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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南充这起涉黑“保护伞”案被破获!

南充日报 2020-11-05

  日前,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举行,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南充首例涉黑“保护伞”案———贾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徇私枉法案。


  贾某某原系西充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但他与涉黑组织成员李某结为“干亲家”,利用职务之便,在办案过程中违背事实与法律、伪造证据,故意包庇有罪的李某黑社会组织成员。


  经查,西充县人李某纠集岳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长期在西充违法放高利贷、强揽工程,并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敛财,逐渐形成了成员较稳固、有稳定资金来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贾某某身为公安民警,明知李某黑社会组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与李某结为“干亲家”,并利用其公安民警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上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违背事实与法律、伪造证据,故意包庇有罪的李某黑社会组织成员,并积极参与李某拉拢司法工作人员寻求庇护的相关活动。


  期间,当李某的违法犯罪事实遭到查禁时,贾某某主动出面说情,并采取利诱手段中止查禁,不依法履行警察职责,对李某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及时制止,放纵李某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他还非法收受李某及他人贿赂,数额较大。2018年12月5日,西充县纪委监委给予贾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事实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该案。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充全市公安机关九类涉恶案件立案428件,破获案件374件,抓获1674人,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24起、恶势力团伙27个。此外,南充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情况80件82人,党纪政务处分48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记者 杜杰)


内容来自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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