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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阿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案件回顾
阿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16年12月初,在工作中发现阿右旗居民策某、乌某某某等人通过手机微信加入一个群名为“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的微信群,加入该群每人需要缴纳200元左右费用,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和个人红底照片等信息。
经初步调查发现,所谓的“中华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在国家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均没有备案和登记注册信息,属于非法组织。2016年12月29日,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何某某、潘某某、曾某某被阿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李某某(另案处理)在广西南宁市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总会”(以下简称资产联合基金会),并担任为基金会会长,被告人张某某为秘书长。被告人张某某发展被告人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为其团队主要成员,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费。
截止案发时,资产联合基金会涉足全国多个省市,受骗人员众多,5名被告人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28716 966.63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何某某、曾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虽然辩护人做无罪辩护,但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阿右旗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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