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历经两年挖出南宁”1040“传销大头目
2016年9月,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纯资本运作”组织传销案,抓获两名新丰县籍涉案人员。该案的组织头目郑某敏得知同伙被抓后便再没“浮头”。
从案卷材料上看,郑某敏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重大嫌疑,但手头上的证据并不够充分。自2008年案发至今,时间已相距十年之久,许多受害人已不知去向,嫌犯设在广西南宁的传销活动总部早已人去楼空。由于时过境迁,即使是找到了当时的受害人,人家也不一定肯配合调查。因而,该案继续调查取证的难度可想而知。
“只要有必要,困难再大我们也要干!”经侦大队长丘志凌拍板立案侦查,亲自带领队员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当地,他们想方设法寻找到当时的受害人、知情人,苦口婆心做工作,让他们配合调查,做笔录、搞辨认,补充收集证据。在外围,他们反复多次辗转广西、广州等地,找关系人询问,找账目票据,找银行查对资金去向……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工作,补充巩固了相关的证据。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尽快将嫌犯郑某敏抓捕归案。
办案民警经过一番摸查,终于掌握了嫌犯的行踪。2018年4月30日,得知郑某敏从梅州返回新丰的消息,办案民警及时实施抓捕。当晚,成功将刚回到新丰,准备去马头镇街吃宵夜的郑某敏抓获。
郑某敏,男,现年42岁,广东省新丰县黄磜镇人。据调查,郑某敏是广西南宁“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中的组织、领导者,其下线受害人损失的金额有百来万。2016年,其2个同伙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办。
审讯期间,郑某敏以为时间已过去那么多年,公安机关肯定难以掌握其犯罪证据,所以心存侥幸,拒不供人犯罪事实。加上他有前科,有“反侦查”经验,在整个审讯过程中,郑某敏对办案民警的问话一直是爱理不理,矢口否认自己参与了广西南宁“纯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就连讯问笔录也不肯签名。
近日,经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新丰县公安局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敏执行逮捕。宣布逮捕后没几天,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郑某敏最终认栽了,供述了自己在广西南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
逍遥法外的组织传销案头目郑某敏落网,为新丰县公安机关护航金融“利剑行动”又添了战果。
(吴兴才 丘学算 编辑:努努)
文章来源:韶关市公安局,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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