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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芜湖市民异地“投资”实为传销 幸有“借条”讨回公道

2018-03-07 同城反传联盟


近年来,百姓手中的富余资金多了,社会上各种打着“投资理财”名头实为传销、诈骗的骗局让人防不胜防。芜湖的肖先生就在一帮“朋友”的鼓动之下,受邀去外地投资。在投入5万余元后,他惊觉这所谓投资实为传销,遂果断撤资。幸好肖先生留了个心眼,让收款人打了借条,在借款人对肖先生的出资互相推诿,拒不归还时,肖先生在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执行追回部分款项,避免了损失。

据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杨运新介绍,芜湖人蒋某某、胡某与肖先生是朋友关系,这二人均为山东临沂某公司的会员,当得知肖先生手头有一些积蓄,便鼓动肖先生去异地投资,并声称“可获得20%的投资回报”。肖先生对此将信将疑,便于2016年12月跟随他们去当地公司探访。

肖先生发现,这家公司在宾馆租了办公室,从事汽车销售等多项业务。公司声称能为顾客办理购车按揭业务,购车人须发展5名会员,向公司缴纳入会费1万元,发展得越多,公司给予的返利就越多。肖先生虽有心动,但对公司此种运营模式及盈利前景并不十分了解,不敢贸然投资,但禁不住“朋友们”的劝说,便同意先投入5万元试试看。

肖先生向该公司会员江苏省通州丁某某、会员马鞍山的李某某及商贸公司汇入共计4.5万元,后又为该公司的招商活动支付餐费5千元。因心存疑虑,肖先生要求4位收款人出具借条。

此后,肖先生观察发现该公司并没有什么实际业绩,也没见到汽车卖出一辆,而拉他入伙的几个人却不见人影了。肖先生才醒悟到该公司的“拉人头”的做法同传销如出一辙。肖先生停止投资,转而向这四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然而这四人谁也不认账,都认为是公司用的钱,与他们不相干。肖先生无奈之下,只得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镜湖区法院于2017年6月作出判决,丁某某等四人应偿还肖先生5万元。

当镜湖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通州的丁某某督促其履行时,丁某某不以为然,说应该找其他三人要。执行法官查找其他三人的财产,对李某某位于马鞍山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并根据肖先生的申请将丁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丁某某发现无法买到高铁票时,才感受到失信的苦果。

近日,丁某某来到法院与肖先生协商解决还款事宜。肖先生同意丁某某偿还15000元,但是,丁某某始终坚持他只能还5000元,对其余欠款不能认账。执行法官对其耐心劝说,可是丁某某仍执迷不悟,并以不开口说话来对抗。直到执行法官向其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后,并由法警将其带往拘留所时,丁某某才醒悟到法律不是儿戏,最终由其朋友筹款偿还了15000元,丁某某承认了错误获得提前释放。(大江晚报)文章来源:大江晚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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