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聚才道老板被抓【曝光】“本元精品商城”涉嫌传销【预警】忽悠60岁大爷投资当股东?“中商惠源”涉嫌非法集资!
近日小编看到有人在关注“聚才道”事件,小编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主要人员已经在去年10月份就被控制了,很多会员抵押房产投钱进去现在血本无归,甚至流离失所,有人甚至希望把骨干放出来重新开网!
来自聚才道集团投资人的心声
问政对象: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5 08:43
我是宁夏的一名普通的投资人。我在本地也有自己的实体企业和小公司。当初考察聚才道集团也是看到了公司是8年的老企业,有自己的各种实体和牌照,认准了是政府支持并在上交所,港交所挂牌的企业才投资了这个公司。而且多方面接触下来也觉得聚才道就是真正实在做事的企业。就比如说紫啤非常有价值的养生产品,通过一带一路都走出了国门;全民传送,让人人成为快递员,在物流行业也是领军企业,受到了政府和国家的举荐和推广,解决了那么多人都就业,前景一片大好;脸卡橙,智能家居,智能社区,让人们都生活更便捷和安全;e装修项目公司,把家庭的琐碎问题和旧房改造翻新也是行业的领头羊,还有生物制药行业,眼立方,护眼产品,还有其其餐饮旗下的火锅,塔锅都是非常收欢迎的餐饮品牌,足足有余养生会所,聚尚车汇车行,还有酒店等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可以看到的企业,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企业才让我们看到聚才道集团就是把实体放在企业的核心里面的,也是让我看到了余春林真正的就是在为老百姓办事的。也是为了响应国家政府的号召,大众创新,全民创业,人人持股,所以我加入到了这个公司,做了一个投资人。因为看到是政府支持和看到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企业,所以就把自己的所有身家都投资了进来,把房子,车子还有自己的企业都抵押出去了,可是现在聚才道公司被小人所害,我们的董事长已经两个月不能出来主持工作,我们的投资也不能正常分红,作为一个中年投资者,上有老,下有下,自己的餐厅也因为没有资金周转不过来,员工也没有办法发工资,本来是看到这个企业是非常有前景的,可是现在我和家人和员工都不能正常生活,来自各种压力山大啊[流泪][流泪][流泪]
银行贷款就是30万,信用卡各种账单30多万,小额贷款公司的20多万,每天的各种催账电话真的是焦头烂额了,现在自己的公司也没有办法经营下去,员工都没有办法开工资也面临着失业,孩子要上学,老人要看病,家里各种开支却现在没有有一点点收入,现在每天度日如年,真的不知道这个年怎么过,马上银行要过来收房子了,在零下20多度的北方让我们这一家老小该何去何从,,,,,[流泪][流泪][流泪]如果连这样的公司都不是好企业我真的是心寒了,这样的良心企业都得不到支持,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做,请市长和政府领导们救救我的一家和我的公司,请一定为我们做主请一定救救我们,真的活不起了,请一定救救我们[抱拳][抱拳][抱拳][抱拳]
文章来源:同城反传综合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天眼查,特此鸣谢!
【曝光】“本元精品商城”涉嫌传销
近日网友发来资料:
2019年最创新的
社交新零售电商商业模式
(本元精品商城)
隆重上线啦
消费收益
每轮T+10 10--20%利润
举例:
1.在商城购物消费1000元,获得1000元产品,同时获得批发资格,另外赠送200个批发券。
2.消费商批发凭批发券+400元(现金)参与预售批发,可批发零售价约2000元左右的商品,批发到的商品在规定时间段有两种自由选择,一是委托公司以零售价挂卖赚取批零差,二是公司将货发到你收货地点。
3.挂卖T+5完成
4.挂卖成交价2000元
扣除20%商城运营管理费
实得80%=1600元
1600元减去消费金额1000元减去批发成本400元=批零差获利200元/期=获利200元 每10天为一期 每月3期x200元=600元!
每月用1400元净赚600元+3000元产品!
分享收益
消费商直接分享一个消费商
可获得分享消费总额的5%,间推2%
举例:A推荐B消费了10000元的5%就是500元
B推C消费了10000元,2%就是200元
本商城分享不实行多级奖励,只奖励两级。
代理收益
V1代理(5%) 当一个消费商直接分享10个消费商以及旗下团队业绩达到50万该消费商直接成为V1代理拿团队总业绩分红5%.
V2代理(7%) 当一个V1代理旗下团队产生5个V1代理该V1代理直接成为V2代理拿团队总业绩分红7%.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文章来源:反传销网,特此鸣谢!
【预警】忽悠60岁大爷投资当股东?“中商惠源”涉嫌非法集资!
近日有网友反映父亲被人忽悠加入了一个名为“中商惠源”的公司,部分宣传资料如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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