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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酒后阻碍民警执法,拘你没商量!

2017-12-16 城关警事


2017年12月14日,尼某因阻碍民警执法,被送进拘留所,执行为期10日的行政拘留,他懊悔地说:“都怪自己一时酒喝多了,头脑简单,不懂法。”


2017年12月14日3时20分许,纳金乡派出所民警在藏热北路菲拉斯酒店门口处理纠纷时,尼某因醉酒,严重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纳金乡派出所民警遂将尼某带回纳金乡派出所醒酒,纳金乡派出所经对违法行为人尼某制作笔录、制作证人笔录、拍摄现场照片等办案程序后,违法行为人尼某对自己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被抓伤



目前,违法行为人尼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纳金乡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尼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警察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保护的是公共利益。警察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警察的执法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在现场请绝对服从警察,以免双方发生意外,给自己尊严也是给法律尊严!

 



责编: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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