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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优宝商城”特大传销案近5亿资金被冻结!浙江女子获利1.5万余元获刑

同城反传 2022-01-20

去年7月20日,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破获“优宝商城”特大传销案。专案组民警先后在北京、福州、深圳等地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凡等16人抓获。截止至案发时,“优宝商城”通过销售“U宝”虚拟币的形式发展下线会员12万多人。并吸收投资资金9亿多元,警方冻结涉案资金高达近5亿元。



鉴骗获悉,去年12月11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优宝”传销组织十二系统之一的汇鑫系统领导人刘春燕、汇鑫系统骨干人员段金忠、卢继会、洪雅负责人刘仕兵、“二哥战队”团队成员王泽芬等16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到二万元不等,洪雅县公安局冻结涉案传销资金共4.46亿余元上缴国库。


鉴骗近日还获悉,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法院就宣判了一起“优宝商城”传销案。浙江省新昌县女子梁平因为获取利益,不断发展会员近500人,非法获利1.5万余元,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鉴骗了解到,“优宝商城”(又名U宝资产、U宝币,简称Uss)平台由北京优联万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联万家)发布,该公司注册于2018年1月18日,对外宣称优联万家集团。


“优宝商城”于2018年2月26日正式在网上运行并发行U宝币。“优宝商城”会员可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网上通过“优宝商城”进行注册,注册时除需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外,还需要填写自己的推荐会员、接点会员。


“优宝商城”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使推荐人与新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可无限发展下线,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形的传销组织体系。


“优宝商城”传销组织根据会员购买U宝币的数量将会员分为五个级别,会员持币的数量对应相应级别的静态收益,同时上线会员根据下线分区和发展的下线会员持币总量享受动态收益。在“U宝”传销组织启动之初,从北京优联万家公司顶层分出十二条支线,对外宣称“十二系统”。


截止至案发时,北京优联万家公司以网络传销形式发展下线会员12万多人,注册账号46万多个,会员涉及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广西、湖南、北京等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商城通过向下线会员销售“U宝”,吸收会员投资资金总量达9亿多元。其中,洪雅县公安局冻结涉案传销资金共4.46亿余元。


2018年3月份,梁平在杨某的推荐下,注册并参与北京优联万家公司推出的“优宝商城”,为获取利益,不断发展会员。梁平以按持币量5个级别每日获得0.15%到0.36%不等比例的“U宝币”奖励的高额静态收益,以及可以根据左右区对碰每日获得0.15%到0.36%不等的“U宝币”奖励、推荐下线对碰奖励的动态收益为诱饵,以“投资效益好”、“升值空间大”、“可以办理信用卡”等宣传方式积极宣传“优宝商城”,并积极引诱参与人员注册、购买“优宝商城”上的U宝币进行投资,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在新昌地区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经鉴定,被告人梁平在“优宝商城”以本人名义注册了五个账号,去重后,共发展下线会员总数486人,非法获利15000余元。


2018年10月15日,梁平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9年6月28日,梁平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15000元。


新昌县法院认为,梁平以“国家许可”“中国比特币”、“投资效益好”、“升值空间大”、“可以办理信用卡”等方式积极宣传“优宝商城”,引诱他人在该平台注册账户购买U宝币,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近日,新昌县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梁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章来源:鉴骗,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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