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姐姐陷传销组织掏了三万多 弟弟发现急报警 龙华警方端掉传销团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6人被刑拘
南都讯 记者邱墨山 通讯员匡金营 表面上是在销售洗发水、沐浴露、酒水等商品,实际上却是“拉人头”的传销违法犯罪。近日,龙华警方一举端掉该传销团伙,犯罪嫌疑人陈某婷等6人被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年8月,龙华区刘先生发现姐姐刘某芳行为异常,经过多次交流后,他才知道姐姐陷入了一个打着“香港某有限公司”旗号的传销组织,且已经向对方交付35000元。刘先生还得知,该传销团伙近期将在大浪义乌附近进行集体“授课”。随后,刘先生选择报警,将情况反映至龙华公安分局大浪派出所。
经调查,龙华警方掌握到该传销组织将在大浪义乌某处进行集体“授课”的具体时间。8月13日,龙华分局迅速出击,将75名正在集体“上课”的涉案人员带回大浪派出所调查。
针对涉案传销人员,办案民警从组织“头目”、授课老师、参与人员和报警人等逐个调查取证,一个传销团伙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某、张某、李某艳、陈某婷和李某斯均为“香港某有限公司”成员。该公司以虚高的价格对外销售洗发露、沐浴露、酒水等各类商品。该公司规定,“20”级会员需缴纳5000元港币购买公司任意货物,“38”级会员则需要缴纳60000元港币购买货物。
据龙华警方介绍,如果三个月内营业额(即向公司购买货物的额度)达到100万港币,“38”级会员发展的下线和本人可以成为“41”级会员。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共计70余人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某处学习如何开拓市场发展下线,被警方当场抓获。
龙华警方表示,目前,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陈某婷等6人被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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