2017年教师进修、访学和网络培训有关要求的通知

附件10: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通知

附件11:关于对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的通知

附件12: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形成性考核课程建设的通知

附件13:佳木斯大学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4:关于推进考易网络题库与考试评价系统题库建设的通知

附件15:关于申报2017年春季学期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附件16:关于对开放实验室检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一:

关于发布佳木斯大学2017年校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

佳木斯大学2017年校历已经编制完成,现予以发布。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佳木斯大学2017年校历的时间要求,提前做好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校历



附件二:


关于对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为审核评估和相关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按照《佳木斯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中对期初教学准备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初教学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安排。2017年2月17-18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各教学单位要对本部门的期初教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依据检查情况形成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填写附件2),突出反映教学工作的重点、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月19日上午8点30分在主楼四楼会议室学校组织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公共教学部门主管教学副主任、学校直属教研室相关负责人不再另行通知)召开期初教学工作会议。

2.检查对象。两个教学单位(随机抽取);有卓越教育班的相关学院。

二、期初教学检查项目

1.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授课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情况,授课用品准备情况。授课方案学校给出参考格式(见附件)。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体育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置格式,自行设计的教案模式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学校不发放统一的教案本、授课计划书。授课方案和授课计划书要与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保持协调一致。同时应体现各学科、专业的课程与教学特点,要体现课程的创新内容,要体现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科特色和个人风格的张扬,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2.教师授课资格,新上岗教师开课、教师开新课等情况,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必须手写教案且全部完成。非新开课、开新课教师鼓励教案三年内重复使用,但要求每学期必须有内容的调整与增补,而且要着重体现教学设计环节。

3.百门课程授课方案,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手段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思想和具体操作在课堂教学设计中必须体现。

4.教室设备、备品准备及使用情况。

三、期初重点检查项目

1.2017年春季学期的教研室工作计划

检查安排是否合理,计划是否可行, 活动内容是否丰富等。教研室工作计划必学包括集体备课和评课议课工作内容。其中每月集体备课至少1次,每月评课议课至少1次。

2.1学时教案,检查是否包括课程的最前沿内容和最新动态,课程中的热点问题和最新思维方法的应用情况。

3.2016年卓越教育班(机械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学中使用PBL、CBL模式教学法的经验和总结及2017年拟实施PBL、CBL模式教学法的课程名称及教学计划。

四、检查实验室开放情况

开学第一周,学校相关部门将分组检查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教育部金属耐磨材料与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模式、开放项目、开放项目教学大纲、开放记录等。

五、调串课情况

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学期末仔细核对下学期教学任务和课表,为保证教学运行的正常开展,教师无特殊情况不许调串课。特殊情况需调串时必须履行手续和备案。

六、课程表查询

课程表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随时查询,对于课程表内不能体现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将课程安排情况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科,其中包括:艺术类技巧课程课表;体育类课程课表;医学类课程课表;实验课程课表;实践环节安排。报送时要有具体授课时间、地点及教师安排,未按时间报送不予核算工作量。

七、学籍注册

学校将逐步健全完善学籍学期注册工作。开学第一周,各学院教科办主任务必完成在校生学籍学期注册工作,否则因学生学籍未注册而导致无法选课、无法录入成绩等不良后果,教务处不再单独安排注册时间。

学籍注册操作方法:①进入教务管理软件→②学生学籍→③学期注册→④学期报到→⑤根据学生实际返校情况,按年级、按专业、按班级据实注册。

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工作评价分类填报表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授课方案和授课计划书附后。

附件1-2电子版3月1日下班前发送至jwcjwk8708@163.com。纸质稿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科3013室。



附件三:

关于举办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化培训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的落实及效果是审核评估“培养过程”第三个审核要素“实践教学”中的重要审核要点,是评估专家进校后重点考察的对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个环节,更好完成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最后一个教学环节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较好的通过审核评估检查。学校决定开展两次毕业论文(设计)培训会,第一次培训对象是学校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训员;第二次分别对各教学单位进行培训,在开学第二周全部培训完,培训对象为指导教师和相关教学管理工作人员,达到全覆盖,无盲点。第二次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学院自行确定,并于开学第一周的周三前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第一次培训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9点

二、培训地点:图书馆一楼晨星讲坛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科办全体人员;

2.教务处全体人员;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训员。

四、其它事宜

1.各教学单位请于2017春季学期第一周周三下班前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peike2005@163.com

2.所有参会人员不允许无故缺席,要严格执行签到手续,杜绝迟到现象;

3.开会时,请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秩序;

4.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15904541516(616722) 

办公室:8618668



附件四:

关于申报2017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7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申报大类及专业招生计划。

1.各专业充分考虑近三年招生和就业情况,大类中招生、就业率低的专业可考虑停招。

2.大类招生中确有特殊原因需进行按专业进行招生的专业需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项目数量招生,五个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前教育)总计划数为170人。

4.计划数不能超过教学资源的最大容纳度。

5.如与2016年计划数有变化,请提供支撑说明。

请将招生计划预报表于3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主楼3013室)。

联系人:于峰

联系电话:8618708

招生计划预报表(  学院)

专业名称

2016级学生数

2017预报计划数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五:

关于寒假期间办理学历(位)证明、在校证明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在寒假期间,为方便毕业生(在校生)办理学历(位)证明、在校生证明等事宜,教务处将安排专人办理,确保寒假期间无障碍办理各项学籍学历证明。现将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历(位)证明办理要求

毕业生本人携带录取名册、毕业生名册复印件,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佳木斯大学学历(位)证明;

毕业生本人无法亲自来校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由被委托人按上述程序及要求办理。

二、在校证明办理要求

在校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科(主楼3009室)直接办理在校证明。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佳木斯大学第一学区A院办公主楼3009室

联系人:张兴福、曲明川

咨询电话:0454-8618648

                    13846188841



附件六:

关于开展2017年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前培育出更多具有发展潜力,预期效果好,水平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使我校在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中获得更好的成绩,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立项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

2.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立项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按照7:2:1比例分配。

3.项目经费及起止时间

教育厅对创业实践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经费分别为5万元和2.5万元,对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经费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以上项目要求高校以1:1匹配),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按0.5万元填报。项目起止时间2017.03—2018.09。

二、申报要求及选题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或者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只能负责一项训练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学生毕业之前需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2.训练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只有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当年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创业实践申报项目可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得申报。

3.选题范围: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等。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根据申报的类别需填写《佳木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或《佳木斯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给所在单位,单位统一填写《佳木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查,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汇总后连同电子稿一并报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3月,要求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提纲包括:课题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特色及创新点、预期研究成果、后续开发潜力等。陈述由1人完成。评审结果公示3天。

3.本次评审出的项目学校先进行培育,推荐到省级项目的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根据项目类别重新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四、其它事宜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及参与学生人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一项内容,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指标。

2.请各单位将本部门申报的《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佳木斯大学大学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和《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3日前连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联系电话:8618658,联系人:杨欣艳 曹薇;邮箱:jwczlglk@163.com

附件6-1: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6-2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6-3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七:

关于公布2017年佳木斯大学“每月一赛”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丰富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学校组织开展“每月一赛”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竞赛,给学生展示文化知识基本功、综合能力和才华的平台,同时也为省级以上竞赛选拔人才。经各教学单位申报,教务处审核,现将2017年佳木斯大学“每月一赛”的竞赛项目公布。请竞赛承办单位认真组织竞赛,制定竞赛方案并报教务处。按活动时间要求组织比赛,赛后要将竞赛结果、总结、宣传报道和图片等资料,统一发到sysxk8688@163.com邮箱。

附件:2017年度佳木斯大学“每月一赛”项目表




附件八:

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学期教材学生用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17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教务处定于2017年2月18日至19日为学生集中发放教材。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学生以专业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教材科(二办三楼)办理领取教材相关手续。具体领取教材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学  院

2月18日

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检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月19日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信息电子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医学院、护理医学院。




附件九:

关于2017年教师进修、访学和网络培训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使我校骨干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根据《佳木斯大学师资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2017年度学校将继续选派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进修和访学。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名额

各教学单位选派教师进修、访学需倾向境内(专业排名前10)和境外一流院校。对于有国家特色专业、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的学院,需优先考虑以上专业。每个教学单位选派2-5名教师(青年教师至少1名),专业负责人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建设国内年会,开展与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扩大社会影响。

网络培训是高校教师教学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和职业道德培养有着重要作用。学校自2015年秋季学期开设网络培训分会场以来,广大教师在校内聆听一流大学专家的讲座,收到良好效果。计划2017年继续开设以分会场为主的培训。各单位选派5-10人参加,参加人需完成至少16学时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教师颁发培训证书。

二、申报及审批流程

学校将严格参照各教学单位上报的《佳木斯大学2017年教师进修提高计划安排表》,安排教师培训工作。教师进修、访学前和返校后需到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其他事项

以上进修、访学和网络培训经历作为各类评优的参考条件,即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教师晋升职称和评选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实验教师的优先条件。

此要求作为2017年师资培训费使用的原则,请各单位切实履行。



附件十:

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补考工作也是教学审核评估中试卷检查的一个方面,为确保期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至2月24日(星期五)

第一场: 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3:30-15:30        

2、考场设置:

考场统一设在一区A院1A18楼

考务办公室设在考务科(办公主楼3010室)

二、试卷印制、保管及流程

1、2017年1月5日(星期四),由各教科办负责统一到印刷厂抽取期初补考试卷。印刷厂负责印制、保管试卷。

2、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8:00时,各教科办统一到印刷厂领取补考试卷,并设立专人保管。

3、考试时由主考(即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到本单位教科办领取试卷袋,并送交各考场主监考。考试后主监考负责将试卷送至考务科保密室(办公主楼8008室)。

三、评卷及成绩管理

1、评卷要求。教务处统一安排评阅地点,集中阅卷。各教学承担单位教研室主任应安排2-3名阅卷教师,并按大题分工,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评卷,评卷人必须在试卷封面签名。

2、评卷时间。2月24日(星期五)至2月25日(星期六)8:00-16:00时。

3、评卷地点。暂定大学主楼八楼会议室。

4、成绩录入。试卷评阅后,考务科组织评阅教师现场录入成绩、打印补考成绩。补考成绩要求按百分制录入软件(系统能按要求自动处理成绩)。

 

四、监考

1、本次考试设立巡考、主考、主监考、副监考。

巡考由教务处及相关教学部门教学院长等人员组成,负责巡视考场。

主考由各教学承担单位负责安排。由任课教师或同教研室教师担任,负责将试卷送至各考场并巡视考场。

主监考、副监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主监考负责考场的全部工作,副监考协助主监考进行考场监督等工作。

2为便于快捷、高效登录成绩,如果同一考场有多个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清点试卷数量时,务必按科目分类装订和密封(不要求试卷排序),并详细填写试卷封面等各项内容。

五、其它事项

1、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形成性考核的21门课程,如有学生成绩不及格的,需要制定一份补考试题。

2、2016年秋季学期参加期末考试而没有成绩的学生,如需查询成绩可到本学院教科办填写成绩查询申请单,教科办审核后,于2017年2月18日(六)上午11:00时之前报考务科,考务科将查询结果及时返回学院教科办,过期不予受理。

3、各学院教科办一定要通知到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写清姓名、学院、年级、班级、学号、专业等考生信息;有题卡的考试科目,题卡中学号等相关信息必须填涂准确、完整,否则无题卡成绩。

4、在期初补考期间有上课或实习任务的考生,应先参加补考。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期初补考工作,保证期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十一:

关于对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共有21门实施形成性考核课程,经过一学期的教学实践与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积极调整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各个环节考核资料的积累,推动了学校的考试改革工作。根据《佳木斯大学关于实施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指导意见》,学校将对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形成性考核课程进行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实施形成性考核试点工作的课程,按照“佳木斯大学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方案”(见附件)准备验收材料。

2、填写《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评审表》。

3、提供实施形成性考核过程中各环节的支撑材料,包括纸质、图片和影音资料等。

4、要求上报材料整理规范,目录清晰、支持材料完整,一课一袋材料,于2017年2月18日16:00前报送教务处考务科(3008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zczxjiangyan@163.com。

5、2017年2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验收。

联系人:陈凌凌

联系电话:0454-8618279

附件:佳木斯大学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方案



附件十二:

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形成性考核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为推进考试改革,于2016年春季学期启动了课程形成性考核试点工作,经过课程建设和检查验收,共确定合格课程10门,需要整改的课程6门。根据《佳木斯大学关于实施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指导意见》(佳大教字[2016]22号)及《关于首批形成性考核课程验收结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这些课程将在下一轮教学中可继续建设。为进一步做好上述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工作(课程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负责人要根据上一轮课程建设的经验,发扬优点、特色,改进不足,制定下一轮课程形成性考核建设方案,于2017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时上交,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二、鼓励形成性考核课程积极参与我校网络课程建设和题库建设。

三、相关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有经验的教师,定期跟踪课程建设进展,适时听课、看课,保证课程建设效果。

四、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专家深入课堂听课、看课。对阶段性建设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课程将提出限期改进的建议;对学期末检查验收中未能通过验收的课程将取消该门课程的建设资格。

附件:2017年春季学期形成性考核课程建设一览表

序号

教学承担单位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授课专业

考核形式

负责人

职称

1

基础医学院

人兽共患病

1311038214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考查

蔡连顺

教授

2

教育科学学院

咨询心理学

1317223216

心理\咨询方向

考试

李莉

副教授

3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化学zyy

1311124014

卓越医师

考试

欧芹

教授

4

教育科学学院

教学系统设计

1317124214

教育技术学

考试

曲艳红

讲师

5

人文学院

对外汉语课堂

教学研究

1302100216

汉语国际教育

考试

王宏敏

讲师

6

人文学院

黑龙江地方史

1302243214

历史学(S)

考试

张云燕

讲师

7

机械工程学院

汽车新技术

1309235216

车辆工程

考查

邹乃威

副教授

8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研究方法

1317021016

学前教育

考试

朱莉

讲师

9

建筑工程学院

小型独立

空间设计

1315091214

建筑学

考试

马千惠

讲师

10

商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

1314014214

电子商务

考试

乔阳

副教授

11

理学院

气象与气候学

1301106213

地理科学(S)

考试

黄秀英

教授

12

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朝鲜语会话

1304453213

朝鲜语

考试

李美英

讲师

13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生理学

1313188214

动植物检疫

考查

张卫东

副教授



附件十三:


佳木斯大学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试题库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课程考核、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学校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教考分离,使考试结果能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出发,以考核学生能力、素质为目的,全面反映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题库建设促进考试工作规范化,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认真、全面地学习课程内容,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管理

1.以教学承担单位为单位,成立试题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试题库建设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试题库建设负责人可由课程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教研室主任担任。课程试题库建设负责人主要职责:

1)推荐课程命题教师人选;

2)组织全体命题教师学习、讨论教学大纲、命审题规则;

3)起草课程命题实施意见,根据统一要求设计课程考试的样题;

4)对命题教师所命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审定,并对试题质量负责;

5)参加命题人员查找的资料和资料的来源均应保存完好,并作好详细记录;

6)试题库试题录入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试题,由试题库建设负责人封存试题库相关的试题等资料;

7)试题库建设负责人因故更换时,应向教务处报告。

2. 课程题库建设必须制定系统的、长期的计划方案,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课程的整体框架设计,教研室秘书具体实施,各教师使用维护。

3. 试题库建设可由2-4名成员承担,成员应是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第一线的教授、副教授或讲师,且应相对固定。试题库建设成员必须服从命题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命题任务,严格遵守命题工作纪律。

4. 试题库建设完成,由教学承担单位向教务处申请验收,经批准后由教学承担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评审小组应有不少于20%由教务处聘请的同行专家。专家评审时必须按建设试题库的规格要求,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题审阅,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评审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考试。

5.试题库一经审定,即为学校一项入库的教学资料,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试题库和外购的试题库应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

6.必须有试题(试卷)编辑(录入)、试题(试卷)审核负责人。

7.题库系统中教师的账号必须实名制,每个人必须对题库的保密性和具体操作负责。一旦题库的教师调离教研室或不负责课程题库建设,必须及时更改其权限或通知教务处删除处理。

三、建设要求

1.试题库建设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至少能稳定三年以上。试题库建设应随着教材、教学大纲的改版而补充完善。

2.不同专业同一门课程可共建设一个题库,但必须附有不同专业的组卷标准和原则。

3.题库必须具有足够大的试题量,要求每30学时达到5套题的量(每套题40-80道题)。各种题型分布要均匀,试题的难度要合适,各级难度系数题目题量的比例合适。

4.试题库中每道试题应包含編号、题型、题干、答案、难度、区分度、知识点、使用次数等主要参数,这些参数反映试题的基本信息,是教师组卷必须了解的内容。

5.试题库中的试题应随着教学内容改变及学生学习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以适应专业、学科发展,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6.为便于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学校原则上按大课程建设题库,即不按层次、专业分别建设。对多个教研室共用的课程,由学校协调建设。

7.为便于组织试题,每门课程必须设置三级主题词,且主题词可以脱离教材篇章节设置。特别是主题词的一级主题词,数量要适中,一般在20字左右比较合适,切实避免产生无效试题。主题词一旦设定,不可擅自更改,仅教学秘书有改动权限。如需要改动,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统一修改。

四、命题要求

1.覆盖面要广。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范围要覆盖课程的基本章节。组配试卷时,要避免同一试卷中相同问题在不同类型题中重复出现。在命题时应通过较多的题量和较高的分值,体现课程最基本的、相对重要的、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2.定位要准确。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确定闭卷还是开卷考试,开卷考试的试卷应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宜出名词解释、填空和简答题等简单复述课本内容的题型。

3.难度要适中。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题目的深浅程度要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实际。题库中有60%左右为基本题,30%左右为提高、综合题,10%左右为较高难度和深度的试题。每门课程要根据课程特点确定相应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以及不同难易程度题目比例,试题要能够区分出学生的学习水平高低。

4.题型安排合理,一般设5-10种题型。客观性题型比例约占30-60%,客观性题型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单项或多项)、判断题(是非题)、排序题等,主观性题型可采用问答题、分析题、论述题、实验技能题、计算题、证明题等。也可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选择其它较适合的题型,必要时应对题型给出明确的说明或指导语。

5.附件要齐全。入库试题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属问答题、论述题、分析题等类型的试题可以不写出详细答案,但要更出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属计算、证明题的,如要求按步骤给分则列出分步评分标准。

6.用字要规范。做到题意明确,语言精炼、清晰,标点符号正确,图表和符号规范、清楚,无错别字(符号)。

7.医药类课程以选择题(A1、A2、A3、A4、B1)为主,辅以主观题(论述题、病例分析题)等。其他题型可根据课程性质合理的选用。

8.鼓励设计新型试题(图片、音频、视频试题)。着重解决传统考试不能测量的范畴,如职业态度、沟通技能、操作技能和思维反映过程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9.试题所用多媒体文件上传格式要求:图片为JPG格式,音频为MP3、WMA格式,视频为MPRG、FLV格式。

10.试题答案设置:选择题的备选答案至少4项,医学类课程至少5项;备选项中不能有“以上都不是”、“以上全是”等之类的答案;主观题答案必须有得分要点或答题思路、细化到1-2分的评分点。

五、试卷组织

1.临床医学专业类课程,应遵照相关专业的国家执业考试大纲规定设计相应题型。医药类课程中,A2、A3、A4、B1型试题在基础类课程客观题中的比例不少于15%,临床类课程中比例不少于30%。期末试卷中必须有卷面20%-40%分值的主观性试题。

2.期末试卷必须按120分钟答题时间设计。

3.在结构化组卷时,须逐步选取“不使用*年内考过的试题”选项,以避免试题重复使用。

4.用于纸质考试的课程,可将组好的试卷以Word格式导出,在试卷模板中排版编辑。于考前2周设计好A、B两套等效试卷,并通过后台进行模拟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自查答题时间、答案设置是否合理、正确;然后提请教研室、学院审批。

六、网络考试

1.实施网络考试的课程应先建立有足够题量的题库,参加考试人数应少于机房允许容纳的人数。

2.考试前主考教师必须在网考课程考务信息中设置好已安排的机房,并提取考场密码。

3.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指导考生做好网考前准备工作。必须熟悉网考流程,掌握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

4.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考场纪律,仔细核对参考人数,并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并在网考系统考务信息处“考试人数”栏填写:应考*人,实考*人,以备查询。

5.网考结束后,必须在当日24时之前收卷处理。及时阅卷、(统一)审核、封存试卷。导出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6.为保证考试公平,同一门课程使用多套试卷多场考试的,不同试卷分数可做等值化处理。

7.网考课程考试结束后,须将试卷考务信息、双向细目表、空白试卷A、B卷及答案、考试成绩、试卷实测分析与评价、试卷质量分析汇总等内容的电子版保存下来,妥善保管并移交至相关人员。课程考核其他成绩材料(平时作业等),需要按《佳木斯大学课程考核规范要求》进行建档保存。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十四:

关于推进考易网络题库与考试评价系统题库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自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的考易网络题库与考试评价系统试运行以来,得到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支持与配合,现已建题库课程80门,试题数达40104道。在2016年秋季学期,已有《局部解剖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大学英语B1信息》、《人体解剖学》、《大学英语A3(ZY)》、《药理学LC》、《世界近代史》等7门课程进行网络化考试;共有10门课程利用题库系统平台组卷考试。相对本学期的1700余门课程,自建题库数量甚少。因此,为充分利用易考网络题库与考试评价系统,扩大试题库建设覆盖面,学校决定在2017年春季学期推进试题库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题库建设范围

1.2016版培养方案开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的必修课程;

2.实施形成性考核课程;

3.我校在建的第二批百门课程;

4、医学、文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等学科的课程应按要求进行建设,其中医学类课程为重点建设对象,与题库系统中原有题库相同、相近课程,必须转化为自建题库,其他的课程借鉴原题库建设或自建;

5、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课程按课程性质参照进行。

二、课程试题库建设基本要求

1.进行试题库建设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及所属专业的培养方案应相对稳定,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并能够随着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而补充完善。

2.在题库建设时,教师应侧重形成性评价,要创新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3.进行试题库建设的课程,在学期结束前自建题库试题量应不少于5套标准试题。

三、试题库建设申报要求

1.申报试题库建设的课程负责人加入“佳木斯大学考易题库群”QQ群(群号为:247420351),下载并填写《佳木斯大学题库建设课程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同时将电子数据发至考务科邮箱(zczxjiangyan@163.com)。

2.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2月18日。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试题库建设工作,加大建设推进力度,完善、充实学校的试题库。

附件:佳木斯大学题库建设课程申报表




附件十五:

关于申报2017年春季学期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我校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2017年春季学期继续开展开放实验室申报工作,望各教学单位积极推进实验室开放工作,按照《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要求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7年2月20日—2月24日

二、申报材料:

1.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大纲(参照附件2)

3.开放性实验指导书(参照附件3)

4.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三、申报要求:

1.实验室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应突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方案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鼓励开放实验项目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开放;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附件4;

4.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到办公主楼3007室;电子版发送至sysxk8688@163.com邮箱。

联系人:邵德福、代月    联系电话:8618688   

附件1: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大纲编写样式

附件3:开放性实验指导书编写样式

附件4: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汇总



附件十六:

关于对开放实验室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和本学期下发的《关于实施实验室开放的通知》,在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开放了20个实验室,为把实验室开放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于2017年3月中旬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以开放实验室为单位撰写开放实验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实验室管理,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学生参加实验情况,取得的效果,实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于2017年2月24日前交实验实习科,电子版发送至sysxk8688@163.com邮箱。

2.各开放实验室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检查:

1)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及开放实验项目的档案建设情况;

2)实验室开放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记录;开放实验室预约登记记录、开放实验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开放实验室实验材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3)学生的实验报告;

4)开放实验室学生取得的成果(依托开放实验室学生申报的各级各类项目、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学生取得的成果)。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实验室开放工作,整理材料并按时上报。学校将对检查合格的开放实验室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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