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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子被“招嫖”,竟然是这位男子为了报复!

2017-12-07 城关警事


妙龄女子被“招嫖”!

什么情况?


事情还要从11月30日说起……当天晚上11点,25岁的小赵收到朋友发来一张截图,乍一看截图上是自己的照片,可看到照片下面的信息,当时差点没让小赵气晕过去,很明显是招嫖信息,自己的手机号码,还有QQ、微信号全都公布了,到底是谁干的?!



小赵使劲回忆到底是得罪了谁,谁这么恶心干这种损坏自己名誉的事,要是在朋友间传开了,今后还怎么做人啊?小赵越想越害怕,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果断来到了扎细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根据截图,发现了重要的信息,截图上显示的是某微信名发布的朋友圈,让小赵在手机中搜索该微信名字,很快就找到了散发消息的当事人。小赵这才反应过来,这位男子叫杨某,在扎细派出所开客栈,因转让客栈的事见过一面,后因生意没谈拢,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据小赵描述,当时还骂过该男子几句。扎细派出所民警根据小赵提供的线索,很快在客栈找到了这位杨某。



看到警察找上门来,杨某也是吓傻了。了解警察来由后,杨某很快承认利用小赵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和QQ上发布招嫖的信息,因为小赵在电话里骂过他,他一直怀恨在心,不甘心被骂,才出此下策,当时只是为了报复,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杨某后悔不已。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将发布的谣言信息及时删除,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扎细派出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小编有话说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人与人交往就不能好好说话吗,此事于小赵也好,于杨某也好,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啊。警方提醒,发生矛盾、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如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对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构成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广大市民若碰到类似情况受到不法侵害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哦。



责编: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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