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中学校内生活区住房拟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

2017-03-14 郑胜保 江西省铜鼓中学 江西省铜鼓中学

现状


        铜鼓中学校内生活区住房共有六栋82套,因其地理位置优越又属学区房,所以一直都是很抢手的房源。但此处住房大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结构不好、外墙破烂,影响市容和学校管理,现在县委县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铜鼓中学提供可持续发展用地,拟将这些住房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并作为一项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

▲5栋、6栋、7栋、8栋部分住房

▲15栋住房

▲15栋、14栋住房

▲以上为铜鼓中学校内住房现状

▲上图为铜鼓中学西侧后面204车队住房

重 大 利 好 来 了

铜鼓中学生活区宿舍拟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文件

铜鼓中学、铜鼓二中教职工宿舍棚户区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草案)


        铜鼓中学、铜鼓二中教职工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一项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时间: 2017年3月底前。

三、项目牵头单位:铜鼓县教育局;项目责任单位:铜鼓中学 铜鼓二中。

四、征收补偿与安置原则

(一)住宅

可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后由被征收人自行选购商品房安置和产权调换三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其中的一种。

A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B货币补偿后由被征收人自行选购商品房安置: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由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标准确定。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后自行选购县人民政府准入的商品房安置的按450元/㎡标准补偿。如被征收户在2015年9月20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征收时可享受450元/㎡的购房补贴(须剔除原已享受的契税返还或200元/㎡的购房补贴,同时财政贴息政策不再享受) 。

C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县安置房现有剩余房源。

2.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

3.产权调换面积原则上以原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为准1:1调换,如被征收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异议的,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4.产权调换面积计算方法:安置房屋有建筑面积分别约80㎡、100㎡、120㎡左右三种户型。调换的安置房比被征收房屋面积超20㎡以内(含20㎡)按安置房成本价均价1000元/㎡结算差价;超20㎡以上(不含20㎡)的按安置房所在地段市场价结算差价;比被征收房屋面积少的按类似房屋的市场价补偿。

5.安置房供电、供水到表,厨房、卫生间墙面水泥砂浆打底,客厅、卧室墙面混合砂浆打底,进户防盗门一扇,车库卷闸门,住宅窗户为铝合金推拉窗。

(二) 已办理产权登记的车库、柴间按同类性质1:1调换,不同结构和不同年代建筑按同类房屋补差。未办理产权的附属房(含原与主房主体结合的附属房)、构筑物通过有关单位认定后可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

(三)土地

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安置补偿费用

1.搬迁费: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后由被征收人自行选购商品房安置和产权调换的1000元/户,需过渡安置的2000元/户。

2.过渡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后由被征收人自行选购商品房安置和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按9元/㎡·月(以原房屋住宅产权面积为准,附属房面积不计算在内)发放6个月。每户低于800元/月的,按800元/月给予补偿。

3.被征收人电视移装、电话移装、宽带移装按有关单位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空调、淋浴房拆装、太阳能移装费用按实际标准进行补偿,压水灶补偿费500元/个,雨蓬50-80元/米。

4.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停产停业期限为6个月,补偿价值根据同地段、同时期的经营效益等因素,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五、安置房的分配

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允许初次转让。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申请办理,不另行收取费用。

六、奖励办法

(一)根据“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优先选房。(产权调换现有剩余房源安置方式)

(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腾空房屋,搬迁完毕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如下奖励:下达签订协议通知规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以原房屋住宅产权面积为准,附属房面积不计算在内)100元/㎡;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以原房屋住宅产权面积为准,附属房面积不计算在内)50元/㎡;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以原房屋住宅产权面积为准,附属房面积不计算在内)30元/㎡;30个工作日后搬迁的不奖励,并依法征收。

(三)自愿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房屋评估价格金额给予15%的奖励;在10个工作日内搬迁腾空房屋并交出钥匙的再奖励房屋评估价格金额25%。并同时享受前款签订协议搬迁奖。

(四)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自行选购准入商品房安置的,可同时享受同期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政策。

七、征收补偿费的发放

(一) 对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按《铜鼓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房屋,主房、附属房、装饰装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费等按本栋楼房的最后一户被征收户房屋腾空后统一一次性补偿到位。

(二)对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按《铜鼓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房屋,附属房、装饰装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费等按本栋楼房的最后一户被征收户房屋腾空后统一一次性补偿到位。

八、其它

(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重新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征收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对2011年7月9日前未超过批准年限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临时搭建的附属房,经有关部门认定同意后,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三)因本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的供电、供水、通信、有线电视等杆、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和迁移,并按规划要求重新设置安装。征收人与各管线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管线工程建设。

(四)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住房的被征收人,由县人民政府优先给予配租。征收已出租的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住宅,由产权人自行解决合约关系。房屋承租人符合公租房或者其他保障性住房条件并申请安置的,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房屋承租人优先给予公租房或者其他保障性住房安置。

九、附件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生效。

       

                                  二0一七年元月九日

附件:

1、铜鼓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2、2016-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细则

3、安置房超出原被征收房屋面积结算表

  

附表: 安置房超出原被征收房屋面积结算表

(产权调换现有剩余房源安置)

注:“+”是指被征收人补差给征收人   “一”是指征收人补差给被征收人

  

                铜鼓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年元10日



学校对上述文件的几点回复建议


一、学校非常感谢县委县政府对铜鼓中学的重视,将铜鼓中学校内住户全部迁出,土地作为铜鼓中学发展的储备用地的决定,为铜鼓中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是县领导给予铜鼓中学的一个重大福利政策。学校非常支持县里这一重大举措。


二、经摸底调查,涉及本次征收的校内住户共有82户,分别是定江西路46号5栋、6栋、7栋、8栋、14栋和15栋(见《铜鼓中学校内住户表》。其中本校在职教职工的住户为30户,本校离退休教师住户为25户(含已去逝的离退休教职工家属继承10户),其余27户为校外人员。本次征收涉及的住户以退休休教职工和校外人员居多,所以学校认为本次征收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三、《草案》专业术语多,建议房管部门、征收与补偿部门牵头,召开住户大会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我校指定专人协助,分步做好相关工作。


四、具体建议按如下步聚操作:

1、由房管部门、征收与补偿部门邀请评估部门对涉及的6栋房子进行评估,确定每套住房的征收与补偿大概价位。(在评估时应充分考虑铜鼓中学校内住房,系学区房的性质。)

2、学校将征收补偿办法(有具体评估后的征收补偿大概价位的)发放到每位住户,并做好宣传动员;

3、学校组织召集住户代表会,邀请房管部门、征收与补偿部门在会上对征收与补偿问题为住户代表释疑;

4、确定最终征收补偿方案;

5、住户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基本完成征收与补偿工作。


         另,学校认为原204车队棚户区经久未迁,有损省级重点高中形象,严重制约了我校的发展。建议能否将原204车队也纳入我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然后对铜鼓中学再进行整体规划。如能在现校园外的状元府邸后新建教师住房和安置房,让所征收住户就近安置,则对本次征收和安置工作有莫大帮助,此举不仅能减轻不少压力和困难,也有益于学校规划的通盘考虑。同时也为铜鼓中学稳定教师队伍、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做了一件大好事。

 

                                 铜鼓中学

                             2017年1月12日


学校成立了成立铜鼓中学生活区住户征迁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铜鼓中学生活区住户征迁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更好地推进校内生活区住户征迁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铜鼓中学生活区住户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  辉13707054468

副   组    长:邱小明13507054609

办公室主任:肖秋兴13576161958


各楼楼长:

5 栋 :邱卫东 13976517174 

6 栋 :邓育波 15979519884

7 栋 :鲍华明 13870527651

8 栋 :张小勇 13879502135

14栋:刘银海 13907056652

15栋:郑胜保 13979545911

                                                                                                      铜鼓中学

                                   2017年3月6日



有关部门邀请评估公司对学校有代表性的四户住房进行了评估

得出了以下初步补偿参考价格


初步价格  仅共参考

铜鼓中学教工宿舍楼征迁补偿价格(初步)

 

一、补偿项目

1、主房

2、柴间

3、装修费

4、过渡费(过渡期间租房费)

5、搬迁费

6、购房补贴(购置新房或二手房的补贴,含直系亲属购房)

二、相关计算式

1、主房:面积(m2)×单价(元/m2)×1.4+面积(m2)×100(元/m2)

2、柴间:面积(m2)×单价(元/m2)[房后独立柴间单价为1300元/m2,楼下一层柴间单价为1500元/m2]

3、装修费:根据实际装修程度和年限评估

4、过渡费:面积(m2)×9(元/(m2·月))×6(月)[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计算]

5、搬迁费:1000(元/户)

6、购房补贴(可:面积(m2)×450(元/m2)[补偿面积上限为144/m2,购房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之后]

三、几点说明

1、因现有房产证上所注面积多为实用面积,因此面积将新丈量,将把公摊面积加入。

2、单价评估将由三家评估公司进行,住户可择最高价执行。

3、第一评估公司给出的四栋楼评估单价


82

以下是铜鼓中学生活区

82住户联系人名单加粗

名字为楼长姓名

重   要   通   知

        

        请以上82户代表于3月17日(周五)上午9:30到铜鼓中学综合楼三楼多媒体教室开会,学校将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请大家会前在各自所在的楼长处领取以下三张《表格》认真填好开会时一并带来~


        以上谨为大家简单梳理了一下我校生活区住户征迁工作的有关事项。因时间仓促,遗漏、不足之处请大家见谅~

谢谢大家!

编辑:郑胜保